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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杭州徽商研究

明清杭州徽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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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6408808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11
  • 出版时间:2016-08-01
  • 条形码:9787566408808 ; 978-7-5664-0880-8

内容简介

  《明清杭州徽商研究/徽学文库》的研究时间跨度为明代成化年间至清代光绪年间,试图透过商业经营活动、人文生活和宗族发展,探讨明清时期徽商与杭州府之间的互动和影响。除导论和结语外,主要内容共分成五章。第1章主要介绍明清时期杭州城的发展,以此作为研究的背景。第二章以徽商的商业经营为论述主线。第三章以杭州徽商所涉足的行业作为论述主线,探讨明清时期徽商在杭州府的经营项目与发展历程。第四章以杭州徽商的人文生活为论述主线,利用征信录、族谱、方志文献来探讨迁杭后徽商在杭州当地的文化活动和慈善贡献以及徽商宗族子弟的教育发展,并利用徽商一些宗族个案进行说明。第五章以三个迁杭的徽州宗族为案例,探讨徽商家族迁杭的缘起与宗族的发展、迁杭后适应杭州社会的历程、杭州徽商的文化生活面貌,从中得以了解迁杭徽商如何维系与徽州故里的关联,又如何凝聚迁杭族人间的向心力与认同感,并探讨咸丰、同治年间的太平天国兵燹对杭州的破坏以及对杭州徽商的影响。

目录

导论
**章 明清时期的杭州城
**节 建置发展与地理区位
第二节 工商业生活百态
第三节 地方民情与政府治理

第二章 杭州与徽州——徽商的商业经营
**节 发展契机与经商推力
第二节 商业活动关系网络
第三节 商业知识与学徒传承

第三章 杭州徽商所涉足的行业
**节 明清盐政与两浙徽州盐商
第二节 明清典当业与杭州徽典
第三节 木材贸易与晚清茶业
第四节 薪传字号与百姓馔食

第四章 杭州徽商的人文社会生活——教与善
**节 侨寓地的子弟教育
第二节 文化活动交流
第三节 公益慈善事业

第五章 寓杭徽商宗族的发展
**节 黟县宏村汪氏宗族——盐商和典商例说
第二节 歙县新州叶氏宗族——盐商例说
第三节 歙县新馆鲍氏宗族——盐商例说

附录
附录一歙县瀹潭方氏经商与关系称谓一览表
附录二《新安惟善堂征信全录》商业捐输总录
附录三杭州茶叶相关组图
附录四明清时期两浙商籍徽商子弟登第情形一览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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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明清杭州徽商研究/徽学文库》:  二、地缘和业缘组织——以杭州徽商木业公所为例  杭州城南出候潮门外,南至钱塘江边,沿塘岸东自秋涛宫起,西迄闸口止,即所谓“十里江塘”。①借钱塘江与运河之利,江边舟楫如织,货运繁盛,十里江塘因为沙面开阔,成为杭州地区木材*理想的集中堆放点,更因为水陆畅通,吞吐便利,遂形成江干的木材市场和各省木商聚集之处。以木材贸易作为支柱性行业的徽州商人,自然也涉足其中。关于杭州的徽州木商在木材贸易的收购、运输和销售等相关方面的内容,于前文已多有论述。而当徽州木商历经千辛万苦,长途运木至杭州,除了需要面对越来越多来自各帮木商的利益竞争和商业纠纷外,还要与官府交涉事务。徽州木商为维护商业利益和增强自身商业竞争的能力,遂成立了徽商木业公所。  在杭州的徽商木业公所,虽属业缘组织,但仍兼有地缘组织的特征,其公所成员仅限于经营木材业的徽州同乡,代表着皖南六县的木商组织,由乾隆朝婺源商人江扬言所建立。位于杭州候潮门外的徽国文公祠,即为杭州木业徽商的同业组织——徽商木业公所的所在地。后来江扬言之子江来喜又在江干购置沙地,“上至闸口,下至秋涛宫,共计3690余亩”,供徽州木商堆放木材和储货交易之用,其他省份的木商不可过问和使用。此举对于在杭州经营木业的徽商而言十分重要,“无公所,事无以叙,无沙地,排无以安”。②  候潮门外,上至闸口,下至秋涛宫,共计3690余亩的沙地,本意在于使徽州木商运木至杭时,木排得以“堆贮、拆卸、挖塘、抵关抽验供课,以免飘失”,但却与杭州当地百姓掀起沙地归属权的纠纷。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徽州木商向地方政府投诉,称当地百姓擅自占据沙地加以开垦,阻碍南关课木:“沙地俱被民人报佃筑垦,阻碍课木,环吁迅赐禁垦,商课两益。”公所随即提起诉讼官司,以确认此块数千亩钱江沙地的归属权。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徽州木商终于获得沙地归属权的胜诉。自闸口至秋涛宫沿钱塘江一带的沙地,为木商起运木排必经之路,“虽经留有车路,终于运木有碍,所有堆木逼近江边,设遇水势泛溢,不无漂没之虞。并恐地界毗连,仍致损田禾,日后复多争端,是此处沙地全为关木堆贮之要路。今以百余两之地粮竟误数万金之关税,核计课额增减悬殊,自应统归木商全行管理。所有新升课银,即令该商永远承纳,照额推收过户”。①从此案判中明确可见,政府因为数万金的关税利益而给予木商*有利的判决,但也不忘将百余两的地粮转由木商缴纳。  此外,对于钱塘江千亩沙地的归属和使用权力,政府也一并详细地予以说明,虽然沙地归属木商,但商人不可私自使用,“复行租取各种,以及建盖房舍等情,虽取拢簰堆木之便,并能普济各商起运诸货之需。该处续有沙涨亦不许人开垦,永远勒石遵行,庶与关政有益而于升粮无缺矣”,②“钱江一带沙地,永归木商取便堆木,通运各货,永不复升垦种盖造房屋,纵有新涨水沙,亦不许报升垦种。如有牙脚人等搭造柴场牛舍,许木商指名具控,以凭严拿”。③透过此案例可以清楚了解沙地对于木商的重要性,木排的堆放储存、起货转运和验关交易等都以沙地为场所来运作,而木商在取得沙地的过程中,势必会与地方势力有所冲突,若不成立行业组织,单凭一己之力无法顺利解决这些争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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