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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业态的边界: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与跨界融合

拓展业态的边界: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与跨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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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00875888
  • 装帧:一般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56
  • 出版时间:2021-07-01
  • 条形码:9787500875888 ; 978-7-5008-7588-8

本书特色

“网红”到底还能红多久 如何培养*多的文创“独角兽”

内容简介

文化新业态是文化产业边界拓展的集中体现,也是文化提质增效的核心支撑。在发展实践中,文化新业态的阶段性迭代,展现出的多样性类别、消费模式,适应的是新生代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新形态的影像、网红经济、偶像经济、媒体的转型融合、人工智能在文化领域的应用等,不断拓展着文化产业的边界,更新着文化表现的内容与形式。面对文化新业态发展实践中出现的产业乱象,构建新业态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是提升文化新业态治理能力与水平的关键。

目录

目录

序言 我国文化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导 言 文化新业态是新时代文化发展的历史性选择 001

一、“互联网+”赋能文化转型升级 003

二、创造与创新推动文化产业边界拓展 004

三、伦理规范文化新业态发展秩序 006

**章 “互联网+”:新业态发展与实践的文化语境 009

一、西方语境中的“互联网+”与提升国家制造业的竞争力 011

二、中国语境的“互联网+”与实践的三期重合 014

三、“互联网+”的理念的双重文化阐释 018

第二章 文化新业态是文化提质增效的核心支撑 025

一、提质增效在文化供给侧改革中的三重逻辑 027

二、转型升级是推动文化提质增效的关键性突破 031

三、文化新业态推进文化提质增效的五大路径方向 034

第三章 文化新业态的阶段性迭代及其关键词 043

一、论坛:新业态互动式尝试的萌生 045

二、博客:新业态个人化走向的突破 048

三、微博:新业态介入公共生活的映现 052

四、微信:新业态公私边界的消弭 056

五、直播:新业态公共性的彰显 059

六、短视频:新业态全民化的走向 063

七、自媒体新业态的未来发展趋势 066

第四章 2021— 2025 年: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历史关口期 069

一、2021—2025 年:“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 071

二、2021—2025 年:文化新业态面临的三大机遇 080

三、2021—2025 年:文化新业态发展的行动路线 085

第五章 文化新业态发展的政策保障与要素配置 093

一、构建“互联网+”助力文化新业态的政策保障 095

二、强化以“高精尖”为目标的文化新业态政策体系 103

三、补足“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的政策短板 110

第六章 文化与科技融合支撑文化新业态发展 115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三维进展 118

二、制约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因素与问题 122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多重时代趋势 125

