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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政要览.2012-2015

中国水政要览.20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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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4924828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7cm
  • 页数:776页
  • 出版时间:2017-01-01
  • 条形码:9787549248285 ; 978-7-5492-4828-5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包括水政工作综述、重要文献、水法规、全国水政工作会议、水法规体系建设、水行政执法工作、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地方水政工作述要、相关机构及负责人名单等内容。

目录

《中国水政要览(2012—2015)》编辑说明
水政工作综述
水政工作概述
水政工作大事记

重要文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一
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一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开创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新局面
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实施意见
水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

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7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全国水政工作会议
水法规体系建设
水行政执法工作
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水利政策法规研究
流域水政工作述要
地方水政工作述要
相关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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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国水政要览(2012-201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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