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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第二十九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新时代中国特色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北京法院第二十九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新时代中国特色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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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092095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1500
  • 出版时间:2018-03-01
  • 条形码:9787510920950 ; 978-7-5109-2095-0

内容简介

  由*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以"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为中心议题。北京高院2017年2月21日收到*高人民法院学术讨论会的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毅为组长的北京市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筹备领导小组,并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设立学术讨论会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开展全市法院学术讨论活动。截至2017年6月23日,学术讨论会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三级法院报送的论文375篇。为确保评审质量,学术讨论会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来自法学院校、*高人民法院和本市法院73位评委对全部论文按选题分类进行评审,确保每篇论文能从法学理论、应用法学研究及司法实务等三个角度得到全方位评价。

目录

(上册)
**编 司法体制改革
一、法院审判管理
论绩效管理视角下基层法官业绩考评机制的困境与出路
“中央管饱、地方管好”:中央事权语境下的地方法院财物分级保障模式重述
基层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转变研究
——基于内设机构的静态设置和人员动态管理运行的视角
从“以案分庭”到“以人定庭”:司改语境下民商事庭室设置模式研究
刑事审判法官办案工作量评估研究
——基于多因子加权求和法
新时代中国特色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改进: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对法官助理的需求与
优化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4P模型检视下的聘用制法官助理管理模式建构
聘用制法官助理管理模式研究
——以弗鲁姆期望理论为视角
人民法院随机分案机制改革路径探究
——以五家中基层法院的改革实践为视角
大数据背景下法院拓展社会管理创新路径探索
——以建设司法地图为切入点
法官自媒体行为职业伦理标准的审思与界定
从法律规则到信息化程序:智慧繁简分流系统建构的进路探究
繁简分流:劳动争议裁审衔接的程序归并与成果吸收
——以B市法院劳动争议审判情况为样本分析
……
第二编 民商事审判及其他诉讼制度
一、民事法律适用
二、亲属继承
(下册)
三、商事法律适用
四、民事诉讼制度
五、强制执行
六、刑事、行政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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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新时代中国特色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套装上下册)》:  对办案数量的考核是由基层法院面临的庞大工作量所决定的。为准确界定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投入,实现承办不同类别案件法官之间工作量的科学比对,可借鉴美国联邦法院适用的“案件权重规则”原理以及北京、上海等地法院的实践经验测算办案工作量。尽管在特定或偶然因素的影响下某件特定类型案件可能极为复杂或简单,但这种测算方法在多数情况仍然适用。  4.办案效率考评指标  司法领域指标的设定须更多考虑限制不利影响而非提高生产率,一味要求压缩审理时长或提升结案率容易导致法官以牺牲办案精度为代价。可考虑对案件是否存在显性和隐性超审限的情况进行考评,具体包括三项指标:(1)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此系对显性超审限情况进行考评;(2)案件如有变更审限情形的,对审限变更是否存在法定事由进行考评;(3)法官如有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的,考评案件是否存在无故拖延审理的情形。后两者系对隐性超审限情况进行考评。  5.办案效果考评指标  社会公众、舆论对司法结果的评价和看法是反映社会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办案效果一般只能从其事后发生的不良影响来做相对的客观评价。比如,有无出现当事人上访缠访、群体事件、“民转刑”事件、矛盾激化情形及其他有损司法形象的恶性事件。当然,这些事件或不良影响的发生并不必然出自法官自身的原因。故应对产生原因和责任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只有当法官因工作不当等主观原因致使情况发生时,才能认定法官办案效果存在问题。同时,当事人或律师的满意度可作为考评参考,由于当事人的意见很大程度上受到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因此,在决定是否采纳当事人意见时应当区分胜诉方当事人及败诉方当事人的身份。  (二)构建以信息收集与持续沟通为主的过程管理  制订考评计划后,审判管理部门和院庭长应当对绩效形成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过程管理包含两部分:一是持续收集绩效信息;二是与法官持续进行沟通。过程控制既是为了帮助法官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避免惩罚性管理,也是为年底考评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1.收集绩效信息  本着信息收集的经济性原则,审判管理部门只需收集与考评目标和内容有关的信息,即目标和标准达到或未达到的情况及原因。  为确保收集信息的全面性、可信性,可通过三种渠道和方式收集信息。(1)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和法官代表通过案件评查收集信息。每月或每季度按合理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受评查载体以审判卷宗、开庭现场或庭审光盘、裁判文书为主,评查内容包括程序性行为、庭审过程、裁判文书质量等。(2)向纪检信访部门收集信息。可向纪检信访部门收集举报或投诉信息,作为业绩评估的线索。纪检信访部门应当核实举报或投诉信息是否属实、查明法官行为是否存在不当。(3)向当事人或其律师收集信息。随机选取特定比例案件的当事人或律师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或律师对案件的满意度,其意见仅作为评估参考。  2.持续性的绩效沟通  通过上述渠道和方法收集的绩效信息,庭长每月或每季度与法官开展一次进展回顾。进展回顾并不是正式或*后的绩效评价,而是与法官分享信息,提示相关绩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改正,并就实现绩效目标的进一步计划达成共识。庭长可通过法官主动报告、定期面谈、庭室会议、咨询等方式与法官共同确定和理解所存在的问题,帮助法官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采取行动,及时向法官提供可能需要的其他帮助。  (三)借助GROW模型建立结果反馈机制  考评实施后,庭长应当及时将考评结果反馈给法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帮助法官找出审判工作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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