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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研究

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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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019164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36
  • 出版时间:2014-04-01
  • 条形码:9787300191645 ; 978-7-300-19164-5

本书特色

在我国,国家的财政收入被区分为税收收入与非 税收入两类。以税收作为国家主要财政来源的国家被 称为税收国家,税收国家在取得财政收入的同时必须 保障私人的基本财产权利。而公共产权收入是非税收 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基于公共财产所有者的 身份参与经济活动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公有经济、公 共产权在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中国具有崇高的法 律地位,然而,在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方面则不尽然: 一方面,公共产权收入对国家财政总体收入的贡献极 为有限;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公共产权收入征集的态 度并不像针对私经济主体的征税行为一样严格,这与 公共产权在全社会财富中的占有状况极不匹配。现实 中由于国家对于公共产权问题长期缺乏系统的法律规 制,在公共产权取得收入的过程中已经滋生了大量腐 败、权力滥用和国有财产流失等情况。在我国,应当 重新认识和定位公共产权的性质,在区别公共产权具 体形态和用途的基础上,结合产权公共性的价值判断 ,对其实施不同的管理和收入征集的制度约束,以此 体现出产权的公共性与收入的公共性两者辩证统一的 法律关系。   《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研究》剖析了公共产权的概 念,分析了公共产权的产生、壮大和消亡的内在的“ 国家理性”。   《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研究》作者贾小雷提出应当 在税收之外更加重视公共产权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 的地位。

内容简介

公共产权收入是以公有制经济为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许多理念和原理性的问题至今还未解决,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研究》填补了我国这方面研究的不足,尤其在公共产权收入及其公共性的基础理论与实证研究方面,本书具有一定的开拓性与创新性。作者贾小雷提出应当在税收之外更加重视公共产权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地位。

