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投资者保护经典案例选编(二)(中英文对照本)

包邮美国投资者保护经典案例选编(二)(中英文对照本)

1星价 ¥255.8 (7.8折)
2星价¥255.8 定价¥328.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44359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617
  • 出版时间:2025-03-01
  • 条形码:9787519744359 ; 978-7-5197-4435-9

内容简介

本书选编了在投资者保护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20个案例。这些案例覆盖了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2条第1款的适用范围、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a)(10)条项下“证券”的法律定义、《夏威夷州统一证券法》中“证券”的法律定义、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4(1)节豁免“发行人所做不涉及任何公开发行的交易”的适用范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对违规会员的自律处罚的效力、美国《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3(c)节项下的“投资顾问”的法律含义、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6(b)条项下义务违反的举证责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者顾问法》授权而制定的对冲基金规则的合法性、纳斯达克做市商是否因其故意作出的重大不当陈述而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结算公司对遭受损失的被介绍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等一系列涉及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法律争议。这些经典案例既是证券市场各方主体防控投资者保护法律风险的案头用书,也是美国法学院学生研习美国证券法的必读案例。

目录

证交会诉豪伊公司 1
里夫斯诉安永 15
夏威夷州诉夏威夷市场中心 51
证交会诉罗尔斯顿·普里纳公司 67
彼得·艾克勒诉证交会 79
证交会诉中华公所 97
洛诉证交会 111
琼斯诉哈里斯 183
戈尔茨坦诉证交会 209
克雷米银行诉亚历克斯·布朗和儿子公司 235
牛顿诉美林公司 287
罗斯诉博尔顿 311
美国诉纽曼 337
关于答辩人美洲豹能源交易有限公司和米歇尔·J. 考斯西作出认定并发出救济性制裁命令 373
证交会诉花旗集团全球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393
商业圆桌会议诉证交会 421
关于被告致富市场公司作出认定并禁止的命令 451
Basic 有限责任公司诉莱文森 467
哈里伯顿公司诉埃丽卡·P. 约翰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21
伦特尔诉美林公司 577

展开全部

相关资料

  序
  大力培育多赢共享的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充分展示公司营利性的本质要求,是资本市场尽快摆脱亚健康状态的战略抉择,是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宗旨,是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关键点,是贯穿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改革、创新、监管与稳定的主旋律。弘扬股权文化不仅是法治工程、规范工程与监管工程,也是规模宏大的发展工程、民心工程、和谐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2017 年 7 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他指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他还强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截至 2021 年 5 月,我国 A 股投资者数量已逾 1.8 亿人,堪称全球规模*大、交易*活跃的投资者群体。因此,弘扬股权文化、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提振投资信心,规范公司治理,繁荣资本市场,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股东友好型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早日把我国资本市场办成诚信企业的“加油站”和公众投资者的“聚宝盆”。
  股权文化的核心内容有 6 点:(1)股东主权;(2)股东平等;(3)向弱势股东适度倾斜;(4)股东民主;(5)股东诚信;(6)多赢共享。要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必须进一步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良法善治,建立健全投资者友好型的法律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公司治理体系、司法救济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投资者维权教育体系。

