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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3年第4期)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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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71671946232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0
  • 出版时间:2023-10-01
  • 条形码:9771671946232

内容简介

《教师法》自1993年颁行以来,已历三十载。其既是我国*早颁行的教育法律之一,也是专享一部以教师职业群体作为调整对象的法律。之所以进行专门立法,主要在于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奠基者,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始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扮演核心角色,必须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对其予以调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围绕师德师风建设、专业素质能力、教师管理体制、教师地位待遇等关键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教育研究共同体也聚焦上述问题展开研究,以期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撑。在教育法学研究中,上述问题基于教育法秩序,被转化为围绕以《教师法》为核心的教师法律规范而产生的一系列教师法律问题。以法学视角观照教师群体,首先关注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与之相应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由此引申出包括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惩戒制度、教师权益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 三十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日新月异,《教师法》修改势在必行。2021年11月,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修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本专题的几篇文章均围绕《教师法》修改进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展开。申素平和余若凡关注《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教师申诉制度,指出这一教师专属的权益救济制度是为保障教师申诉权而作出的特定路径选择,与当前教师法律身份多元化的现状已难匹配,《教师法》修改应当建构与其自身相符合的权益救济制度。张文国聚焦于《教师法》及其“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教师从业禁止与资格处罚制度,指出其构成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干预,因而应当根据宪法基本权利规则对该制度进行审查,《教师法》修改时应当依据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对相关规定加以调整。范奇发现“征求意见稿”确立的师德失范概念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对这一概念加以解读,一方面为师德失范提供制度根源性解释依据,另一方面从概念的限缩和扩容两个层面构建师德失范体系。 《教师法》修改已进入重要关头,本专题通过强调部分关键问题,以期抛砖引玉,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为立法工作提供更为坚实深厚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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