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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哲学: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

公共哲学: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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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271077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95
  • 出版时间:2023-03-01
  • 条形码:9787522710778 ; 978-7-5227-1077-8

内容简介

  《公共哲学: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以罗尔斯与哈贝马斯的对话为研究对象,紧紧围绕二者共同关注的公共哲学问题展开讨论,属于比较哲学研究的范畴。从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政治问题的不同解释切入,我们发现构成二者之间差异的难题主要是对公共性问题的阐释。正是这一难题,构成了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公共哲学的不同立场、制度安排以及结果阐释。  《公共哲学: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作者紧扣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的文本并指出深层次的公共哲学问题以及思考问题的方式,对二者“对话”的可能性进行逻辑分析,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一种“综合的”公共哲学。这种公共哲学对话,是以一种综合性的视角超出二者之间的差异,并引申出关于公共哲学的一般性思考。唯其如此,才能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当代哲学问题及其公共哲学建构。

目录

导论

**章 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何以可能
一 康德:哲学发生学基础
二 差异与共性:比较分析的视角
三 公共性主题:聚焦公共哲学
四 罗尔斯与哈贝马斯:一个公共哲学对话

第二章 公共哲学的主题
一 公共性问题
二 公共社会及其区分
三 公共理性VS交往理性
四 理性的公共运用

第三章 公共商谈的代表设置
一 公共性与公共商谈
二 罗尔斯论“原初状态”
三 哈贝马斯论“理想的辩谈情境”
四 罗尔斯还是哈贝马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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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公共哲学: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  总结起来,合理性是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之主体的一种素质,它表现于总是能够得到充分证明的行为方式当中。也就是说,合理的表达可以得到客观的评价,这一点适用于所有与有效性要求具有内在联系的符号表达。对于那些有争议的有效性要求的一切外在检验都采取一种只能使前提得到充分满足的严格形式。通过论证可以使得某种行为在特殊意义下成为合理行为,合理表达的可检验性和可论证性只是表明了论证的可能性,而我们获得理性知识和道德认识、完善和扩充评价怨言、克服自我欺瞒和沟通困难所经历的学习过程依靠的是论证。  从社会学角度讲,合理性概念具有个体主义和非历史的特征。从合理性具体运用来看,对表达以及具有言语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的合理性前提较易澄清。为了阐明合理化的生活世界,我们将从交往理性概念入手,对生活世界的结构加以研究。对于个体和集体而言,有了生活世界的构造,也就有了合理行为的指南。当然,按照哈贝马斯的解释,生活世界的概念是十分复杂的。但是在研究生活世界之前,探讨一下指导行为的世界观所必需的条件,了解一下构成社会群体的背景知识,并且保证各种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方面,会促使我不得不从抽象的分析转到经验的分析,并对世界观当中通过符号表现出来的合理性结构加以探讨;另一方面,则会使我们不能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就假定,决定现代世界观的合理性结构具有普遍有效性,而必须从一定的历史角度对此加以考察。”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是,哈贝马斯想通过对“合理的”一词概念的解释,必须把现代意识结构当中的前理解当作分析的基础。也就是说,意识结构在现代世界观中隶属于一种合理化的生活世界,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合理的生活。  哈贝马斯在借助皮亚杰的“解中心化”概念对进化论进行阐释过程中,引入了生活世界的概念。皮亚杰的一种宽泛意义上的认知是一种外在的宇宙结构,是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同时分化相互关联的结构。认知的发展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的解中心化。只有在这三个世界的形式关系彻底分开的时候,反思的世界概念才会出现。任何一种沟通都是主体间为了相互承认语境而合作解释过程的一部分,这三个世界共同设定协调系统以便参与者能够达成共识。  之所以引入生活世界,哈贝马斯为的是将其作为沟通过程的概念。因为交往行为的主体在生活世界中达成共识,他们的生活世界由诸多背景观念构成,这些背景观念虽然存在不同,但永远不会存在疑难。这样,一种生活世界的背景就明确了参与者设定处境的源泉,通过解释,交往共同体的成员就把客观世界以及主体间共有的社会世界和个人的主观世界区分开来。世界概念及其有效性要求构成了形式的因素,交往行为者用它们把各种需要整合的语境与自身所处的生活世界协调了起来。随着世界观的解中心化,生活世界之间的均衡力量之间也发生了变化,需要一种合理性动机来解释参与者的活动,并希望参与者的行为具有合理的取向。于是,生活世界的合理化首先表现为“规范共识”与“交往共识”的冲突。如果从文化传统的角度考察这种解释系统,任何一个社会群体的生活世界都可以用一种特殊的神话世界观加以解释。这样,单个成员就会卸下解释的负担,同时也就失去了达成批判共识的机会。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有效的规范以及表达主体之间就不会出现分化,于是,语言的世界观成了一种世界秩序,而不是一种可以批判检验的解释系统。根据这样的方法解释世界观的结构、作为交往背景的生活世界与合理生活的可能性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就会遇到交往理性的概念。交往理性概念把解中心化的世界观与话语兑现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的可能性链接起来了。这样,围绕“合理的”这个语言表达在现实中的运用,讨论了人类学围绕着现代世界观的地位展开争论,由此引出了交往理性的概念。  按照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概念必须用语言理解来分析。理解概念所表明的是参与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合理共识,可以用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加以衡量,有效性要求包括:命题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和主观的真诚性。这些要求表明的是不同的知识范畴,知识通过符号体现在表达之中。而表达可以进一步分析为两个角度:一是如何对这些表达加以论证,二是行为者如何通过表达与世界中的事物发生联系。交往理性概念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一方面涉及用话语兑现有效性要求的不同形式,维尔默称之为“话语”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涉及交往行为者通过为他们表达提出有效性要求而与世界之间建立的联系,这是由于世界观的非中心化是世界观发展的*主要层面。基于行为者与世界的关系,对目的行为、规范行为和戏剧行为进行分析,进而重构一种交往行为。  生活世界的合理化与对工具理性的批判是同时进行的,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换句话说,这是从目的行为到交往行为的转变过程,而工具理性对应的是目的行为,而交往理性对应的是交往行为。“对于交往行为模式来说,语言只有在语用学的层面上才具有如下意义:言语者为了运用命题达成沟通,而与世界建立起联系,但不是通过直接的方式,而是通过反思的方式,这一点和目的行为、规范调节行为和戏剧行为都有所不同。言语者把三个世界概念整合成一个系统,并把这三个系统一同设定为一个可以用于达成沟通的解释框架。”  ……

作者简介

  董礼,潍坊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北京师范大学外国哲学专业博士,主要从事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已出版专著《道德与政治: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批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主持或参与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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