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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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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通俗版的朱元璋传记,全篇没有注释,也没有史料索引,但确是尊重史实而无文学臆造的著作,可以弥补吴晗著作在史料和观念方面的时代局限性,适合于一般性消遣阅读。印刷与装帧质量很好。
- ISBN:9787555900535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91
- 出版时间:2017-03-01
- 条形码:9787555900535 ; 978-7-5559-0053-5
本书特色
★明史学家陈梧桐教授四十年研究朱元璋集大成之作
作者陈梧桐先生是研究朱元璋已有四十余年,出版有《朱元璋研究》《洪武大帝朱元璋传》《自从出了朱皇帝》等与朱元璋相关的作品。本书为作者四十年研究朱元璋集大成之作,补充了一些新发掘的资料,吸收了朱元璋研究的zui新成果,代表了朱元璋研究的前沿水平。对一些学术界存在争议的问题,作者根据史料进行了客观的阐述,很有新意。
★与吴晗的《朱元璋传》堪称“双峰对峙,两水分流”
陈梧桐先生所写的朱元璋传记,在学界很有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春瑜研究员在《北京日报》以《chao越吴晗》为题发表评论:“陈教授的这本大著,无论是在对朱元璋研究的广度还是深度上,尤其是史料的掌握上,都chao越了吴晗,是时下出版的几本朱元璋传中zui有学术价值的一本。陈著与吴著,在朱元璋的研究史上,堪称‘双峰对峙,两水分流’。”台湾师范在底盘朱鸿教授将陈梧桐的朱元璋传与其他几部传记进行比较之后也认为“以陈著的学术成就zui高,论者谓其chao越吴晗之作,绝非溢美之词”。
内容简介
一个贫苦农民出身的小行童,何以成为威震四方的起义领袖?他为什么能在“地狭粮少”“孤军独守”的条件下愈战愈强,*后扫灭群雄,推翻元朝统治?他既提倡尊孔崇儒却又对儒学经典《孟子》大加删节,既积极网罗人才却又无情摧残人才,这究竟是为什么?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震惊朝野,它们是冤假错案,还是有真有假、真假混淆?作为一个封建帝王,他为什么能够提出“锄强扶弱”的主张,毫不留情地严惩贪官污吏、械杀不法豪强?他究竟是杰出的政治家与军事家,还是嗜权如命的“权力野兽”?
本书为你一一解答。
前言
自序
“文化大革命”后期,笔者与所在单位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同事于1969年夏被下放安徽凤阳,到教育部“五七干校”接受“再教育”,即劳动改造。那里是明太祖朱元璋的故乡和曾被他定为中都的地方,明中都的残垣断壁,龙兴寺的离离荒草,明皇陵的秋风落叶,以及民间流传的种种朱元璋逸闻,引起了我的沉思: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小行童,何以会成为威震四方的农民起义领袖?渡江之后,他为什么能在“地狭粮少”“孤军独守”的困境中越战越强,逐一扫灭群雄,推翻元朝的统治?他为什么要选择无论从经济、地理、军事还是政治的角度讲都不具备建都条件的凤阳作为中都,而在中都营建工程“功将告成”之时,却又弃而不用?他既提倡尊孔崇儒,却又对儒学的经典《孟子》大加删节;既重视并积极网罗、培养人才,却又无情地摧残、扼杀人才;既积极求言、鼓励进谏,有时确也能虚怀纳谏,有时却又顽固地拒绝谏言,这究竟是为什么?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的真相如何,是冤假错案,还是有真有假、真假混淆?作为一个封建帝王,他为什么能够提出“锄强扶弱”的主张,毫不留情地严惩贪官污吏,械杀不法豪强?他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强化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这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怎样的作用和影响?他采取什么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百孔千疮的经济?他的是非功过交织于一身,究竟应该怎样评价?其时“四人帮”尚在台上肆虐,这些思绪很快就被艰苦的劳动所驱散,被为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忧虑所取代了。
在干校待了三年后,笔者被分配到南疆的广西大学,参与中文系的创办和教学。又过了三年,几经周折之后,我调回北京,到中央民族学院即今中央民族大学任教。不久,“四人帮”垮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知识分子重新获得从事学术研究的权利,我选择明史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要研究明史,首先得对朱元璋其人其事有个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因为朱元璋是明王朝的创建者,明王朝的典章制度大多是由他亲手擘画与奠定的,他一生的活动对明朝的历史有着重大的影响。而过去在安徽凤阳同朱元璋有关的各种见闻又在脑海中浮起,更激起我对他的强烈兴趣。我找来史学前辈吴晗的《朱元璋传》仔细研读,并查阅了有关朱元璋的各种论著。这样,有些问题清楚了;有些问题依然若明若暗,百思不得其解;有些问题则又无人涉足,没有现成答案。于是,我在教学之余,跑遍北京各大图书馆,翻检有关史籍,搜集资料,就朱元璋一生活动的几个重大问题撰写了几篇论文,提出自己的看法。接着,河南人民出版社的张继红编辑找到我家,约请撰写一部朱元璋传。