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详情
  • ISBN:978730030961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478页
  • 出版时间:2022-09-01
  • 条形码:9787300309613 ; 978-7-300-30961-3

内容简介

本书以刑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结合阶层犯罪论的逻辑和理念,精选100个典型刑事判例,并对判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说理,对不同的学说进行梳理论证,注重建立刑法学说与案件处理之间的紧密关联。 本书致力于缩小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距离,注重客观性思考、体系性思考和功能性思考的同步推进,通过对我国司法机关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分析和评价,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为刑法研究者按照刑法学理论体系研究相关问题指引研究方向。同时,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更严谨的分析思路,得出妥当判决结论,以改变判决依赖司法解释的现象,使司法实务人员树立罪刑法定、刑法谦抑、人权保障等基本理念,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利。

目录

1.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 1
2.“但书”规定的司法适用 5
3.阶层犯罪论的实务运用 10 …
4.犯罪论体系与共犯的定罪 16
5.单位犯罪主体 21 …
6.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 26
7.支配领域性与作为义务 31 …
8.第三人介入的因果关系 36 …
9.被害人危险接受与结果归属 40 …
10.被害人的介入与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 45 …
11.犯罪故意中的“危害社会” 50
12.具体打击错误的处理 54 …
13.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58
14.结果推迟发生与犯罪故意 62 …
15.过失犯 66 …
16.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71
17.结果回避可能性 75
18.意外事件 80
19.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84
20.对无责任能力者的防卫 90
21.互殴与防卫意思 95 …
22.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99 …
23.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04 …
24.被害人承诺 108 …
25.原因自由行为 113
26.期待可能性 118 …
27.违法性认识 122 …
28.犯罪预备 127
29.实行的着手 131 …
30.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 136 …
31.不能犯与未遂犯 142 …
32.未遂犯的量刑 147
33.中止犯的处罚 151
34.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分 157 …
35.片面对向犯 162 …
36.共谋共同正犯 167
37.承继的共犯 171 …
38.共犯的处罚根据 176 …
39.帮助犯的成立条件 181
40.帮助犯的因果关系 186
41.中立行为与帮助犯 191
42.主从犯的认定 197
43.教唆未遂 201
44.共犯与身份 206 …
45.死刑适用的限制 211 …
46.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 216 …
47.自动投案的认定 221 …
48.协助抓捕型立功 225
49.规劝他人自首的性质 230
50.累犯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235
51.追诉期限的延长 240 …
52.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245
53.法条竞合 250
54.想象竞合犯 255 …
55.牵连犯的认定 260
56.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65
57.交通肇事罪 271 …
58.交通肇事后逃逸 275 …
59.危险驾驶罪的抽象危险 280
60.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 284
61.妨害安全驾驶罪 288 …
62.重大责任事故罪 293 …
6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97
64.骗取贷款罪 302 …
6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07
66.串通投标罪 312 …
67.交易习惯与合同诈骗罪 317
6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21
69.帮助自杀的定性 326 …
70.故意伤害罪 331 …
71.过失致人死亡罪 335 …
72.索债型非法拘禁与绑架罪 339 …
73.侵犯通信自由罪 344 …
74.获取公开信息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348
75.强迫劳动罪的实行行为 352
76.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356
77.财产占有关系 361
78.转化型抢劫罪的“当场” 367 …
79.非法占有目的 371
80.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 376 …
81.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381
82.不法原因给付与诈骗罪 386
83.敲诈勒索罪 391 …
8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实行行为 396
85.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00
86.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04 …
87.聚众斗殴罪 409 …
88.聚众斗殴致人死伤 413
89.非法采矿罪 418 …
90.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3 …
91.村委会组成人员与贪污罪主体 427 …
92.不法取得被扣押财物与贪污罪 432 …
93.借贷关系与受贿罪 437
94.收受股份的犯罪数额认定 443 …
95.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448 …
96.斡旋受贿犯罪的既遂 453 …
97.行贿罪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458 …
98.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 464 …
99.玩忽职守罪 469 …
100.滥用职权罪 474
展开全部

