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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标准(试行)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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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54411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9
  • 出版时间:2018-12-01
  • 条形码:9787562544111 ; 978-7-5625-4411-1

内容简介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标准(试行T\CAGHP039-2018)/团体标准》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工作组织、技术方法、预警产品制作、发布和响应对策,指导有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因素(主要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对象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其他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预警和其他类型的地质灾害预警也可参考。  本标准规定的预警业务适用于国家、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工作,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和其他行业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业务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未涵盖的相关预警内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预警技术方法
4.1 评价指标体系
4.2 指标因子获取
4.3 预警模型方法
4.4 预警效果评价

5 预警平台建设
5.1 信息平台建设
5.2 工作平台建设
5.3 组织平台建设

6 预警工作流程
6.1 工作方案
6.2 趋势预测
6.3 预警准备
6.4 数据传输
6.5 分析研判
6.6 会商确定
6.7 产品制作
6.8 预警发布
6.9 信息反馈
6.10 工作总结

7 预警工作制度
7.1 制度内容
7.2 值班责任
7.3 值班档案

8 防灾对策建议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效果评价模型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反馈表
附录D(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流程
附录E(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样式
附录F(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灾对策建议
附录G(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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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标准(试行T\CAGHP039-2018)/团体标准》:  5.1.6数据库可选用Access、MysoL、soLServer和Oracle等平台,数据按年份进行保存,逐步形成动态数据库。  5.2工作平台建设  5.2.1工作平台主要包括预警模型、预警系统软件和工作平台硬件。  5.2.2依据预警技术方法要求,在分析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和引发条件关系的基础上,建立隐式统计、显式统计或动力预警分析模型,作为预警系统建设的基础。  5.2.3利用先进的GIS技术、计算机编程技术及网络技术等,研制预警系统软件,具备指标因子图层分析、数据自动导人、存储备份、预警产品自动生成、预警结果编辑、签批和产品发布等功能。  5.2.4工作平台硬件应包括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投影仪、传真机、打印机、电话、可视会商设备及地质灾害现场调查设备等。  5.3组织平台建设  5.3.1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需要建立预警组织平台系统,包括管理层、作业层和发布层。  5.3.2管理层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预警工作、制定并颁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筹措工作经费等。  5.3.3管理层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共同组成,签署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协议,双方联合成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5.3.4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组织管理;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由省级自然资源和气象部门组织管理。  5.3.5作业层由具体开展业务工作的单位或机构组成,承担预警的日常工作、理论方法研究、技术报告编写、信息反馈、效果评价和改进提高等业务。  5.3.6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和国家气象中心共同承担;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由省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同级气象部门业务单位共同承担。  5.3.7发布层为发布预警产品的单位或机构,具体是各级电视台、电台、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和报纸等媒体主办单位。  5.3.8管理层书面授权(任务书、委托书等)作业层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产品(预警结果)经管理层审批后方可由作业层推送至发布层向公众发布。管理层可书面授权作业层代为审批预警产品,授权发布层发布预警产品。  6预警工作流程  6.1工作方案  6.1.1指导开展年度预警工作,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原则,每年1~2月编制年度预警工作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1.2年度预警工作方案主要部署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包括年度目标任务、技术方法、工作流程、效果评价、模型系统完善、人员安排和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内容。  6.2趋势预测  6.2.1每年2~3月,编制年度趋势预测报告,研判全年特别是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确定重点关注或重点防治的地区。  6.2.2趋势预测的基础为基础地质环境条件及以往灾害发生情况,预测依据包括气候条件、地震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方面的预测资料。  6.2.3预测结论以文字和图片形式表达,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段、灾害类型、发生区域及重点关注内容;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的发生区域细化至省、地级市单元,省级预测细化至地级市、县单元;针对重要的工程建设、灾害易发区等地区应重点关注,进行单独预测。  6.2.4趋势预测报告经专家会商后报主管部门审定,作为汛期预警的基础及政府部门部署防灾减灾措施的参考。  6.3预警准备  6.3.1每年3~4月,开展日常预警值班前的准备工作,调试基础信息平台、工作平台,确保气象、水利部门的传输渠道畅通,建立日常预警流程,保障日常预警服务。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流程见附录D。  6.3.2建立值班表,落实每日值班人员、校核员及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应为长期从事地质灾害预警及科学研究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6.3.3建立值班记录表,对每日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表格内容包括预警日期、预警区域、预警等级、会商情况、发布渠道和值班责任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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