此后,我将所写的16篇关于朱元璋的论文稍加整理,集为《朱元璋研究》一书,交付出版(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动笔撰写《洪武皇帝大传》,于1993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付梓刊行。书出版后,获得学术界的好评,誉之为继吴晗《朱元璋传》之后的“又一部有影响的朱元璋传记”,1993年荣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后来,台湾师范大学朱鸿教授在《汉学研究通讯》第20卷第1期(2001年1月)发表《近十年来(1989—2000年)有关朱元璋研究之介绍》一文,将拙著与其他学者先后出版的几部朱元璋传记做了比较,认为“以陈著的学术成就*高,论者谓其超越吴晗之作,绝非溢美之词”。
同行的肯定,使笔者倍感欣慰和鼓舞,但我心里十分清楚,由于个人掌握的资料有限,书中对某些史实的描述尚欠具体,有的不够准确,特别是由于《洪武皇帝大传》一书的研究基础奠立于“文革”刚刚结束不久,思想还未完全解放,对某些历史问题的认识,对朱元璋的评价,还没有完全摆脱极“左”思潮的影响,例如对朱元璋接受和恢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提倡尊孔崇儒、施行礼法之治,笼统地把它们当作文化专制的举措加以否定,显然有失偏颇。因此,笔者决定扩大资料的搜集范围,并调整研究视角,对这部传记重加修订,力求使史实的叙述更加全面、完整、准确,对朱元璋的评价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此后,我又对朱元璋一生活动的几个重大问题做了深入的研究,陆续发表9篇论文,并开始动手修改某些章节。不久,因担任系主任工作,杂事繁忙,加上教学、写作任务相当繁重,修订工作时断时续,后来便中途停顿下来。2001年,贵州人民出版社的王才禹副编审来访,看到笔者书桌上的一沓稿子,问我在写什么。我告以正在修订《洪武皇帝大传》,但尚未完工。他很感兴趣,主动提出愿意出版这部著作,嘱我抓紧时间,尽快修订完稿。此时学术著作的出版已经相当困难,如无出版津贴,一般出版社都不肯接受。贵州人民出版社的热情与慷慨,令我深受感动。此后,除日常的行政与教学,我便放下其他工作,集中全力进行本书的修改与补充,先后写出增订一稿和二稿。除了改正原著的一些讹误,还修正了某些观点,并吸收学术界新的研究成果,补充大量新的资料,征引的史籍由原著的300多种增至500余种,篇幅也由原著的50多万字扩增至近70万字。由于与原著存在较大的区别,责编将书名改为《洪武大帝朱元璋传》。2005年这部增订本正式推出,学术界一致认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超越前人,把朱元璋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春瑜研究员在《北京日报》以《超越吴晗》为题发表书评说:“陈教授的这本大著,无论是在对朱元璋研究的广度还是深度上,尤其是史料的掌握上,都超越了吴晗,是时下出版的几本朱元璋传中*有学术价值的一本。陈著与吴著,在朱元璋的研究史上,堪称‘双峰对峙,两水分流’。”
不过,笔者的朱元璋研究并未就此止步。因为我深知,朱元璋一生的经历曲折复杂,有些问题或由于资料的匮乏或限于笔者的认识水平,尚未彻底厘清。何况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涌现。比如朱元璋的出生地问题,本来史籍的记载歧异迭出,国内的学者就存在争议,近年又有韩国人说他是韩国人,死后就埋葬在韩国。又比如朱元璋的民族成分,回族民间早有他是回民的传说,前些年台湾又有回族学者撰写论证其为回民的小册子,到处散发。再如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吴晗与吕景琳先后著文论证其为冤假错案,他们的论据是否经得起史实的检验?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此其一。其二,历史学家的职责不仅是从事专门的研究,发掘新的资料,提出新的创见,写出精专的史学论著,推动历史科学的发展,而且也肩负着普及历史知识的责任。因为历史研究的*终目的,在于探明历史真相,揭示历史规律,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过去,改造现实,开创未来。这里就有个把专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浅显易懂的普及读物,让普通大众能够消化吸收,将学术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的问题。因此,笔者在行政与教学工作之余,乃至退休之后,仍继续广披博览,搜集史料,排比校核,去伪存真,就大家争论的若干重大问题撰写十多篇论文,同时还就自己多年的研究心得写了一批短小精悍的历史小品与随笔,发表于《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学习时报》《博览群书》《文史知识》《历史学家茶座》等报纸杂志,并出版了一部历史小品、随笔集《自从出了朱皇帝》(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近几年,常有同行好友劝我再写一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朱元璋传记。他们说,笔者出版的两部朱元璋传虽然文笔鲜活,行文流畅,描写生动,很有可读性,但它们毕竟都是学术专著,部头又太大。作为全面、系统梳理朱元璋的生平活动,发表自己创新之见的学术著作,部头大点无可厚非;但篇幅过大,只能在学术圈子里流传,无法“飞入寻常百姓家”,为普通读者所接受。广大普通读者整日为生计忙碌,哪有充裕的时间来读你这么大部头的专著呢?去年1月中旬,中央电视台百集《中国通史》纪录片创作组找我去讲朱元璋,宋春来导演告诉我,他们从网上和一些大书店寻找有关朱元璋的著作,只找到一部吴晗的《朱元璋传》和几本通俗读物,这使我感到非常震动。