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私法学习指导

国际私法学习指导

¥4.3 (2.0折) ?
1星价 ¥6.2
2星价¥6.2 定价¥22.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029854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6cm
  • 页数:201
  • 出版时间:2007-01-01
  • 条形码:9787562029854 ; 978-7-5620-2985-4

本书特色

《国际私法学习指导(第2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以基础求贯通,基本概念与原理助你触类旁通,以经验求成功,名师杜新丽教授与你分享学习心得,以习题求巩固,期末考试、考研、司考真题帮你举一反三。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包括: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立法与学说的历史发展、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冲突规范的运用等。

目录


**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二章 国际私法立法与学说的历史发展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三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四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五章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六章 冲突规范的运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七章 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代理及时效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九章 物权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一章 合同的法律适用概述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二章 国际经济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国际投资合同及其法律适用
第六节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及其法律适用
第七节 国际劳务合作合同及其法律适用
第八节 电子商务合同及其法律适用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三章 涉外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节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四章 破产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五章 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六章 涉外亲权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七章 继承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八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十九章 国际商事仲裁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重点知识讲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第二十章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私法
内容提示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习题
参考答案
综合测试题
参考答案
展开全部

节选

《国际私法学习指导(第2版)》内容讲述了:本从书的特色主要包括:1.名师与你分享学习心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和手段对于法学学习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名师张晋藩、刘金国、焦洪昌、张树义、刘心稳、李永军、张今、李东方、宋朝武、阮齐林、刘玫、宣增益、杜新丽、赵威等教授亲自撰文讲述学习方法,帮你获得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2.基础知识助你触类旁通。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本丛书理论知识部分包括基础知识图解、重点知识讲解两部分。基础知识图解以图表的形式归纳、总结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条理清晰、框架鲜明,真正做到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完整的内容,解决学习过程中总结笔记的烦恼。重点知识讲解针对图表中重要知识点进行深入解析,内容全面、考点突出,体现与基础知识图解的内在关联性,抓住中心,宁精宁专,避免舍本逐末。3.配套习题帮你举一反三。题在精不在多,因此,无论是针对期末考试的习题,还是考研、司考真题,本丛书旨在"一题一提示,一题一解析,题题设考点,题题高质量"。无论是基础记忆题,还是引申案例题,都将帮你举一反三,夯实基础。除每章的同步习题外,本丛书还将整个学科的综合测试题奉献给读者,以供自测。

相关资料

插图:


三、荷兰法则区别说
荷兰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胡伯。他在其《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第二编中提出了著名的三原则:①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②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常住的与临时的,都可视为主权者的臣民。③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在自己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致损害自己的主权权力及臣民的利益。这三条原则,前两条讲的是属地原则,它是根据主权者管辖权的划分建立起来的国际公法上的原则;第三条讲的是适用外国法的根据和条件,它才是国际私法原则。所以,人们常把荷兰的法则区别说称为“国际礼让说”。
胡伯继承和发展了达让特莱的学说,他们虽然都主张属地原则,但有着实质的不同。胡伯的学说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而达让特莱的学说则主张闭关自守,代表的是封建领土的权益,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国际礼让说把国家主权思想引入法则区别说,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考察,这是适用外国法理论的进步。它对国际私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它奠定了现代国际私法学的基础。后来,美国学者斯托雷继承了荷兰的礼让说,而英国学者戴赛则接受了他们的主权观念而抛弃了“礼让”说,并发展成为保护既得权的思想。
但是,这种学说自身包含着不可克服的矛盾性,即它一方面要求保护自己的主权;另一方面又主张根据国际商业的要求,借国际礼让使在自己管辖范围内能有效行使的权利,在别的管辖领域也能得到承认。
四、德国学派萨维尼
萨维尼是德国柏林大学教授,著名的国际私法学家,也是国际私法的革新家。他创立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是1849年在《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来的。他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应适用的法律,只应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他不讨论法律的域内及域外效力问题,而主张平等地看待内外国法律,以便达到不管案件在什么地方提起,均能适用同一个法律,得到一致的判决的目的。他认为应该承认存在着一个“相互交往的国家的国际法律共同体”,并且存在着普遍适用的各种冲突规则,因为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的法律相联系。他把涉外关系分为“人”、“物”、“债”、“行为”、“程序”等几大类,并认为:①住所是人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