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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剩余权劳资共同治理模式研究

企业剩余权劳资共同治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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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82741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07
  • 出版时间:2016-10-01
  • 条形码:9787516182741 ; 978-7-5161-8274-1

本书特色

胡静锋*的《企业剩余权劳资共同治理模式研究》先对既有的企业理论进行了较详细的综述和辨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劳动契约的剩余控制权问题研究发现,由于人力资本使用上的特有属性,实际上劳资双方都掌握着劳动契约的剩余控制权。企业中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由于存在目标利益的不统一,在行为上就会产生对剩余权治理模式的博弈反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对应的效率要求,只有通过治理模式的创新这一要求才能达到。本书在理论上证明了劳资共同参与的剩余权治理模式在效率上优于单边治理模式,劳资共同治理模式所体现的公平要求,可以实现企业内部在生产上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也是企业内部劳资和谐关系得以建立的保证。在详细考察了两种代表性的剩余权治理模式,即英美资本单边治理模式和德日共同治理模式之后,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发现,中国企业建立创新的剩余权治理模式具有现实中国经济环境、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经济思想的支撑,劳资共同治理模式的建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的微观基础。

内容简介

该书首先对既有的企业理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综述和辨析,在此基础之上,深入的研究了劳动契约的剩余控制权问题,研究发现由于人力资本使用上的特有属性,实际上劳资双方都掌握着劳动契约的剩余控制权。在详细考察了两种代表性的剩余权治理模式——英美资本单边治理模式和德日共同治理模式之后,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发现中国企业建立创新的剩余权治理模式具有现实中国经济环境、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经济思想的支撑,劳资共同治理模式的建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的微观基础。

作者简介

胡静锋,1977年出生于四川广汉,1995—1999年就读于四川师范学院数学系,2005—2012年于四川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重庆社会科学院。目前的研究领域为微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经济与管理研究》《经济问题》等CSSCI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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