因为市面上流行的一些关于朱元璋的通俗读物,作者多半是明史的门外汉,根本不曾对朱元璋做过研究,他们的作品大多东拼西凑,加上自己的臆断、虚构,讹误百出。吴晗是朱元璋研究的拓荒者,其代表作《朱元璋传》经过多次改写,在明史研究以及中国政治史、史学史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价值。但是,这部传记产生于特殊的政治环境,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存在许多重大的缺陷。《朱元璋传》的**个本子《由僧钵到皇权》(又名《明太祖》)于1943年暑假写于西南联大,目的是为了影射、抨击蒋介石的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第二个本子是抗战胜利返回清华大学后改写于1947年暑假至1948年暑假,旨在影射、抨击蒋介石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书名正式改为《朱元璋传》。作为影射史学,这两个本子都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强调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突出道德价值评价而忽略社会价值评价,用很大的篇幅描述朱元璋以猛治国,诛戮功臣,搞特务网,兴文字狱的“恐怖政治”,而对朱元璋其他的政治、经济、文化举措却一笔带过,未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出传主一生的活动及其功过是非。新中国成立后,吴晗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逐步掌握唯物史观,先后两次改写《朱元璋传》,不仅补写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章,使读者看到朱元璋除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的残暴一面,还有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另一面,同时尽量去掉影射色彩,力求给朱元璋以公正的评价。不过,在长期的研究过程中,他对朱元璋的评价已形成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难以改变朱元璋的暴君形象。加上吴晗在20世纪40年代投身革命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又长期从政,没有大块时间坐下来认真查阅史籍,更不用说进行仔细的辨析考证,拿来就用,造成许多史事遗漏或失真,存在不少的硬伤(参看拙作《从《由僧钵到皇权》到《朱元璋传》》,《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第35卷第1期,2007年1月;拙著《散叶集》第82—96页,河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吴晗已在“文革”中遭“四人帮”迫害而含冤去世,无法再次对《朱元璋传》进行改写。因此,我觉得同行好友的建议不无道理,如有机会,还是应该为普通大众撰写一部篇幅较小、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朱元璋传。2013年秋,河南文艺出版社约请撰写一部30万字左右的朱元璋传,正好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笔者便应承了下来。
要写出一部新的简明扼要的朱元璋传记,我想绝不能炒冷饭,将以前写的两部传记进行简单的文字删减,搞成压缩饼干。那样做固然省事,但作品肯定没有新意,味同嚼蜡,不会受到读者的欢迎,难以“飞入寻常百姓家”。经过反复的酙酌,我觉得,除了继续坚持自己前两部传记求真求实的写作风格,对传主既不任意贬损丑化,也不曲意美化拔高之外,还应力求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雅俗共赏。既注重学术性、科学性,又兼顾趣味性、可读性,史事的记述力求真实、准确,文字的表达则尽可能做到形象、生动,叙述话语与引用古籍要有机地融为一体,塑造出一个丰满立体、有血有肉的传主形象。二、简明扼要。高水平的历史人物传记,不仅应该写出传主一生活动的轨迹,而且还应当能让读者以小见大,通过传主的一生窥见当时的社会风貌,获得丰富的历史知识,受到启迪。30万字左右的篇幅,记述某些历史人物一生的活动是绰绰有余的,但记述朱元璋这个元王朝埋葬者、明王朝开创者的曲折经历,就显得比较局促。吴晗的《朱元璋传》写了21万多字,结果许多重大事件只能付之阙如,一些重要的历史环节交代不清,论述的深度与广度均显不足。因此,新传的写作切忌细大不捐,只能以朱元璋的经历为经,以其政策举措为纬,抓住重要的历史节点和重大的历史事件,结合元末明初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变动展开叙述,以反映传主跌宕奇特的政治生涯和是非功过。文字要求简洁,但头绪必须集中,以求线索清晰,脉络分明。三、写出新意。除了补充一些新发掘的资料外,更要融进本人近年的研究成果,并吸收明史学界新近的学术成果,反映朱元璋研究的前沿水平,以求能有新的突破。一些学术界存在争议的问题,以前写的两部传记一般只按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述,对他人的观点不做驳论。一些读者读后,常问我对那些观点的看法。所以,本书也应在相关的章节适当阐述本人对某些观点的不同看法。