目录

导言:  当前研究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的意义**章  公共收入问题的多维观察  1.1  依收入来源的分类    1.1.1  租税收入    1.1.2  非租税收入  1.2  公共收入的权力形态分类    1.2.1  征税权    1.2.2  公法上的举债权    1.2.3  公共财产所有权    1.2.4  经济规制权  1.3  国家财政形态之转变    1.3.1  所有者国家    1.3.2  租税国家    1.3.3  企业者国家    1.3.4  福利(公债)国家  1.4  当前我国国家财政收入的图像解析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对峙或交集  2.1  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比较    2.1.1  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概述    2.1.2  西方产权理论概述    2.1.3  两种产权理论的交集与分歧  2.2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及产权理论的误读与重新解读    2.2.1  现代语境下“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关系    2.2.2  马克思关于“私有制”、“公有制”以及“个人所有制”问题的重新解读    2.2.3  当代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定义同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中产权定义的联系  2.3  产权的二重性:事实产权与法律产权的逻辑关系    2.3.1  当代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定义    2.3.2  马克思主义关于产权二重性的论述    2.3.3  事实产权与法权的关系第三章  产权体系的结构化及公共产权的内涵与外延  导语: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  3.1  产权的结构或类型的划分    3.1.1  产权的横向划分    3.1.2  产权的权能划分    3.1.3  不同权能与不同主体动态结合的产权划分  3.2  产权与国家关系的思考    3.2.1  如何理解作为产权界定者的国家    3.2.2  国家构造的产权形态的种类及其理解    3.2.3  中国现实背景下产权结构的划分  3.3  理论研究中对公共产权概念的使用及辨析    3.3.1  结合产权主体的“排他”与“联合”性质的辨析    3.3.2  结合资源、服务和产品的公共利用程度与占有关系的辨析    3.3.3  结合公共收入与公共产权关系的辨析    3.3.4  结合抽象层面产权公有化程度的辨析第四章  基于产权的公共性对公共产权的把握——法律层面国家财产权的“公”与“私”  4.1  对于联合体型产权的理解及其同公共产权抑或产权公共性的关联    4.1.1  “联合体型产权”主体的应然面貌    4.1.2  “联合体型产权”主体或可把握的实然面目及其论争    4.1.3  透过国家所有制对于公共产权或曰产权公共性的把握    4.1.4  国外国有财产的类型及对于理解我国公共产权问题的启示    4.1.5  我国国有财产的类型  4.2  公共产权收入研究问题的转向:基于国有产权公与私的视角    4.2.1  我国国有产权暨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权利性质    4.2.2  当前我国国有财产法的立法理念    4.2.3  基于国有财产分类的角度对公共产权概念的剥离  4.3  公共产权或产权的公共化的逻辑  4.4  基于公、私视角的我国国有财产体系的划分及其法律规制    4.4.1  《宪法》和《物权法》所规定的国有自然资源类财产可区分为国有私产(物)与国有自然公产(物)    4.4.2  行政用途、事业用途和公益公立机构的国有公物应属于国有公产(物)    4.4.3  经营性国有资产应属于国有私产(物)第五章  国有公产的公共性及收入分类问题研究  5.1  国有公产使用收费的正当性  5.2  国有公产使用或服务的相关收入分类    5.2.1  行政规费——使用行政公产的成本或对价给付    5.2.2  使用费——消耗国有公用公产的成本或对价给付    5.2.3  公益公立机构的收费——以高等学校为例    5.2.4  几点附带的说明  5.3  国有公产使用收费的基本原则——成本填补原则  5.4  国有公产取得收入的用途及归属  5.5  国有公产使用费的征收依据——法律保留原则第六章  国有私产的公共性及其收入分类研究(一)——国家专有自然资源等取得收入的问题研究  6.1  国家专有自然资源收费的正当性  6.2  使用国家专有自然资源的收费的性质及分类    6.2.1  国家以国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身份出让财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使用自然资源的收费    6.2.2  特许权收入(以矿产资源为例)    6.2.3  资源维持补偿费收入    6.2.4  基于行政管理权收取的行政规费收入  6.3  国家专有自然资源使用收费的基本原则    6.3.1  收益原则    6.3.2  补偿原则    6.3.3  诱导原则  6.4  国家专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规制第七章  国有私产的公共性及其收入分类研究(二)——经营性国有财产等的收益问题研究  7.1  国有企业类型的划分  7.2  公共企业及其收入问题研究    7.2.1  法国工商业公务活动及收入问题    7.2.2  韩国的公企业及收入问题    7.2.3  美国政府公司及其收入问题  7.3  我国公共企业及其经营收入问题    7.3.1  国有企业的概念    7.3.2  我国的国有企业与公共企业    7.3.3  我国公共企业的特征及法律规制    7.3.4  我国公共企业的管理模式及收入问题  7.4  经营性国有企业及其收入问题研究    7.4.1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经营收益分配问题    7.4.2  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收益分配的相关问题    7.4.3  确定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水平的基本观点    7.4.4  国家取得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归属  7.5  国家作为出资者行使股东职能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7.5.1  法国的经验——国家参股局    7.5.2  中国的情况——以国资委收益管理局为线索    7.5.3  金融等特种行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问题  7.6  小结第八章  产权、公共收入及财政公共性问题的反思  8.1  我国国家财政面目的再思考    8.1.1  国家营利活动与私经济主体的经济基本权利    8.1.2  税收收入和所有者收益侧面的国家收入行为    8.1.3  补强所有者国家合理性的理念和制度安排  8.2  国家运用财政工具的理性及限度    8.2.1  国家理性层面    8.2.2  财政工具的理性层面  8.3  公共产权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享机制    8.3.1  国家专有自然资源出让收益或收入的归属    8.3.2  经营性国有资本所有者收益的归属结语参考文献后记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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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贾小雷,1974年生,河北人,曾任职于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现为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副教授,北京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于2009年进入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财税金融法和社会保障法。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中共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项目各1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各1项。在《河北法学》、《中央财经大学学报》、《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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