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的着力点 131

第七章 文化新业态的多样类型与产业特征 135

一、文化新业态多样化的类型模式 137

二、文化新业态产业体系的发展特征 143

三、文化新业态发展的总体性趋势 148

四、文化新业态创新发展的突破路径 152

第八章 文化新业态的消费模式与发展趋势 157

一、互联网文化消费模式的多样化类别 159

二、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的多重消费趋势 166

三、互联网文化消费着力破解的突出问题 171

第九章 文化新生代引领新业态创造性发展 177

一、新生代文化消费群体的崛起 179

二、结构性失衡难以满足新生代高品质的文化需求 182

三、文化供给侧领域出现的深度融合新趋势 184

四、新生代文化消费群体在需求侧出现的新变化 187

第十章 文化视觉新业态影像创意与消费时尚

    ——以虚拟现实为例 191

一、虚拟现实助力影像艺术产业升级 193

二、虚拟现实遵从文化消费的逻辑 199

三、作为时尚的虚拟现实消费 202

第十一章 互联网时代网红经济的产业要素和特征

     ——以TFBOYS 组合为例 205

一、网红经济的产业链条与要素 207

二、网红经济运营的产业特征 213

三、网红经济的文化本质与发展趋势 215

第十二章 消费新业态中的偶像经济与身体实践

     ——以“小鲜肉现象”为例 219

一、媒介消费语境中“小鲜肉”的文化内涵 221

二、“小鲜肉”现象的多元驱动力量 224

三、“小鲜肉”媒介形象的消费演进 227

四、“小鲜肉”作为商品的身体实践 230

第十三章 媒体融合中的业态转型升级与互动共享

     ——以新闻客户端为例 235

一、转型:新形势下传统媒体的文化选择 237

二、建构:新媒体客户端的文化特征 240

三、融合:新媒体客户端的发展趋势 243

四、共享:媒体融合的文化价值追求 244

第十四章 人工智能新业态的伦理挑战与治理向度

     ——以“一键脱衣”等为例 249

一、人工智能面临的三大伦理挑战 251

二、人工智能陷入“技术中立”原则的困境 256

三、以“技术有责”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伦理 261

四、在文明对话中构建世界人工智能的伦理向度 264

第十五章 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的秩序失范与行业治理

     ——以50 个全国首案为分析对象 269

一、互联网新业态产业乱象的类别及表现 272

二、互联网新业态产业乱象的特征及趋势 278

三、互联网新业态秩序治理存在“四难”障碍 282

四、推动互联网新业态秩序治理方向与路径 285

第十六章 互联网文化新业态发展中的道德失范与伦理构建 289

一、互联网文化新业态发展中出现的道德失范现象 291

二、建构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伦理的困境与束缚 299

三、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伦理建构的情境主义路径 303

第十七章 构建文化新业态的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 307

一、变革与实践: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的时代价值 309

二、构成与要素: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的结构 312

三、特征与趋势:当前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的实践动态 322

四、问题与思路: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的着力点 326

后 记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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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我国文化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金元浦 什么是高质量发展?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他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必须抓紧抓好的工作”。[1]这是进一步推动国家发展的新的顶层设计,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蓝图与总路线,是对各级政府、各个行业、全体人民发出的严肃的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升级的新的动员令。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文化产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导向,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和新的变革。我们应该如何深入理解文化建设的新发展理念?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首次用“四个重要”深刻阐释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崭新坐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战略部署。我国文化产业必须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中,坚持把创新放在首位,并协调其他。我国文化产业必须将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创新与人民需求的有机结合,共享发展。 回顾过去,我国文化产业曾经历过一个粗放型、“铺摊子”、一哄而上的发展阶段,经历过一个产业转型、内部洗牌、升级换代的阶段。目前正开始向高质量、高层次、精细化发展模式转换,进一步将文化与高科技融合为一,将传统文创与数字化融合为一,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经济融合为一,将创意设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业、信息业、建筑业等几乎大多数行业实现跨界融合。可以确信,“十四五”时期文化建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将处于更加重要和突出的地位。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与实施,意味着以数字技术为推动力量的文化产业将迎来一波新的发展高潮。国家的顶层设计赋予了文化产业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使命,而且文化产业在与当代互联网数字科技的结合下呈现出一些新的创新发展的态势。 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语境 产业发展总与时代走向密切相关。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是时代对文化产业提出的必然性要求。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到来,就国际层面而言,第四次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现代互联网科技与生产生活的结合,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行业,在提高生产力水平、丰富物质供给的同时,正在颠覆诸多领域的产业形态、分工和组织方式,实现行业的跨界与融合,重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文化伦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中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2018年7月,习近平在约翰内斯堡参加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的讲话中指出: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这个世界既充满机遇,也存在挑战……未来10年,将是世界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10年。