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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040231700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160
  • 出版时间:2008-04-01
  • 条形码:9787040231700 ; 978-7-04-023170-0

节选

版前言  

 《审计实训》(第二版)是高职高专财务会计、会计、审计专业以及经济类专业学习审计
课程的配套教材。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审计技能和处理审计业务的实践能力,也可供从
事审计、会计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参考。
    本书是在**版内容基础上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审计准则为依据修订的第二
版实训教材。书中所使用的会计资料,涉及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
和利润各个方面,比较接近现代公司的实际,易于理解和操作。对各项审计的要求都比较具
体,每一审计项目都设有:案情介绍、疑点分析、审计方法、审计过程、审计意见等。而且,各
个部分都附有范例和练习题,可以作为课堂实验资料。
    本书的第十章是“审计课程设计指导书”。通过本课程设计,学生可以综合运用所学的
审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独立完成一项企业财务审计任务,有利于学生毕业后
尽快适应社会需要。
    本书由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张志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阎红玉担任主编。第四、十章由张
志和编写;第二、三、九章由阎红玉编写;**章由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赵志远编写;第七、
八章由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张力、李玉梅编写;第五、六章由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邵云编写。
全书由张志和拟定编写大纲,并负责全书的总纂定稿。
    中央财经大学奚淑琴教授在百忙之中审阅了本书全稿,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
议,在此谨表敬意和感谢。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博采众长,参阅了众多专家、学者的著作(具体书目附后),在此表示
万分感谢!
    由于编者理论水平有限,对实际探索与研究又不够,书中出现不足或错误在所难免,敬
请审计界同仁和各位读者不吝赐教。
    编者
    2007年12月

第五章 收入和成本费用的审计实训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收入、成本费用审计的目的和内容;掌握收入、成本费用内部
控制制度的评审;掌握收入、成本费用经济业务中一般存在的错误和弊端;了解收入、成
本费用审计案例。
    **节收入的审计实训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
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收入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按性质不同,收入
可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
主次,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一、收入审计的目的和内容
    收入审计,就是在评审各项收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审查各项收入
的公允性和合法性。通过各项收入审计,可以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查明形成利润的主要因
素,揭露企业可能存在的贪污或隐瞒收入,偷逃销售税金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营私舞弊的行为
以及其他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为改善企业收入内部控制提供建议。收入审计的主要内
容包括:
    (一)评审各项收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了销售合同制度,是否建立了销售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发货与
销售退回、折让审批制度,是否建立了发货记录、送货回单制度。
    (二)审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销售业务是否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规定,是否符
合销售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或董事会决议的要求。
    (三)审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情况
    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按权责发
 生制要求,应该属本期的收入,不论收到与否,均作为当期收入:不属本期的收入,不论收到
与否,均不作为销售处理。
    要审查是否有人为调节销售收入的情况。如企业在当期销售、利润指标完成较好时,把
应在当期反映的销售收入,调节到下一期反映,会造成当期利润虚减,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同
时计税不实。具体来讲有三种情况:一是隐瞒销售收入,不作反映;二是只结转销售成本,不
转销售收入;三是让“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留有贷方余额。
    (四)审查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恰当和真实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货款结算是否按下列规定处理: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
交给购货方(不论商品是否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的日期作为本
期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销售商品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作为销
售收入的实现。
    采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并收到代销单位的清单,作为销售收
入的实现。    ‘
    (五)审查销售退回、折扣和折让的理由是否合理
    销售退回、折扣和折让是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运杂费是否冲减销售收人;
销售折扣是否合理;折让是否确实因商品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原因引起,其理由是否合法、合
理;产品销售净额计算是否正确(销售净额是指销售收入减去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后
的差额);销货退回的产品入库手续和还款手续是否齐全。
    (六)审查商品销售收入的计算是否正确
    销售收入的正确计价要求按照订单要求的数量发运产品,结算凭证上的价款计算正确,
入账的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金额正确。审计人员可以通过重新计算销售发票上的价款以核
对其是否正确无误。
    二、收入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收入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所有的收入都能及时入账,收到的款项都能如数记录或送存
银行,并防止发生贪污货款或挪用货款的重要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销货业务是否建立了合同订货制度(尤其是大宗销货业务),对订货合同是否
有专人进行登记与管理。
    (2)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开票与结算制度。例如,发生销售业务是否根据合同,
并有主管人员批准,开出销货票(或通知单);销货与结算货款是否严格区分,并由不同的人
员负责办理;货款结算方式是否适当;取得收入的有关凭证(支票、汇票或其他票据)是否有
严格的登记制度;办理货款结算是否与合同副本进行核对等。
    (3)审查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发货、销货退回和折让、折扣制度。如仓库是否根据主管人
员签发的销货票(或通知单)发货,并填制出库单。
    (4)审查企业是否有合理的收入核算制度。
    三、收入业务中一般存在的错误和弊端
    (一)主营业务收入管理中一般存在的错误和弊端
    1.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具体表现为:合同制度不健全;开票、发货和结算制度不健全;退货、销售折让与折扣制
度不健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制度不健全。
    2.利用发票作弊
    销售发票“大头小尾”,一式数联的发票,不一次复写,“存根联”少开,从而达到少报销
售额、偷税的目的,或为对方作弊提供方便。以收据代替发票,或不开发票。采用该种手段
的*主要目的是偷税,同时,也往往会使此类收入形成账外收入,造成个人的贪污、挪用或
“小金库”等。
    3.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规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收入确认的原则有: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但是,有的企业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人为确定销售实现的时间,常见的方式有:
    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下,已收到货款,同时也已开出提货单和发货票,但假借购货方未
从仓库提货之故,而未作销售入账;采取预收账款销售方式下,有的企业为了虚增当期产品
销售收入,在没有向对方发货时作销售入账;在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有的企业人为规
定销售确认的时间和比例,而不按合同约定条款确认;在托收承付销售方式下,有的企业不
是在产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实现,而是在收到对方的承付通知时才确认收入
入账。
    4.产品销售收入会计处理不符合规范
    例如:将已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而长期挂在“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等账户上;以浮动价格或议价销售的产品,按平价入账,将其价差不记人“主营
业务收入”账户,而列入“营业外收入”等账户或不入账;企业内部在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
用本企业产品不记销售等。
    (二).其他业务收入管理中的一般存在的错误和弊端
    1.其他业务收入的列支数额不真实
    例如:多列或虚列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其他业务收入,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
的;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从而达到隐瞒利润、私设“小金库”或个人贪污、挪用的目的。
    2.其他业务收入人账时间提前或滞后
    例如:有的企业往往在月末或年末为完成利润指标、掩饰亏损,而把应在下月或下年度
入账的收入列入本期,即入账时间提前;有的企业对已实现的收入长时间不入账或滞后入
账,一方面造成当月利润不实;另一方面也会造成个人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
    3.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不符合规范
    例如: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直接冲销“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账户;其他业务
收入实现后,只计“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没有相应结转成本和支出,违背了配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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