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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7562022615
  • 装帧:精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507
  • 出版时间:2003-05-01
  • 条形码:9787562022619 ; 978-7-5620-2261-9

本书特色

民国时期,是中国近代法学的奠基时期。该时期,不仅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专著,如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胡长清著《中国民法总论》、黄右昌著《罗马法与现代》、杨鸿烈著《中国法律发达史》、程树德著《九朝律考》、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也推出了约四百余种外国法学译著,如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孟罗·斯密的《欧陆法律发达史》等,它们是中.国近代法学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出版年代久远,这批译著日渐散失,即使少量保存下来,也因当时印刷水平低下、纸张质量粗劣等原因,破烂枯脆,很难为人所查阅。同时,这些作品一般也都作为馆藏书,只保存于全国少数几个大的图书馆,一般读者查阅

内容简介

**编:行政法大意,分为七章,依次为行政及行政法、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生政作用、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本编具有阐述了有关行政法的下列基本理论问题:行政的意义及分类;行政与立法、司法的关系;行政法的性质与渊源。
第二编:青国行政法之渊源,分为三章,依次为概论、成文法、不文法。本编的具体内容涉及下列方面:中国法的历史沿革及法律渊源的分类;《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的性质及编纂;则例的性质及纂修;省例、诏敕、告示的性质;成文法的制定、废止、变更及公布;成案、惯习、学说、条理等不文法的性质及效力等。
第三编:行政组织,分为七章,依次为总论、皇室、官厅、中央官厅、地方官厅、藩部、地方自治。本编详尽阐述了下列方面的内容:中国行政组织的传统特征;清朝行政组织的特质;清末行政组织改革的艰难;皇帝地位及其特权;皇位继承;皇后的册立仪礼太上皇及皇太后的称谓等。
第四编:官史法,分为七章,依交为总论、文官、武官、官史身份、官史权利、官史义力、官史责任。本编涉及的内容有下列方面:当官的基本资格;文官仁途的种类;方官的任用;武官仕途的种类;武官的任用;官史的黜陟、回避、守制及休致;官史的特定恩典及礼遇;官史的俸给、恩级及恤金等。
第五编:裁判制度,为分四章,依次为总论、通常裁判所、物别裁判所、诉论手续。本编阐述的具体内容有:裁判所的种类及级别;裁判所的管辖;裁判所的监督;各级通常裁判所的组织及权限;皇族裁判所、宫廷裁判所、旗入裁判所等特别裁判所的组织及权限;诉讼之受理、判决及执行等诉讼手续。

目录

**编  行政法大意

**章 行政及行政法
 **节 行政意义及分类
 第二节 行政与立法之关系
 第三节 行政与司法之关系
 第四节 行政法
第二章 行政机关
 **节 国家元首
 第二节 行政官厅
 第三节 公共团体
第三章 行政行为
 **节 行政行为意义及分类
 第二节 命令及处分 
第四章 行政作用
 **节 警察权行使
 第二节 营造物管理
 第三节 租税其他公课征收
第五章 行政执行
 **节 刑罚 
 第二节 行政上强制
第六章 行政监督
 **节 行政监督
 第二节 行政监督形成
第七章 行政救济
 **节 对权利之救济
 第二节 对利益之救济
 第三节 权限争议

  第二编 清国行政法之渊源

**章 概论
第二章 成文法
 **节 法典
 第二节 则例
 第三节 省例
 第四节 其余成文法
 第五节 成文法之制定废止变更
 第六节 成文法之公布
第三章 不文法
 **节 成案
 第二节 惯习
 第三节 学说
 第四节 条理

  第三编  行政组织

**章 总论 
 **节政体
 第二节 清国行政组织
 第三节 革新困难
第二章 皇室
 **节 皇帝地位及其特权
  **款 敬称、御名敬避及关于抬写之诸权
  第二款 经营帝宅权
  第三款 微章权
  第四款 设置太监权
  第五款 国礼权
  第六款 颁历权
  第七款 思赦权
  第八款 刑法上特别保护
  第九款 崇祀及旌表
 第二节 皇位继承
 第三节 立皇后
 第四节 太上皇
 第五节 皇太后
 第六节 训政及摄政
 第七节 皇族
  **款 后族类别
  第二款 皇族特权
  第三款 皇室隶属官厅
 第八节 皇室隶属官厅
  **款 宗人府
  第二款 内务府
  第三款 钦天监
  第四款 太医院
  第五款 宦官
 第九节 皇室财产
第三章 官厅
 **节 官厅类别
 第二节 官厅编制
 第三节 官厅监督
第四章 中央官厅
 **节 内阁
  **款 组织
  第二款 职权
 第二节 军机处
  **款 组织
  第二款 职权
 第三节 各部
  **款 概论
  第二款 六部之特别组织及职权
  第三款 理藩部
  第四款 民政部学部及邮传部
  第五款 新设部行政上之地位
 第五节 政务处
 第六节 都察院
  **款 组织
  第二款 职权
 第七节 翰林院
 第八节 大理院
 第九节 国子监
 第十节 *近废止之官厅
  **款 通政使司
  第二款 詹事府
第五章 地方官厅
 **节 中国本部总论
 第二节 总督
 第三节 巡抚
 第四节 布政使
 第五节 按察使
 第六节 道员
 第七节 知府
 第八节 知县
 第九节 知州同知及通判
 第十节 特设官厅
 第十一节 新设官厅
 第十二节 东三省
第六章 藩部
 **节 内外蒙古
 第二节 回部
 第三节 西藏
第七章 地方自治
 **节 总论
 第二节 保甲
 第三节 乡老及乡约

  第四编 官吏法

**章 总论
 **节 官吏
 第二节当为官吏之资格
第二章 文官
 **节 文官仕途种类
 第二节 文官任务
第三章 武官
 **节 武官仕途种类
 第二节 武官任用
第四章 官吏分限[身份]
 **节 黜陟
 第二节 回避
 第三节 守制
 第四节 休致
第五章 官吏权利
 **节 特定恩典及礼遇
 第二节 俸给
 第三节 恩给及及恤金
 第四节 刑法上特别保护
第六章 官吏义务
 **节 职务上义务
 第二节 分限上义务
第七章 官吏责任
 **节 惩戒上责任
 第二节 刑事上责任

  第五编 裁判制度

**章 总论
 **节 裁判所之种类及阶级
 第二节 裁判所之管辖
 第三节 裁判所之监督
第二章 通常裁判所
 **节 **审裁判所
 第二节 第二审裁判所
 第三节 第三审裁判所
 第四节 第四审裁判所
 第五节 第五审裁判所
 第六节 终审裁判所
第三章 特别裁判所
 **节 皇族裁判所
 第二节 宫廷裁判所
 第三节 旗人裁判所
 第四节 于京城特别裁判所
 第五节 于盛京特别裁判所
 第六节 属领地之特别裁判所
第四章 诉讼手续
 **节 判决前之手续
 第二节 判决
 第三节 刑罚及其执行
附录一: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部报告
附录二:清国行政法目录
附录三:行政法讲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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