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积聚力量,催生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给全球发展和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要抓住这个重大机遇,推动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2] 新一轮科技革命使世界的发展进入了以5G为背景的“加速度”时代,大数据、工业4.0、网络人工智能化已成为时代进程中的三大潮流,信息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视听表达技术、仿真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是推动潮流发展的六大核心技术。面对世界高速创新的变革,我国已将数字技术促进文化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推动。应当认识到,数字科技形成的文化,也是当代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不仅仅是形式和基础支撑,它已发展为一个多层次、大范围、新型、前沿、有特定内容的文化系统的重要部类,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文化科技发展,是文化繁荣发展的必要支撑,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任务。当前,高新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 在多个层面影响和推动着文化的发展,提升与推动了文化发展业态、内容形式、传播手段、消费路径、“走出去”方式的优化与升级。 就国内层面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2035年全面建成文化强国,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文化建设的宏观语境,这就必然要求文化产业要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方面,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后提升文化供给的必然要求。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这一矛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后将更加鲜明地凸显出来。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人们必然需要高品质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必然需要高品质的文化供给巩固和加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因此,破解社会的主要矛盾,以高质量的文化供给代替无效供给、低端供给,增强文化供给结构应对消费需求变化的精准性和灵活性,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必然要推动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需求下的文化发展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不断改善供给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加快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要聚焦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走出一条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路子。[3] 在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文化供给的整体导向下,我国进行了产业供给结构内部的“洗牌”,推动了行业的升级换代。原先处于龙头位置的出版产业、旅游产业、演艺产业,甚至电影产业、电视产业都遇到了发展瓶颈。而一直处于末端的中国互联网相关文化创意行业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高端产业、核心产业、先导产业。因此,改善文化产业的产业供给结构是文化产业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依然面临文化产业低水平徘徊、文化供给侧创新创意不足,高质量文化供给的产品和服务不够充分,资源依赖现象较为普遍,产业整体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文化企业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升级尚存在较大空间,文化市场的各类主体发展还不均衡,许多中小民营文化企业仍然难以做大做强,特别是新型的更高形态的数字文化消费尚未建立。这些都成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障碍。 另一方面,建成文化强国需要文化品牌的支撑。相较于美国、日本等国,我国仍然缺乏核心文化IP,丰富的优秀文化资源未能充分得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仍然缺乏有效的载体支撑。虽然我国近年在文化内容产品层面出现了一些爆款产品,如《流浪地球》《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等,但尚未形成如迪士尼、初音未来之类的世界超级文化IP,更缺乏对文化IP具有统筹和承载能力的主体园区,如美国创造的迪士尼已在全球布局主题公园,日本制作的初音未来将二次元之风吹向世界。因此,建成文化强国需要形成一批具有产业承载能力和传播能力的优质文化IP,积极吸纳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并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这就为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必然要求。《意见》特别指出: 深刻把握数字文化内容属性,加强原创能力建设,创造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加强IP开发和转化,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4] 在文化强国的建设进程中,提炼传统文化元素,培育优秀文化IP,*关键的是用现代互联网科技与文化创意相结合,形成新的文化产品形态。例如,敦煌以传统壁画作品作为创作内容,对敦煌石窟和相关文物做数字化采集、加工和存储,实现“云游敦煌”。2020年2月“云游敦煌”小程序上线仅两个月,浏览量累计突破1200万人次,即成爆款。此外,敦煌文化IP创作的《敦煌动画剧》,使得“千年壁画,声动上映”。这些融合了现代互联网技术与传统文化内容的新文化产品形态,展示了传统文化资源的巨大魅力,也揭示出实现文化强国之路并不意味着要在文化内容打造或品牌IP培育上另起炉灶、另辟蹊径,而是可以充分依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巨大宝库,并借鉴世界文明的先进成果,创造符合国情和时代发展趋势的文化内容,系统构建民族文化品牌,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因此,从国际国内两个维度发展趋势来看,文化高质量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下,文化作为生产力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以科技为支撑的文化新业态充分涌现,文化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将重塑文化经济发展格局。 