节选

近年来,刑法学者们在体系的思考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所取得的成绩有 目共睹,无论是从学术专著还是期刊论文来看,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取得了 长足的发展,值得赞许。不过,如果理论过于体系化、观念化,也会带来很 多问题,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会进一步加深,相互不理解的地方会进一步 增多,因此学界又开始特别强调问题思考的重要性。关注问题思考,意味着 刑法学研究必须解决本土实务问题,必须重视司法裁判。国外的经验是:始 终紧紧盯住法院判决,从司法裁判中寻找刑法学发展的契机。事实上,我们 也总是听闻“架设联结理论与实务的桥梁”这样的说法,学者们也始终没有 放弃对实务具体问题的解决。一个很明显的感受是,当前刑法理论研究越来 越注重紧密结合司法裁判。不过,从理论这一端向实务发力固然重要,但理 论与实务应当“双向奔赴”,从实务的立场出发,去阐明法官所想,站在法官 的立场去思考其裁判逻辑,将裁判文书背后的道理说全、说透,说到法官们 的心坎上,进而让实务中众多优秀的裁判被看到,无疑是另一种联结理论与 实务的路径。 相较于国外判例研究书籍的琳琅满目,我国同类主题书籍极为稀少。仅 依靠理论体系的自我更新,尚不足以消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还需要探 究司法实务的裁判逻辑等问题。从这样的问题意识出发,在人大出版社的大 力支持下,我组织编写了本书,目的就是立足于机能主义的刑法学思想,编 写出以司法裁判为中心的研究型书籍,从实务向理论发力,确保刑法学从裁 判中来,到裁判中去。按照上述定位,本书应该对三类读者群体都会有所帮 助:首先是实务工作者,本书精选了大量典型刑事裁判,并对其中的疑难问 题展开深入说理,可以作为实务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其次是理论研究者,本 书收录的司法裁判足够丰富,且注重对不同的理论学说进行梳理论证,理论 研究者可以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就所涉及的研究主题与实务观点展开探讨; *后是高校师生,本书内容全面,涵盖了刑法总论和分论的重要问题,高校 师生可以将本书作为案例教材使用,这有助于克服刑法学习时过于重视教学 案例,理论讲解与司法实务相脱节的弊端。关于本书的编写,有以下问题需要特别作出交代。 一、关于典型判例的筛选 本书书名并未使用“案例”一词,而使用的是“判例”,主要有如下 考虑。 **,判例也属于广义的案例,但案例未必能够称为判例。案例既可能 是真实发生的,也可以是改编的,甚至完全可以是虚构的;案例也未必局限 于法院生效的裁判,有可能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尚未形成*终判决或裁定, 但刑事判例则是一个已经被刑法所评价的成案,具有“后刑法”的特征。本 书选取的案件全部都是“尘埃落定”的成案,称为“判例”更具针对性。 第二,本书的定位是判例研究,判例研究不同于案例分析,正如陈兴良 教授所指出的,判例研究的立足点是站在法官之上,以法官对个案的审判理 由作为研究对象,并对这些理由作出法理评价,从一般性中概括出公共性, 并再次指导其他个案。因此,刑法判例研究的作用和功能的发挥不能局限于 个案的分析研究。本书的理论站位更高,不仅是分析个案并得出妥当的结论, 还试图以此理解实践、反思实践甚至支撑实践。 第三,在我国,学界提起“判例”不会将其误认为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 或判例制度,也不会认为“判例”只能是*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或*高人民 法院公报案例。一方面,大陆法系虽然不具有像英美法系一样的判例制度, 将判例法作为法源,但不代表不能在成文法下展开丰富的判例研究,像德国 或日本同样会讨论判例,而且在判例实践上走得非常远。另一方面,*高人 民法院指导案例或*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之所以更具有指导性,不是因为它 具有实际的法律强制拘束力,而是因为它经过筛选更具有典型性。我国并没 有确定遵循先例的法律原则,这些重要判例也只是具有指导作用,供法官在 办案时参考。在我国进行判例研究与其说看重的是哪个机关发布的,不如说 看重的是其典型性,越具典型性的判例,越具有指导性。 本书引用的判例很多是来自*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或*高人民法院公 报案例,以及《刑事审判参考》中的案例,也有很多来自地方各级法院的疑 难案例,筛选的标准是案例的典型性。即便是指导性案例,编选时也考虑了 很多因素。是否能够在法律适用上释疑解惑,是否具有指导性,是衡量一个 案例能否成为典型判例的唯一标准。不可否认,目前已发布的刑事指导性案 例中,有的属于回应公共议题型,有的仅仅在重复或重申司法解释,这类指 导性案例固然是由*高人民法院发布,但是对于判例研究而言,意义未必很 大。相反,部分地方法院的判决虽然未必受到足够重视,但由于其可以在罪 刑法定框架内合理、充分地解释刑法,反而更具典型性,假以时日,很有可 能成为经典判例。

作者简介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担任全国二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学习定律》《刑法公开课》(第1、2卷)等专著十二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二百四十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十余项。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