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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上的担保权问题研究

破产法上的担保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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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5413242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3cm
  • 页数:209页
  • 出版时间:2024-11-01
  • 条形码:9787515413242 ; 978-7-5154-1324-2

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对破产实践和法院裁判的梳理,认为传统民法上担保权的实现方式并不能直接延续到破产程序中,《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债务清偿程序对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不再具有评价意义,本书大致从以下三方面展开:首先,在基础理论及渊源方面,本书系统考察了现有制度的立法背景意义以及其对经济运行成本的影响,细致分析了在担保权对破产程序可能存在的多种作用力。其次,本书指出了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程序两类程序中担保权实现路径的差别,并且着重对于担保权的别除方式、债权受偿范围、自动停止与法院强制批准等具体制度的构建进行了立法论和解释论的探讨。*后,在担保债权的实现环节,本书对担保财产的评估、使用以及出售等程序的规制作出论述,并形成了体系化的完善路径。

目录

目 录 导 论/001 **节 问题的缘起——担保与破产的冲突与融合/001 第二节 文献综述/003 一、国内文献综述/003 二、国外文献综述/015 第三节 研究范畴及主要问题梳理/018 一、民法思维的路径依赖,对破产法特定范畴未作考虑/018 二、对破产法再分配功能及私法定位未形成理论共识/019 三、对破产规则实施场所的根本性变化未予以及时关注/019 四、自动停止制度的缺漏:救济标准不明确/019 五、强裁批准制度的立法缺漏:强裁基本原则缺位/020 六、现有保全措施阻碍了担保物使用价值的发挥/021 七、对于担保价值减损的补偿范围研究不足/022 第四节 研究的独创性/022 一、研究视角的独特性/022 二、研究内容的创新性/023 第五节 研究的方法及结构/024 一、研究方法/024 二、本书结构/026 **章 担保与破产的价值互动及法理/035 **节 担保权在破产中的成本和效益/035 一、担保权的经济意义/035 二、限制担保权的立法价值取向/039 第二节 风险分摊与债权保障:破产法的应有之义/042 一、破产法中的风险分摊理论/042 二、破产法的多元目标与综合价值/044 三、担保债权的平行关系:零和博弈中的冲突与合作协调/047 第三节 破产法缘何而能:合理目标与应然定位/049 一、破产法的规范性目的与谦抑性/049 二、债权人协商平台的不完全自治机制/053 三、价值中立与我国利益调整规则的立法选择/056 第四节 本章小结/058 第二章 破产重整中的担保权:限制与保护/059 **节 重整与清算的界分:重整特有的范畴及其当代意义/061 一、重整的范畴及功能:营业保留与价值创造/062 二、破产重整当代意义的嬗变及其对担保权的影响/066 第二节 担保权行使时机的限制:自动停止制度/070 一、自动停止的非实体性本质和行使条件/070 二、自动停止的解除及充分保护原则/071 三、延迟利益的有限保护:利息补偿与价值减损/074 第三节 担保权实体权益的调整:重整计划的批准制度/076 一、重整计划的实体价值:不完全意思自治下的利益分配/076 二、强制批准的正当性和实施现状/079 三、强制批准中对担保债权的保护原则/080 第四节 本章小结/082 第三章 破产清算中的担保权:受偿范围的厘定/083 **节 别除权在破产法中的体系解释和实现机制/083 一、别除权的理论内核/083 二、别除权的规范意义和理论幻相/084 三、别除权、担保物权及优先权的理论界分/087 四、我国破产清算程序中担保债权的受限机制/089 第二节 担保财产的价值分配及清偿顺位/093 一、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限与实体权益的错配/094 二、税收债权与担保债权的顺位/097 三、劳动债权对担保债权的特殊限制/102 第三节 物权公示在破产法上的承认及其优先效力/104 一、未公示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效力/104 二、预告登记的破产保护效力/106 三、让与担保的优先受偿效力/109 第四节 本章小结/111 第四章 作为动态博弈主体的担保权:权利配置与利益调整/112 **节 破产公司治理的变更理由及其基本形态/114 一、常态公司治理与破产公司治理的论域及其同源性/115 二、担保权人参与破产公司治理的必然性/117 三、公司治理在破产法中的失范及成因/120 第二节 状态依存与效率目标共同作用下的债权人优位/123 第三节 从担保契约走向公司治理:破产法对变革的回应/128 一、由个人迈向集体的债权人会议机制/128 二、管理人中心主义下的破产管理人与管理人中的债务人/130 三、司法权和社会本位之引导与介入/131 第四节 担保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基本范畴/133 一、代理链条之断裂与弥合——破产企业公司治理的利益导向/134 二、股债矛盾是破产公司治理的基本范畴/137 第五节 本章小结/143 第五章 作为静态民事权利的担保权:担保价值实现路径设计与构造/145 **节 担保财产的评估/145 一、模拟机制:评估的程序时点和意义/145 二、破产程序中的估值偏差及其原因/149 三、正确估值行为的认定标准/151 第二节 担保权的价值实现/151 一、担保权实现的主要途径/151 二、清算中实现担保债权的域外经验及我国立法取舍/152 三、在破产程序外实现担保权之可能性/154 第三节 本章小结/156 第六章 基于我国法的解释论再造及建议/158 **节 担保别除概念的再认识/158 第二节 担保权利限制机制的调整和改进/159 一、设置暂停行使规则的例外条款/160 二、重整中担保债权的损害补偿/161 第三节 担保债权人的程序救济/162 一、正当程序的总体要求/163 二、担保权人的表决资格/164 三、财产处分的信息披露/167 四、破产财产的处分变现程序/171 五、设置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救济制度/175 第四节 强制批准三大原则的完善/176 一、*低限度接受原则/178 二、清算价值保障原则/180 三、公平公正原则/182 第五节 本章小结/185 结 语/186 参考文献/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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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忠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任教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破产法、物权法、金融法和生命伦理法。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问学者,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员,*高人民法院挂职锻炼学者。在《法学家》《南京大学学报》《东南大学学报》《中国应用法学》《河北法学》《人民司法》《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独著《破产法上的担保权问题研究》,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理解与适用》,获*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第十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第二届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论坛征文二等奖。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以及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委托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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