新态势:文化产业“双线交错”新发展 当前,我国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双线交错的发展态势。一条是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为旅游赋能,出现了一批大众化、普及化的实体产业形态。另一条是文化产业升级换代而涌现的大批新形态,这些形态与数字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以及大视频相关,创造了科文融合的新形态和新景观。 “双线交错”发展新态势的出现,在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面临“线上+线下”的路径选择,即文化产业本身需要线下实体产业的支撑,这一产业布局较多地集中在旅游领域,例如旅游演艺、美丽乡村旅游、特色小镇建设、非遗传承衍生、民宿设计运营等。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体育旅游、医养旅游、健康旅游等正在拓展升华发展形态。文化产业的线上路径更多地为互联网文化业态所选择,从广义上来说属于信息消费,如李子柒的传统文化走向世界、小朱配琦的直播带货、TikTok短视频的国际影响力、国产人工智能汽车的数字运行、发展迅速的云游戏、不断涌现的网络服务新社区,以及各种沉浸式的VR/AR/MA、3D/4D的新感受、新景观、新形态。国内华为、中兴、腾讯、字节跳动、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美团、小米以及海康威视等与互联网、移动网密切相关的企业进一步进入文创领域寻找发展机遇。它们迅速成长为文创独角兽甚至超级独角兽,成为创意经济中头部经济形态。当然,文化产业“线上+线下”的发展路径并非完全独立,而是存在交叉,如“云旅游”成为线下旅游走向线上旅游的典型形态,而“网络直播”也会把某地推波助澜为线下的网红打卡地。 文化产业“双线交错”的发展新态势,指向的都是文化新消费。“新消费”是“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5]并以此催生出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当前,我国正处在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消费的主导化、上游化和高档化,使得各类消费支出的结构升级和层次提高,直接反映了未来的消费趋势。新消费时代正在来临。近年来,新消费已上升至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均强调新消费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中的引领性作用。《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描述了我国消费结构的变化: 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消费升级的方向是产业升级的重要导向。我国居民消费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等一系列转变。[6] 消费是生产的*终目的,消费内容的转变必然要求新文化内容的供给,也只有围绕消费市场的变化趋势积极调整文化生产内容、优化产业结构,才能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以线下为主要载体形式的文化旅游,注重体验消费。文化为旅游赋能之后,旅游告别纯粹的观光游,而是更加注重消费者(旅游者、阅读者、观赏者)的深度介入和参与。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中,深度的沉浸式参与使人感受到身体乃至心灵的震撼。那是对过程的体验——体验另一种身份、体验异域生活,以及体验自身的创造力等,并从中获得满足感、愉悦感和幸福感。这就是沉浸类消费特别受到欢迎的原因,消费者愿意为这类旅游体验付费,因为它美好、不可转让、转瞬即逝。随着模仿型、观光型、排浪式消费阶段的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特别是年轻一代更加偏好体现文化特色、个性特征的文化体验和服务,应着力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 以线上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消费,则成为增长*强劲的消费内容。2020年信息消费增长较快,仅2020年第1季度,我国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同比增长39.3%。可以说,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正在改变我国居民的消费习惯、变革消费模式并重塑消费流程,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和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兴起。互联网与协同制造、农业、教育、医疗、文化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在刺激信息消费、带动各领域消费的同时,也为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智能终端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 我们必须看到,“双线交错”发展的新态势,展现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不同领域所取得进展的总体状况。过去这两条线几乎是互不交错的平行线,各有各的发展领域和运行方式,而当前这种情况得到很大改善,两条线相互交错,形成了互相支撑的新局面。高新科技的发展需要广阔的市场,需要新的消费人群,旅游文化需要创意升级、技术提升、金融支撑和市场检验。 新业态:文化产业边界的新拓展 如果说“双线交错”的发展态势还只是从宏观上对整个行业进行的概括与描述,那么,就文化产业业态本身而言,“双线交错”的整体趋势体现了文化产业边界的扩展。文化与科技融合、行业之间的跨界是当代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而融合后*为直接的结果则体现为业态边界的扩展。 在世纪之交互联网时代的文化转向中,人们对文化产业的*大认识之一就是文化产业边界的移动。作为急剧变化转型期的当代文化产业是否有一个明确无疑的边界呢?或许,我们可以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划分产业门类数量的变化中可见一斑。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04年版)》共划分文化产业99个小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版)》则调整为120个小类,如在数字内容服务中增加了数字动漫制作和游戏设计制作,以及其他电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等,删除了包括旅行社、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和彩票活动等。《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年版)》则划分为146个小类,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小类,如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观光旅游航空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文化设备和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等业态。产业类别数量的不断增加,既体现出国家分类标准是处在不断修订完善中的,又体现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并且在社会经济中发展迅猛,日益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理应把这些新业态及时纳入统计范围,以反映社会经济的活跃度。 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产业的边界从来就没有固定过。