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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756204410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大16开
  • 页数:303
  • 出版时间:2012-09-01
  • 条形码:9787562044109 ; 978-7-5620-4410-9

本书特色

社会性别是人类社会进入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在重新审视性别规范、促进性别平等中形成的现代意识。李秀华、李傲等编写的《性别与法》利用社会性别作为一种分析工具,从多方面阐释性别、法律与法学教育的问题,并分别从性别与法学理论、性别与法律史、性别与宪法学、性别与行政法、性别与社会保障法、性别与民法、性别与劳动法、性别与刑法、性别与国际法、性别与司法辅助职业技能等视角切入全面展示了性别与法之间的互动和支配关系。 本书作者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性别差异和法律规定中的隐形性别歧视为例子,如劳动者就业的性别限制及歧视、女性受教育的弱势地位、女性参政权、职场性骚扰现象、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差异等等,探讨立法的性别缺失,强调在法律中保持男女两性平等的必要性,相信对中国现行立法的完善和法学教育的改革有所裨益,是推动中国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

内容简介

社会性别是人类社会进入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在重新审视性别规范、促进性别平等中形成的现代意识。本书利用社会性别作为一种分析工具,从多方面阐释性别、法律与法学教育的问题,并分别从性别与法学理论、性别与法律史、性别与宪法学、性别与行政法、性别与社会保障法、性别与民法、性别与劳动法、性别与刑法、性别与国际法、性别与司法辅助职业技能等视角切入全面展示了性别与法之间的互动和支配关系。 本书作者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性别差异和法律规定中的隐形性别歧视为例子,如劳动者就业的性别限制及歧视、女性受教育的弱势地位、女性参政权、职场性骚扰现象、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差异等等,探讨立法的性别缺失,强调在法律中保持男女两性平等的必要性,相信对中国现行立法的完善和法学教育的改革有所裨益,是推动中国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

目录

**章 性别、法律与法学教育 **节 概 述 第二节 社会性别主流化、立法与法学教育范式 第三节 社会性别、立法反思与法学教育创新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二章 性别与法学理论 **节 传统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对性别歧视的建构 第二节 致力于性别平等的女性主义法学 第三节 对理论法学性别视角的审视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三章 性别与法律史 **节 中国法律史中的女性 第二节 西方法律史中的女性 第三节 法律史中的性倾向问题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四章 性别与宪法 **节 概 述 第二节 社会性别平等的宪政实践 第三节 立法不足与重构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五章 性别与行政法 **节 性别视角下的行政法 第二节 立法不足与重构 第三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四节 延伸阅读 第六章 性别与社会保障法 **节 概 述 第二节 退休年龄规定中的性别歧视 第三节 生育保险制度中的性别歧视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七章 性别与劳动法 **节 概 述 第二节 劳动法中的性别问题 第三节 我国劳动立法中的性别盲点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八章 性别与民法 **节 概 述 第二节 财产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性别审视 第三节 人身权利保障法律制度性别审视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九章 性别与刑法 **节 概 述 第二节 对刑法的性别审视 第三节 立法不足与重构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第十章 性别与国际法 **节 概 述 第二节 性别与国际法 第三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四节 延伸阅读 第十一章 性别与司法职业 **节 法官职业与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第二节 检察官职业与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第三节 警察职业与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以家庭暴力干预为视角 第四节 经典案例——观察与思考 第五节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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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社会性别是人类社会进入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在重新审视性别规范、促进性别平等中形成的现代意识。李秀华、李傲等编写的《性别与法》利用社会性别作为一种分析工具,从多方面阐释性别、法律与法学教育的问题,并分别从性别与法学理论、性别与法律史、性别与宪法学、性别与行政法、性别与社会保障法、性别与民法、性别与劳动法、性别与刑法、性别与国际法、性别与司法辅助职业技能等视角切入全面展示了性别与法之间的互动和支配关系。 本书作者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性别差异和法律规定中的隐形性别歧视为例子,如劳动者就业的性别限制及歧视、女性受教育的弱势地位、女性参政权、职场性骚扰现象、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差异等等,探讨立法的性别缺失,强调在法律中保持男女两性平等的必要性,相信对中国现行立法的完善和法学教育的改革有所裨益,是推动中国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

作者简介

女,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扬州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律诊所主任,硕士生导师,婚姻分析师。研究方向:婚姻家庭法学、性别与法律、法律诊所教育。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高校首家婚姻家庭法律诊所负责人,香港大学名誉教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网络成员,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家事法研究》编委。曾到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树仁大学讲学与交流,并出访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先后在国家级及省级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独著、主编或参编书籍五十余部,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国家级及省级奖项。曾主持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项目三十余项。系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推进妇女法项目实施的5年期高级骨干教师,省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省级优秀教师,省级维护妇女、儿童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诊所教师。 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出访亚洲、欧洲、非洲等的多个国家,主持多项国际联合项目课题,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独著、主编学术著作和教材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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