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学
- ISBN:9787302230151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30页
- 出版时间:2010-08-01
- 条形码:9787302230151 ; 978-7-302-23015-1
本书特色
《保险法学》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编写,并结合国际上保险法的*新动态,系统地阐述保险法原理与规则。每章中穿插多个典型案例,根据内容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频度等来决定案例内容的繁简与取舍,忌空洞理论表述,以实现《保险法学》对读者实际效用的*大化。
目录
节选
《保险法学》是讲授保险法基础理论与实践技术的教科书,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国际*新保险立法,紧密结合保险法实践,对保险法的基本理论、保险合同法及保险业法做了全面、深入的阐述。《保险法学》理论与实务并重,语言精炼、准确,资料详实、新颖,代表了国内保险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保险法学》适合高等法学院校本科生、硕士生课堂教学,对于保险法律实务工作者、保险法研究者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另外也可作为一般院校和社会各界保险法培训的基本教材。
相关资料
插图:非损失说又分为许多流派,如技术说、欲望满足说、所得说、经济确保说、财产共同准备说、相互金融机关说、经济后备说和预备货币说等。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三:一是技术说,代表人物是意大利学者维宛特,此说认为:保险是把可能遭受同样事故的人组织起来,结成团体、测定事故发生的概率,并按照概率进行分摊。根据概率论的科学方法算定分摊金额要有特殊技术,此特殊技术即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共同特征。二是欲望满足说,代表人物是意大利学者戈比和德国学者马纳斯,此说认为,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内心欲望,即投保人支付少量的保险费是为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全部或部分的补偿。三是经济生活确保说,代表人物为奥地利学者胡布卡等,此说认为,保险的目的在于为可能遭受事故的损失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从而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二元说又称统一不能说,认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损失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不可能对二者作出统一定义,应对二者进行分别定义。二元说又分为两派观点:一是人身保险否定说,以科恩、埃斯特等为代表,此说认为损失赔偿是保险的本质属性,人身保险并不具有或极少具有此特性,故人身保险不体现保险的性质。二是择一说,以德国法学家艾伦贝格为代表,此说认为应将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定义,“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赔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二者只能择其一。本书认为,损失说、非损失说、二元说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保险的性质进行诠释,从理论上讲可谓各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鉴于人身保险的实质是为了保障与被保险人生命或健康有关的利益的稳定,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受损或者生命的丧失也会产生当事人财产或人身利益的损失,该等损失可能是物质方面的,也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固然可以通过物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精神方面的损失也完全可以通过物质的方式实现一定的抚慰或补偿,故损失说对于人身保险也是适用的。例如,债权人基于确保债权实现之目的、为债务人投保人身险,在债务人死亡或伤残时获得的保险金即明显具有补偿性。
作者简介
任自力,法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5-2006),主要研究领域为保险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7项,出版著作(含合著、主编)2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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