人们总是认为,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极具影响力的理念是从20世纪中期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对文化工业的批判开始的,这是牵强的。法兰克福学派之后的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创意经济的发展,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现实性上,都选择了另一条实践的、文化经济的、社会参与的、国家推动的道路。从那时起,文化产业内所包含的产业类别和文化产业的边界就一直处在变动中。报纸、广播、电影、电视、音乐、网络小说、网络游戏等,都是在历史上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传播时代“加入”文化产业阵营的,并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主打”类型。今天,移动互联网所引起的传播革命,又一次引发和推动了文化产业自身的边界拓展。文化产业面临着又一次越界、扩容。一大批新型的产业样式如短视频、直播、虚拟现实、3D打印服务、云旅游、云演艺、智慧旅游、工业旅游、意念电竞游戏、区块链版权等,一大批新业态都已进入文化产业研究的视野,更多的新兴文化艺术样式和产业内容被创造出来,成为今日文化产业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当下无疑是一个短视频的时代,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8.73亿,占整体网民的88.3%,无论是市场价值,还是消费用户规模都俨然是*吸引眼球的业态。因此,随着时代的变化,重新审视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类别,并依据时代、文化、艺术、技术的发展而有所扩容,有所变更,与时俱进,是非常必要的。 边界拓展是历史的常态,而驱动边界拓展的动力即是创意所追求的“跨界”或“越界”。任何文化新业态都追求创意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价值,而创意的根本观念是通过“越界”促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在产业的边界衍生出新的业态。通过越界,寻找和培育新的增长点,进而实现推动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和在全社会推动创造性发展的目的。从总体而言,文化新业态是与传统文化业态相对的一个概念,更多的是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的文化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内容形式的转化和创新,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等为主,而以互联网数字技术为支撑的产业形态也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 新问题: 文化产业面临的新挑战 在文化产业边界不断拓展、业态不断催生的整体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也面临着产业秩序调整与规范、产业伦理重构与形成等问题。当前我国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运营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大量“失信”问题:如互联网诈骗、虚假广告宣传、不实承诺、新型电子诈骗、电子商务购物诈骗、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与买卖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媒介伦理问题:如媒介人职业操守、新闻传播道德与窃听手段、网络新媒体中互联网“谣言”传播、网络信息安全、网络“黑客”、青少年网络游戏沉迷与“网瘾”、网络“人肉搜索”与侵犯隐私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盗版泛滥问题,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尤其是近年来,加大了对盗版的打击力度。但是因为文化观念和制度法规滞后,在反盗版方面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也因此使我国遭受了一些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方面的损失。同时,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良的发展趋势,如文化产业的过度娱乐化和突破道德底线问题,文化产品内容的极端商业化问题与劣质化甚至“三俗”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涉黄赌毒”问题;各路明星偶像“负能量”对青少年的影响。一系列问题彰显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并非是一路高歌猛进,而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7] 加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行业治理与伦理构建,形成完善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已成为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提升文化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总体指向下,平衡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市场运营与社会伦理、社会公平、社会效益等问题,妥善处理社会转型之下文化产业面临的伦理冲突、互联网新媒体的历史性变革下的“伦理危机”、互联网自媒体传播的产业伦理困境等,治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辫子新闻”、虚假信息、隐私泄露、大数据杀熟等现象,是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因此,围绕以上相关问题,本套丛书创新性地提出了以下命题,并予以阐释,也许可以称为亮点: 互联网思维是科技革命中范式转换的必然成果 创客运动是中国走向原创大国的重大战略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正走向原创力发展的历史性阶段 创新生态系统:我国文化产业提质增效的路径 2021—2025年: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历史关口期 文化新生代引领新业态创造性发展 独角兽竞争——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领域与新形态 数字时代大平台的文化政策与伦理关切 后斯诺登时代信息安全与用户隐私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数据的泄露与保护 在文明对话中构建世界人工智能的伦理向度 互联网文化新业态伦理建构的情境主义路径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这套丛书是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前沿问题为导向的,我们的研究结果肯定不是*后的结论,但它是探索性的,我们在寻找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金元浦于海淀三灯阁 2021年3月12日

作者简介

王林生,山东莘县人,博士,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文化产业、城市文化和文艺理论研究。出版《图像与观者:论约翰·伯格的艺术理论及意义》等著作,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及评论文章近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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