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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法的发展研究

中国商法的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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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047214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36
  • 出版时间:2008-10-01
  • 条形码:9787500472148 ; 978-7-5004-7214-8

本书特色

五十年弹指一挥间。在这不平凡的五十年里,法学所人秉持正直精邃理念,弘扬民主法治精神,推动法学创新发展,《中国商法的发展研究》的出版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作出了应有贡献。

目录

**章 商法基础理论**节 商法的理念一、商法的存在形式二、西方人的商法观三、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四、商法的基本原则五、商法学的理论模型第二节 商法的公法化一、商法的公法化二、商法的公法化边界第三节 商法的法典化一、我国商法的立法形式二、我国商法的法典化选项之一:商法典三、我国商法的法典化选项之二:商事通则四、我国商法的法典化任务第二章 公司法的发展**节 我国公司法学发展的回顾一、初创时期二、形成规模时期三、深入发展时期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制度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二、法定注册资本*低限额三、股东的出资方式四、公司的设立原则和设立方式第三节 一人公司一、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的特别规定二、一人有限公司机关的特别规定三、保护债权人的特别规定第四节 公司治理结构一、董事会制度二、监事会的地位和作用三、关于有限公司治理结构的修订四、上市公司治理的特别规定五、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第五节 股东的资格和权利一、股东资格的确认二、股东权益的保护三、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六节 公司法上的其他问题一、公司自治二、公司担保三、公司的社会责任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的发展**节 合伙企业的发展趋势一、合伙制度与合伙企业二、法律丰满:社会成熟的体现第二节 合伙的性质一、集合说理论二、实体说理论第三节 普通合伙制度的新发展一、合伙人资格的扩展二、合伙财产制度的新发展三、入伙与退伙的新规定第四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产生的背景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三、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合并五、特殊的普通合伙债务的清偿顺序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亏损的分摊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下合伙人的监督责任第五节 有限合伙制度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内涵及特征二、有限合伙与隐名合伙的差异三、有限合伙制度的产生背景四、有限合伙的设立与管理第六节 合伙企业法的其他重要问题一、合伙企业的社会责任二、合伙企业的破产问题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的发展**节 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回顾第二节 企业破产法的制度创新一、企业破产法的制度创新要点二、破产程序的模式结构选择三、当事人自治主导型的破产程序四、企业破产法的主导价值目标五、劳动者权益优先受保护的问题第三节 管理人中心主义一、破产程序与管理人中心主义二、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三、管理人的产生四、管理人的职责五、管理人中心主义的局限性及其克服第四节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自治一、破产立法上的债权人自治二、债权人自治的基本形式三、债权人自治的空间四、债权人自治的方式五、债权人自治的司法干预六、债权人委员会的自治功能第五节 企业再生程序的制度构造一、以企业再生为主导目标的破产程序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企业再生程序结构三、企业再生程序的专有制度四、我国企业再生制度的设计检讨第五章 证券法的发展**节 我国证券法学发展的新机遇一、经济基础的变化二、制度环境的变迁第二节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律建构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性矛盾二、证券法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律支持三、我国资本市场层次性的主要制度完善第三节 证券衍生品种的法律规制一、证券衍生品种的法律地位二、我国权证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三、我国权证制度的完善第四节 公募、私募的界定与监管一、我国有关证券公募的立法与实践二、我国证券私募制度的完善第五节 证券公司的规范与发展一、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全面规范二、证券公司实际运行中面临的问题三、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若干思考第六节 证券交易所的改制与自律一、证券交易所的性质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功能定位三、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的变革四、证券交易所的自律功能与行政监管的协调第七节 证券监管的目标定位与功能实现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目标与理念的转变二、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三、我国证券监管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第八节 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证券民事责任的界定二、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三、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责任四、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责任五、行政主导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之建立第六章 保险法的发展**节 我国保险法治的回顾一、保险法学与保险法治二、保险法之前的保险法治三、保险法的颁布及其修改四、我国保险法修改的评价第二节 我国保险法的立法体例一、保险法的立法体例之争二、保险法的立法结构调整第三节 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效力及其维持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法律事实二、保险合同无效的边界三、保险合同的失效制度第五节 道德危险的控制一、道德危险与除外责任二、道德危险防范的双向性问题三、道德危险的担当者范围四、被保险人“自杀”五、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行为第六节 保险分业经营与组织形式一、保险分业经营二、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第七节 分期付款保证保险一、分期付款保证保险:问题的产生二、保证保险的性质三、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八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交强险的性质二、交强险的强制性三、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四、交强险特有的低廉保障机制五、保险公司拒绝给付的抗辩权制度六、保险公司给付后的追偿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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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商法的发展研究》从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的发展、合作企业法的发展、企业破产法的发展、证券法的发展、保险法的发展等六章对我国商法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中国商法的发展研究》为法学学科新发展丛书之一。

作者简介

邹海林,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涉外仲裁员等。邹海林研究员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邹海林研究员1991年3月-11月在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锻炼并曾任代理审判员,自1988年以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学研究。1992年至1993年,赴美国在Lewis and Clark Law School做访问学者,研习美国保险法;1994年5-7月,赴日本在东京大学法学院做客员研究员,研习日本社会保障法。1994年后,重点关注我国破产法的重新制定,作为“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破产法起草工作组的成员,积极参加了破产法新草案的编订。在法学研究所工作期间,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曾任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曾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保险法。邹海林研究员的学术研究领域是破产法、保险法、担保法以及物权法和债权法,发表诸多论文和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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