  序
  大力培育多赢共享的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充分展示公司营利性的本质要求,是资本市场尽快摆脱亚健康状态的战略抉择,是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宗旨,是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关键点,是贯穿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改革、创新、监管与稳定的主旋律。弘扬股权文化不仅是法治工程、规范工程与监管工程,也是规模宏大的发展工程、民心工程、和谐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2017 年 7 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他指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他还强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截至 2021 年 5 月,我国 A 股投资者数量已逾 1.8 亿人,堪称全球规模*大、交易*活跃的投资者群体。因此,弘扬股权文化、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提振投资信心,规范公司治理,繁荣资本市场,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股东友好型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早日把我国资本市场办成诚信企业的“加油站”和公众投资者的“聚宝盆”。
  股权文化的核心内容有 6 点:(1)股东主权;(2)股东平等;(3)向弱势股东适度倾斜;(4)股东民主;(5)股东诚信;(6)多赢共享。要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必须进一步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良法善治,建立健全投资者友好型的法律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公司治理体系、司法救济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投资者维权教育体系。
  **,要构建以证券法为“龙头”的投资者友好型法律体系。弘扬股权文化作为法律的灵魂,应当贯穿公司法与证券法。不仅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要弘扬股权文化,其他配套法律(如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仲裁法、税法等)也要体现投资者友好型的价值取向。要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必先提升我国资本市场法律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公正性、统一性、包容性、开放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可诉性。为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同频共振和良性互动,并在条件成熟时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要构建投资者友好型的行政监管体系。投资者友好型政府是和谐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弘扬股权文化,资本市场监管者责无旁贷,更要以身作则。监管者要带头尊重、敬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强化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意识。在证券市场的“三公”秩序受到践踏、投资者权益和信心受挫时,监管者要旗帜鲜明地与广大投资者站在一起。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建立,但尚不完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不理性,甚至失灵的现象。当契约自由、市场博弈机制失灵或被强者滥用时,监管者就不应迁就不公允的契约自由与市场博弈,而应挺身而出,康复契约正义,完善公平交易与自由竞争机制。当市场主体慎独自律、市场理性自治时,政府就应减少干预;当市场主体丧失理性、市场失灵时,政府干预必须到位,以康复市场功能。
  第三,要构建投资者友好型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妥善处理股东与经营者、控制股东与非控制股东、公司内部人与公司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上市公司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敬畏股权的股东主权意识,要全面尊重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各项权利,尤其是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分红权、监督权等。经营者要时刻对投资者心存感恩心态,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控制股东与非控制股东、经营层要一视同仁,并主动关心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非控制股东。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时,也要树立投资者本位的经营理念,并加强细节管理、完善内控措施,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地生根。
  第四,要打造投资者友好型的司法救济体系。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在民事、行政与刑事三大法律责任之中,民事责任立于基础性地位。股权文化应成为法官和仲裁员裁判投资者权益争讼的重要裁判思维。人民法院应对投资者权益争讼案件采取“开门立案、凡诉必理”的积极态度,在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诸环节充分体现公正、快捷的原则,重点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法官在裁判活动中应当慎思明辨,求索规则;析案以理,胜败皆明;平等保护,关怀弱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无论是打造良法,还是推进善治,都需大胆吸收与参考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因此,我们以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思想,深入挖掘域外投资者权益保护实践中顺乎资本市场发展一般规律的知识营养,大胆参考与合理吸收国际投资者保护判例中的有益经验。当然,对域外投资者案例的借鉴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原则,实现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的无缝对接、传统文化与当代创新的有机融合。
  美国投资者保护案例对我国投资者保护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诚邀专家学者编译《美国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选编(二)》一书,具有远见卓识,值得充分肯定。
  本书选编了在投资者保护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 20 个案例。这些案例覆盖了美国《1933 年证券法》第 2 条第 1 款的适用范围、美国《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3(a)(10) 条项下“证券”的法律定义、《夏威夷州统一证券法》中“证券”的法律定义、美国《1933 年证券法》第 4(1)节豁免“发行人所做不涉及任何公开发行的交易”的适用范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对违规会员的自律处罚的效力、美国《1940 年投资顾问法》第 203(c)节项下的“投资顾问”的法律含义、美国《1940 年投资公司法》第 36(b)条项下义务违反的举证责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40 年投资者顾问法》授权而制定的对冲基金规则的合法性、纳斯达克做市商是否因其故意作出的重大不当陈述而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结算公司对遭受损失的被介绍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等一系列涉及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法律争议。这些经典案例既是证券市场各方主体防控投资者保护法律风险的案头用书,也是美国法学院学生研习美国证券法的必 读案例。
  我作为本书中文译稿的总审校,有幸近水楼台、先睹为快。本书译稿体现了“信、达、雅”的翻译要求,体现了译者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翻译工作不仅需要咬文嚼字、精雕细琢,更需要对裁判者的裁判思维以及证券法基本原理的深刻理解。作为总审校,我对各位译者的辛勤付出表示敬意。中证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杨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柴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冠华与吴凌畅也协助我进行了审校工作,在此一并致谢。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资本是财富之母。资本市场的温度取决于广大投资者的幸福指数与获得感。只要资本市场各方和全社会在内心深处牢固树立尊重股权、敬畏股权、服务股权、维护股权的主流价值观,并把股权文化落实到资本市场立法、执法、守法、司法与护法的各环节中,我国定能早日全面建成投资者友好型社会,并为持续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精准深化金融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刘俊海
  2025 年 2 月 10 日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