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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06-2018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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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54176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0cm
  • 页数:67页
  • 出版时间:2018-01-01
  • 条形码:9787562541769 ; 978-7-5625-4176-9

内容简介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附录A、附录L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M、附录N为资料性附录。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起草单位: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主要起草人:赵松江、李德华、李胜伟、陈宁生、余斌、郝红兵、张远明、邓明枫、曹楠、谷明成、赵峥、钟东、申文金、冉茂云、温清茂、周小军、苏志军、程凌鹏。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目录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4.1 勘查目的和任务
4.2 勘查阶段划分
5 泥石流类型划分及危害性分级
5.1 泥石流类型划分
5.2 泥石流规模分级
6 泥石流治理工程勘查
6.1 初步勘查
6.2 详细勘查
6.3 补充勘查
7 勘查工作方法
7.1 资料收集
7.2 遥感解译
7.3 地形测量与工程地质测绘
7.4 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地质)调查
7.5 勘探
7.6 工程物探
7.7 试验
8 资料整理及成果编制
8.1 原始资料整理的基本要求
8.2 编制勘查设计书及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8.3 图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8.4 附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泥石流类型划分
附录B(资料性附录)泥石流沟发展阶段的识别
附录C(资料性附录)泥石流物源计算
附录D(资料性附录)暴雨强度指标R
附录E(资料性附录)泥石流调查表
附录F(资料性附录)泥石流危险区范围预测
附录G(资料性附录)勘探记录表格式
附录H(资料性附录)泥石流试验方法
附录I(资料性附录)泥石流沟的数量化综合评判及易发程度分级标准
附录J(资料性附录)泥石流特征值的确定
附录K(资料性附录)堵溃型泥石流调查评判及溃决流量计算
附录L(规范性附录)泥石流勘查基本工作量表
附录M(资料性附录)勘查设计书编制提纲
附录N(资料性附录)勘查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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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6-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  6.1.5 泥石流活动调查  6.1.5.1 泥石流过流特征调查  6.1.5.1.1 历次泥石流活动时间、激发雨强、爆发频率、过流特征、一次冲出量、冲刷及淤积区,对应的危险区范围。调查表见附录E。  6.1.5.1.2 物源区重点调查历次泥石流物源启动部位、方式、规模,流通区重点调查堵溃点(段)及堵塞方式,堆积区重点调查冲刷淤积及大河堵塞情况。  6.1.5.1.3 泥痕调查:选择支沟汇入主沟、主沟汇入主河、拟设工程入口部位等代表性沟道断面,尽量选择弯道段沟道,测量两岸泥痕液面高度、弯道曲率半径、沟道宽度及纵坡值,用以计算流速、流量。  6.1.5.1.4 沟道堆积物粒度调查:沿主沟、支沟径流方向沿途全面调查和分段采样,应进行全粒度试验分析和堆积物颗粒岩性鉴别,尤其是对拟设格栅坝、缝隙坝、梳齿坝等工程上游库区粗大颗粒的分布、来源、块度、占比等进行详细调查。  6.1.5.1.5 堆积扇区调查:调查扇形地大小,堆积扇与主河的关系,堆积扇面冲淤变幅,扇区堆积物颗粒大小。  6.1.5.2 泥石流灾情险情调查  6.1.5.2.1 调查统计历次泥石流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包括人口户数、房屋、耕林地、桥梁、电站、道路、通讯等设施及财产。调查表见附录E。  6.1.5.2.2 测绘已发生泥石流实际淹没和淤埋范围,预测泥石流危险区范围,方法可参考附录F。  6.1.5.3 既有防治工程调查  6.1.5.3.1 调查沟域内已有工程类型、分布位置、建设单位、建设时间,收集勘查、设计、评价等相关资料。  6.1.5.3.2 调查已有防治工程的防灾减灾效果,对受损工程应查明损坏情况及原因,评价已有工程可利用性。  6.1.5.3.3 对可利用的工程应调查其结构、尺寸、地基基础等情况,评价和提出修复、加固、加高等的可行性建议。  6.1.6 勘探  6.1.6.1 一般规定  6.1.6.1.1 勘探工作有钻探、探井、探槽、物探等勘探方法,用于查明泥石流主要物源特征及拟设治理工程部位工程地质条件。  6.1.6.1.2 勘探线布置原则:重点物源可布置1条纵向勘探线,拟设拦砂坝、谷坊坝等应布置一纵一横两条勘探线,排导槽及防护堤沿中轴线布置1条勘探线,拟建或需改造的既有构筑物可布置一条横向勘探线。  6.1.6.1.3 勘探点布置原则:重点物源勘探宜采用探井、探槽,一条勘探线应不少于2个勘探点;拦砂坝、格栅坝宜采用钻探、探井,1条勘探线应有1~2个勘探点;拟设高坝(高度H≥10m)应至少有1个钻孔控制;谷坊坝宜采用探槽、探井,1条勘探线应有1~2个勘探点;排导槽及防护堤宜采用探槽、探井,勘探点间距宜为50m~l00m,并不少于2个。  6.1.6.1.4 勘探深度控制原则:重点物源区勘探深度应控制在潜在滑移面以下2m~3m,拟建工程区勘探深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稳定性验算及符合地基变形计算深度,拦砂坝勘探深度根据实际条件不小于拟设坝高的1.5倍。  6.1.6.2 钻探  6.1.6.2.1 钻探应编制单孔结构设计书,对水文地质钻孔结构尚应满足水文试验要求。  6.1.6.2.2 对松散堆积层宜采用植物胶护壁跟管钻进,岩芯采取率不低于85%,并应满足取样试验要求。  6.1.6.2.3 对有地下水的钻孔均应进行提下钻、冲洗液漏失等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和记录,一般钻孔终孔后应进行简易抽水试验,对拦砂坝需进行渗透变形评价的钻孔尚应进行抽(注、压)水试验,采取水样。  6.1.6.2.4 对需要确定承载力的坝基,钻孔应配合进行现场动力触探试验。  6.1.6.2.5 必要时坝肩可采用水平孔或斜孑L进行勘探。  6.1.6.2.6 泥石流勘查钻探编录表格式见附录G。  6.1.6.3 探井、探槽、平硐  6.1.6.3.1 探井、探槽位置确定后,应编制设计书以指导施工,内容包括:目的、类型、深度、结构、支护方式、施工流程、地质要求、封井要求。  6.1.6.3.2 揭露堆积物分层结构、土体特征、透水性、地下水位、软弱面位置及性状特征,采取土样,进行现场渗水试验、全粒度分析等。  6.1.6.3.3 探井宜采用小圆井,也可采用矩形,深度不宜大于5m,不宜超过地下水位;对土层松散、有地下水渗水的应采取护壁措施,渗水较多时,应有排水措施。  6.1.6.3.4 探槽应沿充分揭露地质现象方向布置,深度宜小于2m,长度宜小于5m。  6.1.6.3.5 拟建大型拦砂坝工程的坝肩地质情况复杂时,可布置平硐揭露地质条件,兼顾利用洞室进行采样、抗滑、渗透等试验。  6.1.6.3.6 泥石流勘查探井、探槽编录表格式见附录G。  6.1.6.4 工程物探  主要布置于难以采用钻探的泥石流物源区和堆积区,宜采用高密度电法、地质雷达、浅层地震、瑞雷利面波法等方法,主要查明堆积体的分层结构、厚度、基覆界面情况,应提交工程物探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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