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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62058021
  • 装帧:平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30
  • 出版时间:2015-01-01
  • 条形码:9787562058021 ; 978-7-5620-5802-1

本书特色

    本套教材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的要求,在编写过程中以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原则,在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突出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并力求切实起到帮助学生灵活运用知识、提高完成本职z--作能力的作用,力求使其成为造就面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部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读物。

内容简介

  《中国监狱史(第三版)/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内容包括导论;**章夏商周春秋时期的监狱;(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6年);**节夏朝奴隶制监狱的产生;第二节商朝的监狱;第三节西周的监狱;第四节春秋时期的监狱;第二章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狱;(公元前475年—公元589年);**节战国至南北朝各代的狱政思想;第二节战国至南北朝时期的监狱设置与狱官;第三节战国至南北朝时期的监狱管理制度;第四节战国至南北朝时期的刑徒及其反暴政斗争等等。

目录

导论
**章  夏商周春秋时期的监狱
 (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6年)
 **节夏朝奴隶制监狱的产生
 第二节商朝的监狱
 第三节西周的监狱
 第四节春秋时期的监狱
第二章  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狱
 (公元前475年~公元589年)
 **节  战国至南托朝各代的狱政思想
 第二节战国至南北朝时期的监狱设置与狱官
 第三节战国至南北朝时期的监狱管理制度
 第四节战国至南北朝时期的刑徒及其反暴政斗争
第三章  隋唐五代时期的监狱
 (公元581年~960年)
 **节隋朝的监狱
 第二节唐朝的狱政思想和监狱立法
 第三节唐朝的监狱设置
 第四节唐朝的监狱管理制度
 第五节五代时期监狱的基本概况
第四章  宋辽金元时期的监狱
 (公元960年一l368年)
 **节宋朝的监狱
  ……
第五章明朝的监狱
第六章清朝的监狱
第七章北洋军阀政府的监狱
第八章国民党政府的监狱
第九章新民主义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监狱
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监狱
附录日本侵华期间建立的法西斯监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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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监狱史(第三版)/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一、唐朝的狱政思想  受政治局势的影响,在唐朝的不同时代,出现了两种相对的狱政思想,即宽仁治狱的思想和以威治狱的思想。  (一)宽仁治狱的思想  宽仁治狱的思想是唐太宗李世民在监狱管理中治狱思想上的集中概括。  李世民(公元599年~649年),史称唐太宗,唐高祖李渊的次子,公元626年继承皇位,是唐朝历史上的第二任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盛有作为的一位皇帝。在其协助父亲李渊夺取天下的斗争中,他充分看到并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即位后推崇儒家的治国之道,提出了“仁本、刑末”的思想。宽仁治狱是他的治国思想在狱政上的具体体现。  据《太平御览》记载,贞观某年,唐太宗“行次虚石县,指狱而谓皇太子曰:……滥系无辜则政道缺,久濡有罪则怨气生。圜土之中仰视青天,有同悬镜。而锁械肤体郁结其中,循诸己者可以知人。传日,其怒乎。由此言之,不可不慎”。这是唐太宗当时对皇太子说的一段话。在这段话里,反映了唐太宗对监狱管理的三重思想:一则,不能“滥系无辜”,即要避免缺失政道和防止“冤囚”;二则,不能“久濡有罪”,即要避免狱囚生怨和防止“淹囚”;三则,不能随意“锁械肤体”,即不能随意用刑和滥施刑具。唐太宗曾引孟子的话对身边的大臣说:“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直接把暴政作为导致国家灭亡的危险根源。而在监狱管理中的滥刑酷罚,也可能会导致人民的反抗。所以他认为,在治狱中,应该实行仁恕而慎刑的基本原则。所谓“仁恕”,是指在治狱中对犯人要有仁爱和宽恕之心;所谓“慎刑”,则是指在用刑前和用刑中要有慎重和宽缓之意。治狱不可乱捕滥系,或胡乱用刑,以达到“狱如明镜”的治狱效果。当然,这种效果的追求,主要还是出于统治阶级为了稳定社会,收服民心,以维护和巩固其久远统治的需要。而唐朝的前期统治者在这种治狱思想的统领下,在监狱建设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实际而有意义的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封建制监狱的发展。如唐朝男女异狱的实行、决狱程限的规定、拷囚制度的建立、颂系法令的颁布、悯囚制度的健全以及录(虑)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等等,这些都是唐朝统治集团在监狱制度中贯彻仁恕慎刑思想的直接体现。虽然宽仁治狱与滥施淫威、严刑峻法比较而言,仅具有相对的意义,而且有很大的局限性和欺骗性,但在唐朝前期尤其是在贞观时期的司法实践中,还是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体现。如贞观初年,青州地方发生“逆谋”事件,当地官员“追捕支党,俘囚满狱”。时任殿中侍御史官职的崔仁师,受唐太宗诏令前往按察此案,崔仁师“至州,悉去械,仍与饮食汤沐以宽慰之,唯坐其魁首十余人,余皆原免”。完全体现了唐朝统治者所提出的宽仁治狱的思想,也使其获得了“崔公仁恕”的美名。  “仁政”和“德主刑辅”的思想本来是儒家先哲所提倡的政治主张在狱政方面的具体运用,也是对有道明君的具体要求。正所谓“圣王仁及囹圄”。唐太宗继承并发展了儒家的这个“思想”,在司法实践中提倡宽仁治狱的思想,符合当时社会统治的主流文化,也符合统治阶级的长远和根本利益,这也一直为自汉以来的历代封建王朝所推崇。同时,唐太宗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法家文化的影响,为避免隋王朝“宪章遐弃”以至“百姓怨嗟,天下大溃”的历史教训,在摒弃“严刑峻法”的前提下,崇尚实行法治,强调立法、守法和公正执法,要求法纪严整,赏罚分明,并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以唐太宗为代表的唐初统治集团总结并继承了历代封建统治的经验,在监狱管理中,以法律的形式建立了一套适应自己需要和符合当时社会现实的较完备的组织结构和制度,使唐朝的监狱制度走向了成熟,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作者简介

男,1964年出生,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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