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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山区的【埋岩立法】与苗族传统审判习惯

月亮山区的【埋岩立法】与苗族传统审判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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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807704737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03
  • 出版时间:2024-04-01
  • 条形码:9787807704737 ; 978-7-80770-473-7

内容简介

月亮山区位于贵州和广西的交界地带,本书作者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调查和研究入手,对生活于黔桂边区的各民族在重大事件中通过集体讨论,进行相关“立约”活动的“埋岩”的形式进行研究。作者通过对月亮山区各民族,诸如“埋岩”“贾理”“议榔”“捞汤等诸多法律裁判形式的研究,探明了“月亮山区”的“埋岩立法”与苗族传统审判习惯的形式及特征、传统法哲理实质、方法与法律逻辑,以及展示了当地的裁判资料与裁判实像,从诸多方面丰富了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领域的研究。

目录

绪论 **章 黔桂界邻地区苗族“埋岩”的分类 **节 “埋岩”的分类特点及研究意义 一、“综合性埋岩”的普遍调整性特点 二、“专项类埋岩”的专门调整性特点 三、“组合类”埋岩的惩罚性特点 第二节 “埋岩”研究的法律人类学价值 一、田野调查是“基石” 二、语言是“突破口” 三、资料互补 四、从类型学入手挖掘稀有资料 第二章 黔桂界邻地区苗族“贾理”中的传统法哲理 **节 “苗族”贾理传诵与口传文化 第二节 “贾理”体现“议榔”立规的过程与内容 第三节 “贾理”反映苗族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一、“贾理”反映苗族发展不同阶段的社会问题 二、“贾理”反映苗族社会婚姻家庭关系 第四节 “贾理”反映法律关系与习惯法的变化 一、“贾理”反映法律生活的变迁 二、“贾理”反映民问法与国家法关系的变化 第五节 “贾理”反映分类埋岩与判案“成例” 第六节 “贾理”解释自然法思想与习惯法逻辑 一、“贾理”反映了朴素的自然法思想 二、“贾理”体现“天人合一”“物我相通”的法逻辑思维 第七节 “贾理”反映各民族共存、共生的依赖关系 第八节 “贾理”中独特的文学表现方法 一、比喻的生动性 二、排比的活用 三、对偶的巧用 四、夸张的手法 五、首尾连贯规律 第三章 黔桂界邻地区苗族“贾理”中神秘解纷方式 **节 “捞汤神判” 一、纠纷的起因和原委 二、理师讲理 三、“捞汤神判”过程 四、验看神判结果 第二节 刑事案件的“神判”方法 第三节 “鸡判”与纠纷解决 一、“宰鸡头” 二、“杀鸡诅咒” 第四节 “蛋判”的神裁方法 一、“蛋判”的起因 二、“蛋判”的过程 第五节 “烧汤粑”神判 第六节 “神明裁判”的法人类学分析 第四章 黔桂界邻地区“岩规裁判”的方法与逻辑 **节 “岩规裁判”的“法律渊源” 一、议榔与“埋岩立法''及其内容 二、“埋岩”、寨(族)规与村规民约 第二节 “岩规裁判”的主要方法 一、程序的启动及一般过程 二、婚姻裁判方法 三、偷盗案件裁判方法 四、生态纠纷裁判方法 五、地界裁判方法 第三节 “岩规裁判”的法律逻辑 一、“岩规裁判”体现了中国古典自然法逻辑 二、“岩规裁判”体现了“长老统治”的农耕民族思维 三、“岩规裁判”体现了传统“无讼”观念 四、“岩规裁判”体现了村寨生活实用主义思维 五、“岩规裁判”体现了国家法和民间法的互动 第五章 黔桂界邻地区“贾理”资料与裁判实像 **节 纠纷贾 一、《虫岩鸟榔》 二、《蚱蜢与猴》 三、《试话》 四、田水纠纷 五、婚姻纠纷 第二节 盗窃贾 一、盗窃贾 二、偷盗贾 三、总结 第三节 教育贾 一、教育贾 二、《磊教小孩》 三、《教女教男》 第四节 婚姻贾 一、《懂德》 二、婚姻岩 三、做亲做戚 四、订婚 五、私奔 六、夺妻贾 七、女冤男案 八、中间人 第五节 神判贾 一、蛋判 二、鸡判 三、诅咒 四、请天神 五、封百口 苗文声韵调表 一、声母 二、韵母 三、声调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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