标竿竖立之后,我拟出章节目录,开始写作。尽管所需资料书柜里大部分都有,不必老跑图书馆,洪武建国之前的几章,基本上按照年代的顺序来写,内容比较单纯,线索比较集中,写作进度也较快。但洪武建国后,朱元璋的许多重大活动是交叉进行的,有些活动往往跨越几个阶段,只能按政治(包括内政外交)、军事、经济、文化等几个方面来划分章节,各个章节再按时间顺序来写,如何避免各章节之间内容的交叉重复,便颇费踌躇,有些章节甚至数易其稿才*后敲定,写作进度就慢了。另外,本书在开始写作时,为求浅显易懂,节省篇幅,尽可能少引史料,即使引用史料,也不注明出处。后来觉得,笔者对朱元璋一生活动许多重大问题的看法同不少学者相异,如不征引史料,注明出处,怎么表明自己的观点立论有据、言之成理呢?于是,我又回头给已写成的一些章节补上基本史料,注明出处,后写的所有章节也都适当征引史料,标明出处。不过,为节省篇幅,绝不搞史料堆砌,只征引一些必要的史料,并采用夹注的形式,简单标明史料的出处。这样,从2013年9月开笔至今,竟花费一年四个月的时间,可谓老牛拉慢车了。
科学研究是没有止境的。从1978年起步,笔者的朱元璋研究前后已历时近四十年。尽管如此,仍未能全部解开朱元璋一生活动的所有谜团。我将谨记楚国大诗人屈原的名言“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离骚》),继续孜孜不倦地探索。同时,也亟盼学术界的同人和广大读者对这部新作提出批评意见,不吝赐教,以备将来有机会再版能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为修订大部头的旧著《洪武大帝朱元璋传》提供参考。
陈梧桐
于北京市民族大学西路墙外楼
2015年1月20日夜
目录
**章 从放牛娃到红巾军战士
**节 贫苦农民的儿子
第二节 入寺为僧,漂泊淮西
第三节 投奔濠州红巾军
第二章 升任宋政权的左副元帅
**节 有勇有谋,崭露头角
第二节 南略定远,攻拔滁州
第三节 计取和州,升任左副元帅
第三章 营建江南根据地
**节 南渡长江,攻占集庆
第二节 攻夺浙东
第三节 营建江南根据地
第四章 击灭陈友谅与张士诚
**节 保卫应天之战
第二节 北援安丰
第三节 西征陈友谅
第四节 东灭张士诚
第五章 推翻元朝统治
**节 转化为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
第二节 平定浙东闽广
第三节 北上伐元,攻占大都
第六章 创建大明王朝
**节 登基称帝,择定都城
第二节 设官分职,重建全国政权
第三节 尊孔崇儒,制礼作乐
第四节 睦邻外交与御倭斗争
第七章 统一战争与民族政策
**节 略定晋秦,出击北元
第二节 平定四川、云南
第三节 经略西北,统一辽东,击溃北元
第四节 “威德兼施”,德怀为主
第八章 任用贤才与开通言路
**节 行荐举,办学校,兴科举
第二节 人才的选用及其局限
第三节 纳谏与拒谏
第九章 君主专制的高度发展
**节 洪武初年动荡不安的政局
第二节 “躬览庶政”,加强集权
第三节 《大明律》与御制《大诰》的颁行
第十章 “锄强扶弱”,安定民心
**节 “安民为本”“锄强扶弱”
第二节 整肃吏治,严惩贪腐
第三节 抑制与打击不法豪强
第十一章 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节 对淮西将臣的重用与抑制
第二节 胡惟庸党案
第三节 蓝玉党案
第四节 所谓文字狱
第十二章 休养生息,发展生产
**节 休养生息,振兴农业
第二节 手工业的复苏
第三节 商业的逐步繁荣与大明宝钞的发行
第十三章 个人爱好与家庭生活
**节 勤奋好学,博览经史
第二节 “赞成大业、母仪天下”的马皇后
第三节 众多的妃嫔和儿女
第十四章 喜忧交织的晚年
**节 晚年的喜与忧
第二节 长眠于钟山脚下
第三节 一生的功过评价
后记
节选
胡惟庸党案
随着淮西勋贵权势的不断膨胀,朱元璋同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深,特别是胡惟庸晋升相位、专恣擅权之后,相权对皇权构成严重威胁,更使双方的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胡惟庸是淮西勋贵集团的重要人物。他是定远人,“为人雄爽有大略,而阴刻险鸷,众多畏之”(《献征录》卷一一,王世贞:《胡惟庸》)。早年曾做过元朝的小官,龙凤元年(1355年)在和州投奔朱元璋,任元帅府奏差,寻转宣使。三年除宁国主簿,寻升知县,七年迁吉安府通判,十二年擢湖广按察佥事,整整做了十年的地方官。吴元年(1367年),经大同乡李善长推荐,擢升为太常司少卿,寻转为太常司卿,成为一名中央大员。据后来李善长家奴卢仲谦等人揭发,为了报答李善长的推荐,“惟庸以黄金三百两谢之”(《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二)。而“按据《昭示奸党录》所载招辞,有云龙凤年间,举荐惟庸为太常司丞,以银一千两、金三百两为谢者。此太师火者不花之招也”(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卷四)。到洪武三年(1370年),他升任中书省参知政事,跨入权力中枢的门槛。洪武四年正月,左丞相李善长退休,右丞相徐达以大将军身份备边北平,不与省事,朱元璋遂以汪广洋为右丞相,胡惟庸为右丞。十二月,徐达从北平还京,不再任右丞相。洪武六年正月,汪广洋因整天喝酒,“浮沉守位”“无所建白”,以“怠职”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胡惟庸以右丞身份独专中书省事。他使尽浑身解数,极力逢迎巴结朱元璋,“晨朝举止便辟(逢迎谄媚),即上所问,能强记专对,少所遗,上遂大幸爱之”(《献征录》卷一一,王世贞:《胡惟庸》),于当年七月被擢任右丞相,十年九月又升为左丞相。在胡惟庸升为左丞相的同时,汪广洋虽然恢复了左丞相的官职,但位居胡惟庸之下,唯浮沉守位而已。
