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物权化构建

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物权化构建

1星价 ¥22.5 (4.9折)
2星价¥22.5 定价¥46.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3390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26
  • 出版时间:2014-07-01
  • 条形码:9787516133903 ; 978-7-5161-3390-3

本书特色

从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开始,经过近30年的制度建设,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矿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矿产资源领域中的种种“乱象”仍十分严重,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权力寻租等等,极大地制约了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和谐;同时,经济全球化之下的矿业全球化,也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的“十字路口”,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将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复兴进程,其意深远。李晓燕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物权化构建》从国际与国内视角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所面临的时代挑战与现实困境,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与检讨,立足于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公、私法的划分为逻辑出发点,在比较借鉴国外矿业制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实践,提出了以“物权化制度群”为目标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方案,以期为构建高效透明、市场有序、管理有力、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思路与建议。

内容简介

从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开始,经过近30年的制度建设,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矿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矿产资源领域中的种种“乱象”仍十分严重,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权力寻租等等,极大地制约了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和谐;同时,经济全球化之下的矿业全球化,也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的“十字路口”,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将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复兴进程,其意深远。本书从国际与国内视角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所面临的时代挑战与现实困境,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与检讨,立足于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公、私法的划分为逻辑出发点,在比较借鉴国外矿业制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实践,提出了以“物权化制度群”为目标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方案,以期为构建高效透明、市场有序、管理有力、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思路与建议。

目录

**章 引论
 **节 本研究的国际背景
  一 经济全球化对矿产资源制度的新挑战与新要求
  二 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世界共识
 第二节 本研究的国内背景
  一 矿产资源储量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突出
  二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未得到充分体现
  三 资源利用率低下
  四 矿业权市场秩序混乱、非法交易频生
  五 矿山安全事故频发、国家形象受损
  六 生态退化、资源环境代价巨大
  七 “官矿勾结”严重、资源行政部门成为腐败重灾区
  八 矿业与矿区民生无法协调发展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 研究目的
  二 研究意义
 第四节 研究现状
  一 国外研究综述 
  二 国内研究综述
 第五节 研究路径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路径
  二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矿产资源权利性质的理论辨析
 **节 矿产资源与矿产资源权利
  一 矿产资源的社会性
  二 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与矿产资源权利
 第二节 矿产资源权利性质争议的理论背景分析
  一 传统民法“土地中心主义”的矿产利用模式
  二 当代“矿权中心主义”的兴起
  三 矿产资源领域中私权理论的价值体现
 第三节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论争及检讨
  一 关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性质的主要论说
  二 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性质争议的“元思考”
  三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性质的具体辨析
 第四节 矿产资源使用权的理论争议及其检讨
  一 矿产资源使用权的性质争议
  二 矿产资源使用权:目标与技术
  三 “物权化”目标下矿产资源使用权的合理定位 
第三章 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及其困境分析
 **节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二 中国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三 中国现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四 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五 改革开放初期的矿产资源法制建设
 第二节 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综述
  一 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二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第三节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困境分析
  一 公私法不分、强公法弱私法
  二 矿产资源所有权主体虚位
  三 矿产资源所有权与矿业行政管理权的“主体”重合
  四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不能完全实现
  五 矿业权成为行政权的附庸
  六 矿业权转让受到诸多不当限制
第四章 国外矿产资源物权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节 国外矿业立法概况
  一 西方国家矿业立法的历史发展
  二 国外矿产资源权利制度概况
 第二节 国外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之比较 
  一 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归属模式
  二 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行使模式
  三 分析与借鉴
 第三节 国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之比较
  一 代表性国家的有偿使用制度
  二 分析与借鉴
 第四节 国外矿产资源使用权制度之比较
  一 代表性国家的矿产资源使用权制度
  二 分析与借鉴 
 第五节 本章小结
  一 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
  二 依法开发与管理
  三 市场与政府分工明确
  四 权利与职权的分散行使
第五章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的目标体系
 **节 价值目标
  一 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
  二 构建“公私分明”的制度体系
  三 私法为基础、私权保护优位
 第二节 技术目标
  一 不同立法模式的比较
  二 “法典化”模式中的“公法”与“私法”
  三 “法典化”模式中公、私法分立的具体表现
 第三节 路径目标
  一 法律概念的重新界定与解释
  二 法律规范体系的重新界定
第六章 重构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
 **节 矿产资源物权制度之重构
  一 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
  二 矿产资源使用权制度
 第二节 相关配套制度之重构
  一 国家所有权行使的公法规范
  二 矿业行政管理制度
  三 矿产开发资源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四 矿业全球化下我国的矿业战略及制度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李晓燕,山西大学法学专业教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资源法学教学与研究,曾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级、省级课题,在《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编《民法学》教材。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