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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大法律问题研究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大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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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91693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52
  • 出版时间:暂无
  • 条形码:9787519916930 ; 978-7-5199-1693-0

内容简介

我国近年来将人格标识进行商业化利用的现象愈发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时回应社会需求,于人格权编第993条对人格标识的许可使用作出规定,为人格标识的商业化利用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本书将从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理论基础出发,明确可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标识的边界与范围。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提炼姓名、肖像这两类*为典型的人格标识以及死者这种特殊主体的人格标识在商业化利用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通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汲取域外有益经验,总结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保护模式,并结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完善人格标识许可使用的具体保护规则,探索构建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保护进路。

目录

绪 言 001 **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003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008 一、 域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008 二、 国内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011 第三节 研究方法 019 一、 比较研究法 019 二、 实证研究法 019 三、 历史研究法 020 四、 文献研究法 020 第四节 创新之处 022 一、 研究方法的创新之处 022 二、 研究内容的创新之处 022 三、 预期成果的创新之处 023 **章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理论基础 025 **节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基本问题 027 一、 人格标识的含义 027 二、 可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标识的范围 032 三、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主要方式 046 第二节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历史演进与性质辩驳 048 一、 从人格到人格权: 保护自然人的精神利益 048 二、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承认与肯定 053 三、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中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 055 第三节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保护的正当性基础 060 一、 经济上的正当性基础 060 二、 人格自主理论的正当性基础 070 第二章 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司法现状与法律问题 079 **节 姓名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司法现状与法律问题 081 一、 姓名标识商业化利用的规范内涵 081 二、 作品创作中冒用姓名标识的主要争议 088 三、 商标注册中盗用姓名标识的核心要点 097 四、 域名注册中非法利用姓名标识的关键争点 105 第二节 肖像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司法现状与法律问题 112 一、 肖像标识商业化利用的规范内涵 112 二、 肖像标识商业化利用的实证分析 122 三、 肖像标识商业化利用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利益冲突 与协调 133 四、 对肖像权的限制: 肖像标识合理使用的范围及规则 141 第三章 比较法对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承认与保护 145 **节 德国法对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承认与保护 147 一、 德国法人格权发展概况 147 二、 德国法对肖像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承认与保护 150 三、 德国法对姓名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承认与保护 162 四、 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 “一元论” 保护模式 168 第二节 美国法对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承认与保护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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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梦佳,中国音乐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理事、版权法律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人格权法、音乐版权法。发表学术期刊论文十余篇,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撰写《娱乐法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娱乐法律法规汇编》等多部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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