随着权势的扩张,胡惟庸结党营私,排斥异己。胡惟庸的乡土观念极重,他本来是利用乡土关系给李善长行贿而由外放调任京官的,独专省事乃至任相之后,更利用乡土关系巴结拉拢淮西将臣。他不仅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的侄子李佑,同李善长结成亲戚,还力图与另一同乡徐达结好。徐达鄙薄他的为人,未予理睬,他又贿赂徐达的看门人福寿,“使为间以图达”。这个看门人向徐达告发,“达亦不问,惟时时为上言惟庸不可过委,过委必败”(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一,《徐达》)。有些淮西武将违法乱纪,受到朱元璋的惩处,胡惟庸便乘机拉拢,结为死党。濠州人、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返回京城,擅用驿马,被罚到山西代县捕“盗”;五河人、平凉侯费聚奉命抚治苏州军民,沉溺酒色,被罚到西北招降蒙古部落,又无功绩,受到朱元璋的严厉切责。胡惟庸遂“阴以权利胁诱二人。二人素戆勇,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对于非淮西籍的臣僚,胡惟庸也设法加以笼络,拉到自己一边。高邮人汪广洋与胡惟庸在中书省同事多年,后来又同居相位,即受胡惟庸拉拢而成为他的同党。钱谦益的《太祖实录辨证》即指出“据《昭示奸党录》诸招,广洋实与惟庸合谋为逆”,但由于《昭示奸党录》今已不存,其结党细节今已无法弄清。湖广茶陵人陈宁,元末做过镇江小吏,后投奔朱元璋,累官至中书省参知政事。洪武二年坐事出知苏州。此人有些才气,但性特严酷,人称“陈烙铁”。寻改任浙江行省参政,未行,经胡惟庸推荐,召为御史中丞。后升任右御史大夫、左御史大夫。及居宪台,益尚严酷,“上切责之,不改。其子孟麟,亦数以谏,宁怒,杖之数百至死。上深恶其不情,尝曰:‘宁于其子如此,奚有于君父耶!’宁闻之惧,遂与惟庸通谋”(《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陈宁从此成为胡惟庸帮派的一名核心骨干,并拉了同在御史台共事的中丞涂节入伙。对于不肯附己的非淮西人,胡惟庸则极力加以排挤和打击。江西金溪人吴伯宗洪武四年廷试**,中进士,朱元璋特赐袍笏,授礼部员外郎,与修《大明日历》。胡惟庸派人拉拢,欲其附己,“伯宗不为屈,惟庸衔之,坐事谪居凤阳”。后来吴伯宗上书论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明史》卷一三七,《吴伯宗传》),才被朱元璋召回。
胡惟庸还大肆贪污受贿。吴元年之前,他在地方任职,先是做了七年的正七品知县,再做了二年的正六品通判,而后做了一年正五品的按察佥事。当时由于战事频繁,经济凋敝,财政十分困难,国家根本发不出官俸。在攻占应天之后,文官拨付职田,召佃耕种,收取田租作为俸禄。估计从职田上收取的租米除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外,仅有不多的盈余。他能一下子拿出“银一千两、金三百两”或“黄金三百两”这样一笔巨款向李善长行贿,表明他为官并不清廉,不是向百姓横征暴敛,就是贪污公帑,收受贿赂。独专中书省事后,各地想升官发财的官吏和失职的功臣武夫纷纷投靠胡惟庸,争相给他送金帛、名马、玩好,多至“不可胜数”(《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后来胡惟庸案发后,有人告发他“赃贪淫乱,甚非寡欲”,说“前犯罪人某被迁,将起,其左相(胡惟庸)犹取本人山水图一轴,名曰夏珪《长江万里图》”,朱元璋命人查验,果然在胡惟庸的赃物中找到了这幅《长江万里图》(《明太祖集》卷一六,《跋夏珪《长江万里图》》)。
胡惟庸独相数年,利用乡土关系拉拢淮西勋贵,和他的门下故旧僚佐结成一个小帮派,仗恃李善长的支持,骄横跋扈,专恣擅权,“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甚至“僭用黄罗帐幔,饰以金龙凤文”(《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在明代,龙凤纹饰属皇帝专用,玄、黄、紫三色也为皇家专用,官吏军民的衣服帐幔均不得使用。“凡帐幔,洪武元年,令(官民)并不许用赭黄龙凤文”(万历《明会典》卷六二,《礼部?房屋器用等第》)。胡惟庸这一举措,表明其政治野心已膨胀到了极点。
胡惟庸的所作所为,显然已突破当时礼法制度的底线,这是任何一个封建君主都不能容忍的。他的末日,很快就到来了。
朱元璋原先乡土观念也极为浓厚,他不仅主要依靠淮西将臣打天下,还想依靠淮西将臣治天下,故而有中都的营建。但是洪武八年中都营建工匠的“厌镇”事件发生后,他即决定抛弃乡土观念,从倚重淮西乡党逐步转向任用五湖四海之能士。与此同时,随着自己逐渐坐稳龙椅,朱元璋开始思谋改革国家机构,以便扩张皇权,强化专制集权,“躬览庶政”。
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下令撤销行中书省,改置布政司、都司和按察司,将地方的行政、军政和司法大权集中到中央,中书省的权限因而扩大,相权和君权的矛盾更加突出。接着,他便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限制和削弱中书省的权力。当年闰九月,下令取消中书省的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惟李伯昇(平章政事)、王溥(右丞)等以平章政事奉朝请者(只参加朝会而不署事,因为李是投降的张士诚部将,王是投降的陈友谅部将,奉朝请是给他们的一种荣誉待遇)仍其旧”(《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九)。这样,中书省就只留下左丞相胡惟庸和右丞丁玉,而丁玉已在当年正月率兵至延安备边,到七月才返回京师,中书省实际上只留胡惟庸在唱独角戏。第二年五月,又令李善长与朱元璋的亲外甥李文忠共议军国重事,“凡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悉总之,议事允当,然后奏闻行之”(《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二),又“命政事启皇太子裁决奏闻”。九月,擢升胡惟庸为左丞相,命汪广洋为右丞相,又将丁玉调任御史大夫,将中书省的佐理官员全部调空。十一年三月,更下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明史》卷二,《太祖纪》),彻底切断中书省与中央六部和地方诸司的联系,使中书省变成一个空架子。下一步,便是选择适当的时机撤销中书省,以便独揽大权,“躬览庶政”了。为防止突然事件的发生,十二年七月,朱元璋还将李文忠从陕西调回京师,提督大都督府事,以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胡惟庸眼看自己的权势受到抑制和削弱,深感焦虑和不安。他知道,如果中书省被撤销,丞相的官职也将被废除,他苦心经营的一切都将尽付东流。于是,便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密谋造反。据《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条的记载:
