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检实务

包邮报检实务

¥23.7 (7.9折) ?
1星价 ¥23.7
2星价¥23.4 定价¥30.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6540091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01
  • 出版时间:2010-08-01
  • 条形码:9787565400919 ; 978-7-5654-0091-9

本书特色

《报检实务》:21世纪高职高专精品教材·经济贸易类。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认真总结本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力求阐述报检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重点对有关出入境货物报检的基本规定做了详细介绍,突出了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主线的高职高专教育的特色,体现了教材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是从事报检工作人员的理想读本。
本书在编写时确定了各章学习目标的要求,力求在各章节中得以体现,借以强化高职高专教育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本书的特点是突出岗位性、操作性、职业性,因此在每章中添加了“案例精析”、“职场指南”等栏目,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在章后安排了本章小结、主要概念、基础训练、实践训练等,旨在配合各章学习目标的全面落实,此外,本书可作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用书。

目录

第1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学习目标
1.1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产生与发展
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和作甩
1.3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和任务
1.4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本章小结
主要概念
基础训练
实践训练
第2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程序、流程
学习目标
2.1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2.2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2.3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展开全部

节选

《报检实务》内容简介:在经济全球化大潮的推动下,国际贸易已成为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实施“先报检,后报关”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商品,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实施检验检疫,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为了进一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出实用型、复合型的高技能国际商务人才,我们组织了长期从事国际贸易专业教学、实践和科研工作的老师,根据相关的外贸实践和检验检疫理论编写了这本应用型教材《报检实务》。《报检实务》是为高职高专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课程编写的教科书,同样适用于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物流、国际货运代理、口岸通关等相关专业课程使用,也可作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读本,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报检实务》立足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认真总结本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力求阐述报检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重点对有关出入境货物报检的基本规定做了详细介绍,突出了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主线的高职高专教育的特色,体现了教材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是从事报检工作人员的理想读本。《报检实务》在编写时确定了各章学习目标的要求,力求在各章节中得以体现,借以强化高职高专教育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报检实务》的特点是突出岗位性、操作性、职业性,因此在每章中添加了“案例精析”、“职场指南”等栏目,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在章后安排了本章小结、主要概念、基础训练实践训练等,旨在配合各章学习目标的全面落实,此外,《报检实务》可作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用书。

相关资料

插图:198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代表国家行使对外动植物检疫行政管理职权,负责管理全国口岸动植物检疫工作。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的成立,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形成了由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领导为主的垂直领导体制。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宗旨、意义、范围、程序、方法、检疫处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1991年10月30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条例》,这是国家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合法性和执法程序。《动植物检疫法》于1992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更名为国家动植物检疫局。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3)卫生检疫1873年,由于印度、泰国、马来半岛等地流行霍乱并向海外传播,西方帝国主义列强为了巩固和扩大在华利益,在其控制下的上海、厦门海关设立了卫生检疫机构,订立了相应的检疫章程,并任命一些当时由外国掌控的海关官员为卫生官员,开始登轮检疫,这是中国国境卫生检疫的雏形。1910年和1921年,中国东北两次鼠疫大流行,当时的东北三省防疫总管理处向南京国民政府提出了从海关收回卫生检疫权的要求。历经数年的努力,国民政府在上海建立了全国海港检疫总管理处,自1930年7月1日始,上海海港检疫机构由外国人掌控的中国海关交回国民政府管理。总管理处订立全国检疫章程,经国民政府批准后施行,总管理处负责分期收回上海港以外的各口岸卫生检疫机构。1930年,各地卫生检疫机构都从海关分离出来,成为独立部门,隶属国民政府内务部卫生署领导。卫生署先后在上海、广州、天津、汉口、满洲里、厦门等口岸设立海港检疫管理处和卫生检疫所,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内务部卫生署先后从海关收回天津、上海、秦皇岛、广州等检疫所,并成立了大连、台湾检疫总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防疫处接管了原有的17个海陆空检疫所并改名为“交通检疫所”。1950年2月,卫生部召开建国后**次全国卫生检疫会议。1957年,**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的**部卫生检疫法规,从此卫生检疫工作有了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依据。1958年,卫生部根据该条例的授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海陆空港卫生检疫工作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对防止传染病的传人和传出、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促进外贸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