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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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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2474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05
  • 出版时间:2022-01-01
  • 条形码:9787519724740 ; 978-7-5197-2474-0

本书特色

纵观我国现有对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金融学视角,鲜有从法学视角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作为我国金融法学的“ 青椒”,刘先良老师呈现给大家的这部专著从法律视角对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制度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充实了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研究基础。本书对于域外文献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细致梳理,可以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借鉴资料;本书提出的对策建议和制度构想,可供立法机关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参考。 我非常乐于向读者推荐这本金融法学的新著,希望每位读者都能在各自的需求层面有所收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刚 近年来,在国内和国际形势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进入大变革时代,2017年我国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后,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一委一行两会”的格局。此番改革是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在我国金融监管领域的重大实践探索,具有重大研究意义。本书聚焦宏观审慎监管的本土化实践和完善,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梳理、深入的路径探讨和大胆的制度构想,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我衷心向各位读者推荐此书,相信一定会开卷有益。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 黄辉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探讨了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如何用法律制度形式予以表达,应当需要哪些法律要素组成,这些要素相互之间与各自内部如何安排,以及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及其监管体系安排问题。主要观点:宏观审慎监管的本质是建立一个良性的金融进化生态体系,我国具备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于美国、欧盟和英国等金融发达国家的制度比较,提炼健全的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所推荐的法律要素包括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监管职能、监管权力和会议机制等。

目录

目 录
**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必要性
  (二)问题的限定
 二、宏观审慎监管研究综述
  (一)宏观审慎监管基础理论
  (二)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研究
  (三)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研究
  (四)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研究
  (五)法律视野研究及述评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和框架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二)研究的分析方法
  (三)研究内容和框架安排
第二章 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理论
 一、宏观审慎监管理论的提出
  (一)监管对象:系统性风险
  (二)理论内涵:起源和概念
  (三)监管维度:时间和空间
  (四)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关系
 二、宏观审慎监管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微观审慎监管理论及不足分析
  (二)强化宏观审慎监管的正当性分析
 三、宏观审慎监管的本质
  (一)金融监管权调控市场的过程
  (二)企业利益与金融稳定间平衡
  (三)金融行业良性进化生态秩序
第三章 域外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比较
 一、美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经验
  (一)美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美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评价
  (三)美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可借鉴之处
 二、欧盟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经验可借鉴之处
  (一)欧盟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欧盟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评价
  (三)欧盟宏观审慎监管改革可借鉴之处
 三、英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经验可借鉴之处
  (一)英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英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的评价
  (三)英国宏观审慎监管改革可借鉴之处
 四、域外宏观审慎监管改革比较分析
  (一)域外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要素解构
  (二)域外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安排差异
  (三)域外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改革经验借鉴
第四章 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监管主体及职责分工
  (一)中国人民银行
  (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国家外汇管理局
  (七)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二、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分布
  (一)时间维度:商业银行顺周期性
  (二)空间维度:系统重要性银行
 三、我国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实践探索
  (一)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提出
  (二)巴塞尔协议在中国的实施
  (三)商业银行逆周期监管规则
  (四)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则
  (五)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指引
  (六)商业银行的压力测试指引
  (七)金融监管机构间协调机制
 四、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初步确立防范系统性风险监管主体
  (二)宏观审慎监管职权与责任待细化
  (三)监管机构间协调机制尚不完善
  (四)监管机构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五)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体系尚不完善
第五章 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目标与原则
  (一)监管目标
  (二)监管原则
 二、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主体与职能
  (一)世界范围主要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类型
  (二)我国宏观审慎监管主体选定考虑因素
  (三)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组成
  (四)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治理结构
  (五)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职能
 三、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权力
  (一)宏观审慎监管权力的正当性
  (二)宏观审慎监管权力的类型
  (三)宏观审慎监管权力的约束
 四、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对象与工具
  (一)宏观审慎监管对象
  (二)宏观审慎监管工具
 五、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程序
  (一)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二)决策形成规则
  (三)权力行使形式
  (四)规则抉择与相机抉择
  (五)信息公开
  (六)权力制衡
 六、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问责
  (一)监管行为问责性
  (二)问责主体
  (三)透明度
第六章 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配套制度的完善
 一、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存款保险条例》的内容
  (二)《存款保险条例》的评价
  (三)《存款保险条例》的完善
 二、金融交易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金融交易税源起和类型
  (二)金融交易税的潜在影响
  (三)金融交易税的构建设想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现有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现状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七章 结论
 一、基本结论
 二、主要创新点
 三、研究不足和展望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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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先良 1987年7月生,江西于都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副主任,讲师,法律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学、商法学。在《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主持、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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