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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10007936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14
  • 出版时间:2011-07-01
  • 条形码:9787100079365 ; 978-7-100-07936-5

本书特色

马布利是18世纪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同孟德斯鸠和卢梭一样享有声名的学者是。政治法律方面的主要著作有《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论波兰的政治和法律》、《英国政府和法律概观》。马布利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自然法学说,他对自然状态、自然人、自然权利、社会契约都有研究和论述。他也是高度重视法律作用的法治主义者。他认为制定法律、实行法治是实行社会改造的主要杠杆。这本《马布利选集》根据苏联科学院出版的俄文译本译出,附有苏联科学院院士沃尔金的论文。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三大部分及一个附录,包括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疑问、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目录

马布利选集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篇 **章 为了判断*有益于社会的法律,应当知道自然界赋予了 人以什么幸福,它在什么条件下准许人享受幸福。立法 者的责任,在于促进使我们结成社会的那些社会品质的 实现。 第二章 自然界希望公民的财产和地位平等成为国家繁荣的必 要条件。 第三章 关于私有制的建立。私有制不是使人结成社会的原因。 自然界要求人们走向财产公有。 第四章 恢复已被破坏的平等时所面临的不可克服障碍。在我 们所处的事物秩序下,立法者应当慎重地尽自己的一切 力量去反对贪婪和虚荣。 第二篇 **章 在建立了财产私有制的国家里,消灭贪婪或至少防止由 此产生的部分罪恶是法律的必要性质。 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的疑问 **封信 一致《公民日志》的作者 第二封信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封信 本书所述的谈话是在什么场合下进行的。**次谈 话。对于公民服从他在其管辖下生活的政府的一般 意见。 第二封信 第二次谈话。在每个国家里,公民都有权努力建立* 能创造社会幸福的政府。公民的建立这种政府的义 务。公民为此应当使用的手段。 第三封信 第二次谈话的继续。我对斯坦霍普爵士提出的异议。 他的答复。 第四封信 第三次谈话。研究西塞罗的法律论的若干片段。不 应当服从不公正的法律。各族人民建立英明的或不 公正的法律的原因。 附录 马布利的社会学说 马布利传略 注释 马布利著作的俄文译本 马布利的著作的初版年代 有关马布利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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