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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解学教程

中国调解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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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81128937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199
  • 出版时间:2016-04-01
  • 条形码:9787811289374 ; 978-7-81128-937-4

内容简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调解对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创新价值被不断凸显和强化。作为调解的主体力量,目前活跃在调解战线上的调解员数以百万计。调解员队伍规模很大但素质参差不齐。因此,编撰科学、实用的中国调解学教材,对调解员进行系统、规范的培训,已经是突破制约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瓶颈的关键所在。本书稿主要围绕如何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全书共分为七个章节,主要内容为调解学的概论,西方调解的历史沿革、理念与原则,我国传统调解制度的概述、我国现代调解制度的主要内容,现代调解的步骤与技巧,社会心理学在调解中的运用,调解的未来之机遇与挑战等。

目录

**章 调解学概论
**节 调解学的概念、性质和研究对象
第二节 调解学的研究方法
第三节 调解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第四节 调解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第五节 调解与裁决的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 西方调解的历史沿革、理念与原则
**节 西方调解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西方调解的理念
第三节 西方调解的原则

第三章 我国传统调解制度简述
**节 传统调解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传统调解的基本理念
第三节 传统调解的主要依据
第四节 传统调解的主要类型
第五节 传统调解的案件种类
第六节 传统调解的运作程序

第四章 我国现代调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节 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调解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调解的主体
第四节 调解的程序规则
第五节 调解协议的效力

第五章 现代调解的步骤与技巧运用
**节 调解员的角色定位
第二节 调解的基本步骤
第三节 调解员开场工作
第四节 联席会议
第五节 单方会谈
第六节 如何控制当事人的期望值
第七节 如何打破僵局
第八节 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

第六章 社会心理学在调解中的运用
**节 社会心理学与调解中的沟通
第二节 社会心理学与僵局的打破
第三节 社会心理学与群体性纠纷调解
第四节 社会心理学与医患纠纷调解

第七章 调解的未来:机遇与挑战
**节 全球调解发展趋势概况
第二节 现代调解发展的契机与挑战
第三节 中国调解未来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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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调解学教程/如何当好调解员系列丛书》:  (一)开场工作的目的  开场工作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点:**,让当事人了解、认识整个调解过程,放松戒备心理,更好地投入调解。所谓认识调解,主要是指认识以下问题:调解员的中立性;调解员的保密义务;调解如何解决问题;调解协议的签署等。只有当事人真正了解调解,才能够真正放心地参与调解。第二,让当事人感到正式、庄重和被尊重感。只有调解员用心地主持调解的开场工作,只有调解员本身尊重调解,当事人才会尊重调解。第三,营造和谐的气氛。调解伊始就营造出一种和谐的氛围,可以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奠定一个基调。第四,为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奠定基础。一个良好的开场,是成功调解的一半。良好的开场工作能够让调解当事人初步认识到调解员的性格特征。作为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性格特征:大公无私、坚强、坦率、果断、诚恳、热情、公正、谦虚、廉洁、自信、多思善想,能全面辩证思考问题,有强烈的责任心,愿意为社会、集体和他人履行义务等。调解员不应具有下列性格特征:粗暴、武断、专横、急躁、胆怯、软弱等。在开场工作中展现出调解员的上述优良的性格特征,有利于初步赢得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当然,这种信任不仅仅意味着信任调解员本身,还包括信任调解程序本身。让当事人明白,调解程序不是走过场、和稀泥,而是能够实实在在减少彼此分歧、降低彼此对抗程度、*终平息双方纠纷争议的解决程序。第五,告知当事人调解员在调解程序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定位。调解员是无偿的纠纷解决助手,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自始至终都保有决定是否接受调解以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这意味着,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都有相当程序的自由度,不会受到任何不良的干扰和压力。  (二)开场中的常见错误  开场过程中的常见错误主要有:**,认为大家互相认识而不做自我介绍。第二,认为当事人了解调解程序而不做介绍。第三,只关注法律。调解过程中不应当过多地关注法律。如前所述,调解过程更多的是讲究“情理法”,而不是“法理情”。第四,调解员过早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一旦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解员存在先人为主的可能,便很可能对接下来的调解不予配合。  ……

作者简介

  廖永安,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访问学者。现任湘潭大学副校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2014年荣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兼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司法部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代表著作有《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诉讼费用研究》等,在《求是》《中国法学》《光明日报》《中外法学》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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