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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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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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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091782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336
  • 出版时间:2017-04-01
  • 条形码:9787510917820 ; 978-7-5109-1782-0

本书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由沈德咏常务副院长主编,*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研究室参与民法总则起草、研究工作的法官联合编著,对民法总则各个条文在审判实务中的适用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是学习、适用民法总则的权威参考用书。 购正版图书 享双重好礼①赠送“法信”全库高级权限邀请码,自激活日起体验期60日。登录http://www.faxin.cn/注册(老用户可直接登录),点击右上角用户名→ 个人中心 → 输入邀请码→获“法信”全库检索高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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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为了确保民法总则的正确、统一、严格理解和有效实施,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高人民法院沈德咏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上下)》一书,作者均为*高人民法院民庭、研究室等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和深厚学术功底的一线法官,他们参与了民法总则的起草、调研、讨论,对民法总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本书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可以帮助广大法官及法律工作者正确理解和深入研究民法总则。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文理解与适用(上)》 *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通知(2017年4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2016年6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6年10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6年12月19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火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7年3月12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17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 **章 基本规定 **条(条文主旨) 第二条(条文主旨) 第三条(条文主旨) 第四条(条文主旨) 第五条(条文主旨) 第六条(条文主旨) 第七条(条文主旨) 第八条(条文主旨) 第九条(条文主旨) 第十条(条文主旨) 第十一条(条文主旨) 第十二条(条文主旨)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条文主旨) 第十四条(条文主旨) 第十五条(条文主旨) 第十六条(条文主旨) 第十七条(条文主旨) 第十八条(条文主旨) 第十九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一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二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三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四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五条(条文主旨)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七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八条(条文主旨) 第二十九条(条文主旨) 第三十条(条文主旨) 第三十一条(条文主旨) 第三十二条(条文主旨) ……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三章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文理解与适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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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沈德咏: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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