(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尝过惟庸家饮酒。酒酣,屏去左右,因言:“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二人惶惧,计无所出。惟庸乃告以己意,且令其在外收辑军马以俟。二人从之。又与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佥事)毛骧取卫士刘遇宝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用尔也。”
根据这段史料,胡惟庸除了让陆仲亨、费聚“在外收辑军马以俟”,叫毛骧“取卫士刘遇宝及亡命之徒魏文进等为心膂”,还与陈宁在中书省偷阅“天下军马籍”。明初的军队册籍是归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正月析为五军都督府)掌握,其他衙门包括中书省都不能过问。史载:“祖制五府军,外人不得预闻,惟掌印都督司其籍。前兵部尚书邝埜向恭顺侯吴某(即吴克忠)索名册稽考,吴按例上闻。邝惶恐疏谢。”(陈衍:《槎上老舌》)邝埜是在明英宗正统年间担任兵部尚书的。可见在明前期,连主管军政的兵部尚书都不许查阅军队册籍。胡惟庸却不顾禁令,将大都督府掌管的军队册籍弄到中书省,与陈宁一起查阅,为调动军队做准备。
不仅如此,胡惟庸还力图劝说李善长同他一道谋反。朱元璋虽然不满意李善长的丞相工作,洪武四年让其退休,但并未完全失去对他的信任。翌年李善长病愈,仍命其督建中都宫殿,洪武七年复命督迁江南14万人至凤阳屯田,并擢其弟李存义为太仆寺丞,李存义子李伸、李佑为群牧所官。洪武九年,又将临安公主嫁给其子李祺,拜为驸马都尉,与其结为亲戚。虽然公主下嫁仅一个月,有人上告:“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几及旬,不问候。驸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但朱元璋只削减李善长岁禄1800石,寻又命与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重事,督建圜丘。由于李善长在明初政坛的重要地位和影响,胡惟庸久“谋善长为己用”,于十年九月将反谋密告李存义,让他阴说李善长参与,“善长中坐默然而不答”。过了十天,胡惟庸命其故旧杨文裕再去劝说李善长,“许以淮西地封王”,李善长说“这事九族皆灭”,没有答应。到十一月,胡惟庸又亲自往说李善长,李善长“犹趑趄未许”。洪武十二年八月,李存义又再三劝说,李善长乃云:“我老了,你每(们)等我死时自去做。”(《太祖实录辨证》卷四)
不久,胡惟庸的儿子在市街上策马狂奔,撞到一辆大车,身受重伤,不治而亡。胡惟庸不分青红皂白,一怒之下命人杀了马车夫。朱元璋大怒,要他偿命。胡惟庸眼看大祸临头,即刻派人“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准备起事谋反。
胡惟庸的阴谋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不料,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使臣阳须文旦入明朝贡,中书省未及时引见,被值门内使告发。朱元璋敕责中书省臣,胡惟庸与汪广洋等叩头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部臣又委之中书”。朱元璋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胡惟庸、汪广洋等皆下狱,严加追查。十二月,御史中丞涂节和已谪为中书省吏的原御史中丞商暠都告发胡惟庸谋反。涂节揭发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并说“广洋宜知其状”。朱元璋审问汪广洋,汪广洋回答说没有此事,被贬海南。舟次太平,朱元璋又追究其往昔担任江西行省参政时曲庇朱文正,后又未曾献一谋划进一贤才,未能揭发杨宪的罪责,“特赐敕以刑之”,“以归冥冥”(《明太祖集》卷七,《废丞相汪广洋》)。汪广洋被杀后,他的小妾跟着自杀,朱元璋查明此妾是被籍没入官的陈姓知县的女儿,大怒曰:“凡没官妇人女子,止配功臣为奴,不曾与文官。”因勒法司取勘,遂“出胡惟庸等并六部官擅自分给,皆处以重罪”(《国初事迹》)。翌年即十三年正月初六,朱元璋下令处死胡惟庸、陈宁。两人被押往玄津桥斩首,埋进一个丈余深的大坑,第二天又将尸首挖出,“支解于市,纵犬食之”,两人的家财全都没收入官,“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明兴野记》卷下)。廷臣认为“涂节本为惟庸谋主,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诛无以戒人臣之奸宄者”,于是“乃并诛节,余党皆连坐”。大都督府左都督丁玉即“坐党论死”(《皇明开国功臣录》卷一六,《丁玉》)翌日,朱元璋召集文武百官,宣布胡惟庸的罪状是:“窃取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燃,有滔天燎原之势。”