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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300335452
  • 装帧:平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36
  • 出版时间:2025-03-01
  • 条形码:9787300335452 ; 978-7-300-33545-2

内容简介

面对全球性的战争、饥荒、贫困和不正义侵害,罗尔斯在《万民法》中突破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以人民这个道德概念而非传统国家为关注点,通过契约主义程序把自由主义的域内正义原则扩展至全球万民社会,并制定了作为人民间彼此相处及全球公共讨论的公共准则的万民法八原则。通过这些理论努力,罗尔斯把一个具有现实可能性的正义、和平的人类世界的图景揭示给人们。这本书是继康德《永久和平论》以来对世界和平秩序如何可能的*重要哲学论著,激发的讨论延续至今,包括中文哲学界关于“新天下观”的讨论。

相关资料

在自由人民内部社会的情形中,在形成正义原则时,原初各派可被描述为从古典(或平均)效用主义、理性直觉主义家族原则或某种形式的道德完善论中挑选正义原则。但是,政治自由主义并没有确定一种对道德和政治生活的所有部分都是有效的、具有普遍性的首要原则。也就是说,适用于一个自由民主社会的基本结构的那个正义原则,并不是一个充分普遍的原则。它们不应用到所有的主题上,不应用到教会或大学,甚至也不应用到所有社会的基本结构上。同样,它们也不适用于万民法,后者是完全自主的。万民法八原则(§4)应用于被视为自由和平等的组织有序的人民;对万民法八原则有不同阐释,在这里,我们可以说原初各派是从对这八原则的不同阐释中做出选择的。
在发展出万民法时,我们从为一个封闭自足的自由民主社会而制定的正义的政治原则开始出发,然后将原初各派置于第二个、设置恰当的原初状态中;在那里,各派作为平等人民的代表,为组织有序的人民所组成的社会挑选万民法原则。原初状态的灵活性部分地体现在该程序的每一个步骤、体现在这些步骤是如何不断修改以便切合所讨论的主题的。假定万民法是合理地完整的(complete),那么它将会包括适合于所有政治上相关主题的、合乎情理的政治原则:为自由和平等公民以及他们的政府制定的原则,还有为自由和平等人民制定的原则。它还包括指导形成一些服务于人民间合作以及界定各种各样的责任和义务的组织的方针。如果万民法是合理地完整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在“应用上是普遍的”,意思是它可以扩展至为所有政治上相关的主题制定原则。(万民法规制着那个*广泛的政治主题,也就是万民的政治社会。)因此,从政治上讲,就不存在任何相关的主题是我们缺乏原则和标准去对它做判断的。在第Ⅰ和第Ⅱ部分分两个层次来处理这种次序是否合乎情理,取决于这样做的结果在经过恰当反思后是否会获得认可。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约翰?罗尔斯(1921—2002),哈佛大学教授,著有《万民法》《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等重要著作,提出的正义理论及其创造性的论证方法深刻影响了当代规范政治理论与道德哲学的学术讨论,被誉为20世纪*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译者简介:
陈肖生,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出版专著《辩护的政治:罗尔斯公共辩护思想研究》,合译《罗尔斯论文全集》《公共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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