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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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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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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938211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36
  • 出版时间:2017-04-01
  • 条形码:9787509382110 ; 978-7-5093-8211-0

本书特色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内容简介

  ★专业——由立法机关、执法机关联合编写的释义★充实——运用*手立法材料,准确、全面、深入解析法律内容★详尽——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附录相关立法资料

目录

  **章 总则**条【立法目的】第二条【调整范围】第三条【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第五条【国家维护网络安全的主要任务】第六条【网络安全的社会参与】第七条【网络安全国际合作】第八条【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第九条【网络运营者的基本义务】第十条【维护网络安全的总体要求】第十一条【网络安全行业自律】第十二条【网络活动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第十四条【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及处理】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第十五条【网络安全标准】第十六条【促进网络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第十七条【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第十八条【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第十九条【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第二十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第二章 网络运行安全**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二十二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第二十三条【网络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的认证检测】第二十四条【网络用户身份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的应急处置措施】第二十六条【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规范】第二十七条【禁止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第二十八条【网络运营者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义务】第二十九条【网络安全风险的合作应对】第三十条【执法信息用途限制】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第三十一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第三十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的职责】第三十三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要求】第三十四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第三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国家安全审查】第三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安全保密义务】第三十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的境内存储和对外提供】第三十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测评估】第三十九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统筹协作机制】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第四十条【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第四十一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第四十三条【个人信息的删除权和更正权】第四十四条【禁止非法获取、买卖、提供个人信息】第四十五条【监督管理部门的保密义务】第四十六条【禁止利用网络从事与违法犯罪相关的活动】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第四十八条【电子信息和应用软件的信息安全要求及其提供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第四十九条【投诉举报及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第五十条【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信息的处置】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第五十一条【国家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第五十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第五十三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五十四条【网络安全风险预警】第五十五条【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第五十六条【约谈制度】第五十七条【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第五十八条【网络通信临时限制措施】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未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未履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用户身份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违法开展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实施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国家安全审查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违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境内存储和对外提供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利用网络从事与违法犯罪相关的活动的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未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阻碍执法的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发布传输违法信息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对违法行为人的信用惩戒】第七十二条【政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执法部门渎职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民事、刑事责任及治安管理处罚的衔接性规定】第七十五条【对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制裁】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有关用语的含义】第七十七条【涉密网络安全保护】第七十八条【军事网络安全保护】第七十九条【施行日期】附录一、法律原文及立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二、相关决定、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节选)(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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