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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959829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大16开
  • 页数:264
  • 出版时间:2021-06-01
  • 条形码:9787509598290 ; 978-7-5095-9829-0

内容简介

  固定收益产品是一种理财术语,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利率固定不变,目的是回避利率和汇率风险,是增加驾驭经济不稳定性和控制风险的手段,满足融资者需求,同时获取超额收益。固定收益产品一般包括流动性管理工具、存款、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问答》主要分析了中国金融市场所能够提供的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以及它们的特点,解读了投资者关心的各种问题,为投资者提供一定指南。  《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问答》由深交所培训中心编著,作为其培训教材的一种,供企业和投资者学习。

目录

上篇 公司债券
**章 公司债券常识?
**节 基本概念和制度演进?
1.什么是公司债券?
2.债券品种有哪些?
3.公司债券经历了哪些制度变化?
4.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第二节 大公募债券
5.什么是大公募?
6.大公募发行条件是什么?
7.大公募信用评级有什么要求?
8.大公募申报材料有哪些?
9.大公募审核程序有哪些?
10.大公募交易和转让方式有哪些?
11.大公募资金用途及管理有何规定?
第三节 小公募债券
12.什么是小公募?
13.小公募发行条件是什么?
14.小公募信用评级有什么要求?
15.小公募的专业投资者应满足什么条件?
16.小公募申报材料有哪些?
17.小公募审核程序是什么?
18.小公募交易和转让有何要求?
19.小公募资金用途及管理有何规定?
第四节 私募债券
20.什么是私募?
21.私募发行条件是什么?
22.私募信用评级有什么要求?
23.私募的专业投资者应满足什么条件?
24.私募申报材料有哪些?
25.私募审核程序是什么?
26.受理阶段主要工作有哪些?
27.核对与反馈阶段主要工作有哪些?
28.召开核对工作小组会议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29.私募备案有何要求?
30.私募发行、交易和转让有何规定?
31.私募资金用途及管理有何规定?
第二章 发行公司债券前期准备?
**节尽职调查
32.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3.尽职调查有哪些主要程序和方法?
34.发行人风险因素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35.发行人基本情况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36.发行人资信状况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37.发行人增信机制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38.发行人业务状况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39.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40.募集资金用途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41.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尽职调查包含什么内容?
第二节编制募集说明书
……
下篇 资产证券化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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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④其他偿债措施(如有)包括: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增加第三方担保或者追加抵押、质押的资产;提前偿付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本息;暂缓新增债务或者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3)争议解决机制。发行人应披露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并明确发生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募集说明书的争议解决机制应当独立约定,并应与担保函(如有)、担保协议(如有)、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中的相关约定不冲突。48.募集说明书的发行人基本情况章节应包括什么内容?  发行人应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应简要披露以下情况: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设立日期、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住所、邮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等。  (2)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公司设立及*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报告期末的前十大股东情况,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评估事项的,还应简要披露资产评估情况。  (3)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应披露其姓名、简要背景、与其他主要股东的关系及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股权是否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同时披露该自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应披露该法人的名称及其主要股东。披露该法人的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业务、主要资产情况、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股权是否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4)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对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应当披露其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和*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对发行人持股比例未达50%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5)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应披露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近三年内的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组织结构、治理机制、主要内控制度等。  (6)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应列表披露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至少包括姓名、现任职务及任期、从业简历、兼职情况、持有发行人股份/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7)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发行人应对自身主要业务、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开展情况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运营主体、区域分布;报告期主要产品或服务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原材料、能源及供应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客户情况等,存在对单一客户或供应商依赖情形的,应充分披露风险;对创新型业务或投资者不易了解的业务,应当充分说明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等。  (8)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发行人应分析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竞争格局、未来发展趋势、行业政策等。对于房地产、产能过剩等行业的发行人,还应根据相关规定补充披露。  (9)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发行人应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对于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发行人资产规模比例较大的,应就相关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对手方与发行人关系、金额、期限、回款安排及报告期内回款情况)、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关联方往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执行)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详细披露,并进行风险提示,影响重大的进行重大事项提示。必要时还应明确披露债券存续期内是否还将涉及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如有,应进一步披露相关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10)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应披露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发行人根据自身风险特征和风险因素,承诺财务指标、事先约束条款等的,应在募集说明书等有关文件中有针对性地合理设置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并明确约定触发情形和处置机制。  (11)公司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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