(《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接着,朱元璋下令撤销中书省,废除丞相,由自己直接掌管国家大事。从此,“勋臣不预政事”(《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淮西勋贵除继续领兵作战外,一般不再担任行政职务。从洪武十三年至三十年,除李善长在十三年当过十二个月的都御史,临淮人郁新在二十六年至三十年当过户部尚书,虹县人康铎在十三年至十五年、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当过兵部尚书,十八年至二十二年当过刑部尚书,怀远人汤友恭在十一年至二十一年当过右都御史外,七卿之职大多由非淮西籍大臣担任。朱元璋杀掉胡惟庸后,又进一步扩大与开国武将的联姻,以固结肺腑。此前,在洪武三年五月,朱元璋曾明令规定“天子并亲王后妃宫嫔等,必慎选良家子而聘焉,戒勿受大臣所进”(《明太祖实录》卷五二)。他自己却置此令于不顾,从十五年起,又决定聘徐达次女为代王妃、三女为安王妃,汤和长女与次女为鲁王妃,吴复之女与邓愈之女为齐王妃,于显之女为潭王妃,吴忠(吴祯之子)之女为湘王妃,蓝玉之女为蜀王妃,傅友德之女为晋世子妃,并将第五女嫁给陆仲亨之子陆贤,第八女嫁给张龙之子张麟,第九女嫁给傅友德之子傅忠,第十一女嫁给胡海次子胡观,第十二女嫁给郭英之子郭镇。这样,通过血缘关系,把一批武臣联结成一个以皇帝为中心的姻娅集团,以达到拱卫皇权的目的。
此后,朱元璋以胡案为武器,抓住一些淮西勋臣的违法事件,搞扩大化,对淮西勋贵及其子弟展开大规模的诛杀。他采取捕风捉影的手段,不断扩大胡惟庸的罪状。当时由于倭寇问题与日本交涉未果,明廷断绝与日本的外交关系。洪武十九年十月,朱元璋将胡惟庸的罪名升级为私通日本,说他曾与明州卫指挥林贤密谋,授意林贤故意犯法,将其贬往日本,三年后借日本精兵400,藏在日本贡使如瑶的贡舶之内,借朝贡之名,入明助胡惟庸作乱。又先后将一批心怀怨望,骄横跋扈,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的文武官员都牵连进胡案,处以死刑,并诛杀了一些江南的豪强势族。洪武年间,蒙古为明朝劲敌。二十三年五月,朱元璋又将胡惟庸的罪名升级为私通蒙古,说胡惟庸当初准备谋反时,曾私派封绩前往漠北,带信给北元,“着发兵拢边”(《昭示奸党录》,转引自《太祖实录辨证》卷四)。后来,胡惟庸案发,封绩不敢回来,二十一年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将其俘获,押解回国,李善长又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益大著”(《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后,朱元璋还给胡惟庸加上勾结李善长谋反的罪名。洪武十三年胡案初发时,李善长并未受到触动,当年五月御史台左中丞安然告老还乡,还命其“理台事”(《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十八年有人告发李善长弟李存义“实惟庸党者”,诏免死,安置崇明。“善长不谢,帝衔之”(《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二十三年,李善长已年届77岁高龄,却“耆不能检饬其下”,又要营建第宅,向汤和“假卫卒三百人役”,汤和攘臂曰:“太师敢擅发兵耶?”并“密以闻”(《献征录》卷一一,王世贞:《中书省左丞相太师韩国公李公善长传》)。四月,京民有坐罪应徙边者,李善长又奏请免其两个姐姐及私亲丁斌。朱元璋大怒,下令逮捕丁斌,严加审讯。丁斌供出李存义父子往时交通胡惟庸之事。李存义及其子李伸、其弟李存贤及其子李仁皆遭逮捕,他们的供词牵涉李善长。闰四月,李善长及其家人全被下狱,他的家奴卢仲谦等人又供出其“与惟庸往来状”(《太祖实录辨证》卷四)。五月,朱元璋便以“心谋不轨,党比胡、陈”(《野记》一)的罪名,借口有星变,需杀大臣消灾,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口70余人全部诛杀,抄没家产,“籍没六万金”(《国榷》卷九)。陆仲亨、唐胜宗及费聚等同时坐胡党被诛。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两县,许多豪强地主被指为胡党,也遭到屠戮。
胡惟庸党案前后延续十几年,仅公、侯一级被列入胡党名单的就有22人,其中淮西籍的公、侯多达12人,占到一多半,先后诛杀了3万多人。就连“屡推为开国文臣之首”(《明史》卷一二八,《宋濂传》)的宋濂,在退休之后,因其长孙宋慎涉胡党之案,他举家连坐被刑,宋慎及其父宋璲坐法死,宋濂缘皇太子与马皇后力救,于十三年九月被贬谪茂州(治今四川茂汶)。第二年五月,宋濂以72岁高龄走到夔州,忧愤成疾,“不食二十日。晨起索纸笔书《观化帖》,端坐而逝”(孙锵:《潜溪录》卷三,郑楷:《翰林学士承旨宋公墓志》)。一案株连如此之广,自然要引起臣民的怀疑和议论。朱元璋于是特命刑部尚书杨靖将案犯的供状辑成《昭示奸党录》三编,冠以朱元璋将近4000言的手诏,陆续予以公布,算是为胡案画上一个句号。
由于朱元璋严酷的封建专制统治,胡案事发后,时人大多不敢加以记载,而辑录案犯供状的《昭示奸党录》后来又佚失不存,仅在个别史著如钱谦益的《太祖实录辨证》中抄录了个别段落,难以窥其全貌。时过境迁之后,史实的真相已经模糊不清,许多史书只能根据某些史籍一鳞半爪的记载,加上自己的揣测,来加以叙述。于是便出现了歧异迭出、真假混淆的诸多记述,令人莫衷一是。比如,雷礼在《国朝列卿记》卷一《胡惟庸传》中引《国琛录》的记载云:“太监云奇,南粤人,守西华门,迩胡惟庸第,刺知其逆谋。胡诳言所居井涌醴泉,请太祖往视。銮舆西出,云虑必与祸,急走冲跸,勒马衔言状。气方勃崒,舌不能达。太祖怒其犯跸,左右挝捶乱下,云垂毙,右臂将折,犹奋指贼臣第。太祖乃悟,登城眺顾,见其壮士披甲伏屏帷间数匝,亟返棕殿,罪人就擒。”将胡惟庸罪行的揭发归功于所谓云奇告变,与《明史》所记涂节、商暠告发迥异。类似彼此相左的记载,不胜枚举。因此,明清以来不少史学家不断搜集史料,排比考订,力图弄清事实的真相。