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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治安问题法律小帮手

农村治安问题法律小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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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1535462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76
  • 出版时间:2010-08-01
  • 条形码:9787561535462 ; 978-7-5615-3546-2

本书特色

《农村治安问题法律小帮手》是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丛书之一。

内容简介

本丛书以农村真实案例的介绍和分析为主,由专业学者和法官对农村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丛书语言通俗易懂,所选案例皆来源于农村真实生活,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

目录


前言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一般规定
 1.什么是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
 2.什么是治安案件的管辖?民事案件也由公安机关管辖?
 3.如何正确理解治安管理处罚中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
 4.什么是治安调解?治安调解的条件是什么?
 5.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怎么办?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6.什么是行政拘留?哪些情形不适用行政拘留?
 7.什么是收缴?办理治安案件中哪些物品应当收缴?
 8.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如何处理?
 9.什么是保护性约束措施?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处罚吗?
 10.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何处罚?
 11.教唆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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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农村治安问题法律小帮手》以农村真实案例的介绍和分析为主,由专业学者和法官对农村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丛书语言通俗易懂,所选案例皆来源于农村真实生活,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

相关资料

本案的焦点是:姜某的这种唆使他人实施违法活动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施以处罚?刘某超出教唆范围,实施了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如何处理?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实践中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教唆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成立,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体需要把握以下两点:(1)教唆内容的特定性。即行为人教唆他人实施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是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其他行政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同时,行为人对其所教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内容也必须明确、具体。(2)教唆对象的限定性。即行为人教唆的对象必须是未曾产生违反治安管理意图的人。如果对已经决定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意图的人,再用言辞鼓励,撑腰打气,坚定其违反治安管理信念的,则该种行为不再属于教唆行为,而只能视为帮助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次,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违反治安管理的意图,进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违反治安管理。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其法律责任轻重往往会因其各种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本案中,姜某唆使刘某实施盗窃行为,是在利用刘某作为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好冲动、易轻信等弱点并趁刘某为没有钱花发愁的时候提出来的,同时还积极鼓动、促使刘某去完成盗窃行为。因此,可以认定姜某的行为为教唆行为,在如何对姜某的行为进行处罚时,还应当把握以下几点:**,对姜某的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按照其所教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就是说,教唆他人实施盗窃行为,且被教唆人实施了盗窃行为的,对教唆人应当按照“盗窃行为”定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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