明末清初的钱谦益、潘柽章分别撰有《太祖实录辨证》《国史考异》,对胡案做过深入的考辨,指出云奇告变是“凿空说鬼”、《明太祖实录》所载李善长罪状“不胜舛误”。1934年6月,吴晗在《燕京学报》发表《胡惟庸党案考》一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所谓云奇告变、如瑶贡舶、封绩使元以及胡惟庸勾结李善长通倭款虏诸事纯系向壁虚构,可谓确论。但吴晗的翻案有点过头,他连胡惟庸毒死刘基、贪污受贿、朋比为奸特别是谋反的罪行也一并推翻,把整个胡惟庸党案都说成是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此后有不少学者沿袭这种说法,进而认定胡惟庸谋反的故事是编造的。这种说法有悖于史实,显然无助于人们对明初历史的了解,也无助于对胡案的作用和影响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胡惟庸毒死刘基、贪污受贿、朋比为奸的具体史实,前面已经讲述,此不复赘。这里着重谈谈吴晗否定胡惟庸谋反的问题。《胡惟庸党案考》一文,先是否定胡惟庸决心起事谋反的动机。文中列举史籍关于胡惟庸案发前决心谋反的两种记载,一是《明史?胡惟庸传》:“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一是《献征录》卷一一所录王世贞撰《胡惟庸》:“会其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吏奏之,上怒,杀家人,切责,丞相谢不知乃已。又以中书违慢,数诘问所由。惟庸惧,乃计曰:‘主上鱼肉勋旧臣,何有我耶!死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死寂寂。’”然后写道:“同样地在叙述同一事件,并且用同一笔法,但所叙的事却全不相符,一个说是惟庸子死,一个说是惟庸家人被诛。”吴晗未明言何种说法对,何种说法错,或者二说皆错,但言外之意非常明确,那就是二说既然不相符合,就都不可信。因为紧接着,他这样写道:“根据当时的公私记载,……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我们找不出有‘谋反’和‘通倭’‘通虏’的具体记载。……到了洪武二十三年后胡惟庸的谋反便成铁案。”意思是说,在洪武十二年九月胡惟庸被捕入狱直至十三年正月被杀,朱元璋并没有给他加上谋反的罪名,后来编造“通倭”“通虏”的罪状,直到洪武二十三年后才将胡惟庸的谋反弄成铁案。这种说法,与史实并不相符。因为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杀后,第二天朱元璋对文武大臣宣布胡惟庸的诸多罪状,其中就有“谋危社稷”四个字。“谋危社稷”指的就是谋反,属于不可赦免的十恶大罪之首。《大明律》的《名例律》及《刑律》,对十恶大罪中的谋反罪,都明确注明:“谓谋危社稷。”吴晗的论文虽然也征引了朱元璋对文武大臣宣布胡惟庸罪状的这段谕词,遗憾的是他没有弄清“谋危社稷”一词在明代法律中的真正含义,却说找不出当时有说胡惟庸谋反的具体记载。
胡惟庸党案是明初皇权与相权矛盾冲突的产物。胡惟庸独专省事,任相之后,不仅在经济上贪污受贿,而且在政治上拉帮结派,打击异己,飞扬跋扈,擅专黜陟,藏匿于己不利的奏章,侵犯了皇权,*后发展到策划谋反,他的被杀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而朱元璋大兴党狱,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胡案一发生,他就乘机搞扩大化,“余党皆连坐”,这些被株连的“余党”有的是冤死鬼。此后,他将罪名步步升级,用以打击一部分恃功骄横、飞扬跋扈的功臣,这些则纯粹是冤假错案了。因此,就整个案件来说,是真真假假,有真有假,真假混淆。我们必须进行细致的辨析,分清哪部分是真案,哪部分是假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整个案件的作用和影响做出正确的评价,既看到朱元璋通过此案清除部分骄横跋扈的勋臣,产生了促进社会安定、经济恢复与发展的积极作用,又看到朱元璋所制造的大量冤假错案,冤杀了大批无辜的将臣,造成政治的恐怖,出现人人自危,“多不乐仕进”的消极影响(参看拙作《胡惟庸党案再考》,《明清论丛》第10辑)。
……
相关资料
“陈教授的这本大著,无论是在对朱元璋研究的广度还是深度上,尤其是史料的掌握上,都chao越了吴晗,是时下出版的几本朱元璋传中zui有学术价值的一本。陈著与吴著,在朱元璋的研究史上,堪称‘双峰对峙,两水分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学家王春瑜
“以陈著的学术成就zui高,论者谓其chao越吴晗之作,绝非溢美之词。”
——台湾师范大学教授朱鸿
作者简介
陈梧桐,著名明史学家。1935年11月出生于福建安溪。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985工程”特聘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明史学会顾问、朱元璋研究会顾问。出版有《朱元璋研究》、《洪武皇帝大传》(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洪武大帝朱元璋传》、《自从出了朱皇帝》、《晚明悲歌:大明王朝灭亡之谜》、《黄河传》(获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明史十讲》、《中国军事通史·西汉军事史》、《中国文化通史·明代卷》(主编)、《中国文化杂说·民族文化卷》(主编)等多部著作。参编、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多部。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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