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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刑事程序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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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62080954
  • 装帧:一般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404
  • 出版时间:2017-06-01
  • 条形码:9787562080954 ; 978-7-5620-8095-4

本书特色

本书是陈少文作品系列的第二部,全书共有五个部分,分别对应刑事辩护理论、证明标准理论、被害人权利理论、司法理论、研究方法。作者在每一个部分都对当前我国学术研究领域及司法实践领域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探讨了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演进过程、处理方法,对不同改革措施进行客观评论,分析其优与劣,探寻问题的源头及深层解决之道。

内容简介

相反观点则认为,律师只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不可能凌驾于当事人的意志之上,即使选择与办案单位死磕,也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而不能为所欲为。律师的独立辩护必须以当事人的同意为基础。 这一争论的理论核心其实就是辩护律师是否具有独立辩护权以及这一权利应该如何设置界限的问题。此类争论并非抢先发售发生。在轰动一时的陕西华南虎照事件中,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被告周正龙,在二审中突然认罪,检察院因此明确告诉该案辩护律师可以不用继续辩护了。但辩护律师顾玉树很终仍然决定按照原先的辩护策略继续为被告做无罪辩护,他认为:“刑事辩护不同于民事代理,律师是有独立性的,不能说当事人认了,我们就举手投降。在当时,我们觉得应该继续履行律师的职责,中途退出是存在违约嫌疑的。”  在李庄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曾发生类似情形。因涉嫌伪证而被追诉的律师李庄在二审法庭上突然认罪,让为其辩护的律师陷入了两难境地:究竟是按事先准备好的无罪辩护意见继续为李庄辩护,还是

目录

目录 做一只思想的狐狸(总序) / 001 寻找刑事程序的深层结构(代序言) / 004 刑事辩护理论 / 001 **章 独立辩护论的限度 / 003 一、独立辩护论的理论基础 / 006 二、独立辩护与诉讼构造的内在冲突 / 013 三、辩护律师的双重义务:本末倒置的关系定位 / 017 四、后果主义的分析:独立辩护对被告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 022 五、独立辩护的限度 / 029 第二章 律师与当事人决策权的分配——以英美法为中心的分析 / 037 一、从“律师控制”到“当事人控制”:决策权分配的历史演进 / 040 二、当事人控制模式的要素与成因 / 044 三、当事人控制模式下决策权的分配 / 051 四、*低限度的当事人控制模式:中国的问题 / 058 第三章 罪名从轻辩护及其限制性操作 / 066 一、无罪辩护的困境 / 067 二、罪名从轻辩护的实践效果 / 071 三、罪名从轻辩护的理论争议 / 074 四、罪名从轻辩护的限制性操作 / 078 证明标准理论 / 081 第四章 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 / 083 一、量刑标准能够超过定罪标准吗? / 086 二、“排除一切怀疑”可行吗? / 093 三、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减少死刑误判吗? / 100 四、如何防止死刑滥用(代结语) / 104 第五章 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之理论误区 / 111 一、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程序功能:传统假设 / 111 二、误区一: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避免误判 / 112 三、误区二: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减少死刑适用 / 115 四、误区三:提高死刑证明标准能够提升程序正当性 / 118 五、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的整体思路 / 122 第六章 留有余地裁判方式之异化 / 127 一、死刑的递进式判断与留有余地 / 128 二、留有余地裁判模式的异化及成因 / 133 三、留有余地裁判方式异化之消解 / 136 被害人权利理论 / 141 第七章被害人权利与刑事诉讼模式——以肯特·罗奇教授模式理论为中心 / 143 一、帕克模式理论的局限性 / 145 二、被害人权利模式的提出:惩罚与非惩罚 / 151 三、被害人的正当程序:罗奇模式理论的简要述评 / 155 四、对中国的启示 / 159 第八章 美国被害人权利宪法化运动及启示 / 167 一、 缘起与运作:美国被害人权利宪法化运动概述 / 168 二、反对被害人权利入宪的主要观点 / 174 三、美国各州被害人权利宪法化的特点 / 179 四、借鉴与启示 / 183 司法理论 / 189 第九章 逻辑与后果:法官错案责任终身制的理论反思 / 191 一、错案责任制的历史沿革 / 191 二、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的双重倒逼 / 196 三、错案责任终身制的非意图后果 / 201 四、法官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一种体系性思路(代结语) / 209 第十章 程序性制裁之局限性——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例的分析 / 212 一、制裁之基本原理 / 213 二、我国程序性制裁制度的基本缺陷——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例 / 216 三、程序性违法的综合治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局限性之克服 / 225 第十一章 实用主义审判——一种结果导向的判决理论 / 230 一、法律人的自负:形式正义与原则裁判 / 231 二、对一个判例理由的解读 / 234 三、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之辩护 / 238 四、实用主义审判:能为中国法律提供什么? / 242 第十二章 论判决的修辞 / 247 一、必要的交代:问题、意义及方法 / 248 二、判决修辞的背景及成因分析 / 254 三、影响修辞方法的因素:初步分析 / 257 四、判决修辞的正当性标准 / 260 五、判决的正当修辞 / 263 六、判决的不当修辞 / 271 七、论题的边缘:判决形成过程的修辞 / 283 研究方法 / 289 第十三章 知识增量与学术传统——以刑事诉讼法学为例 / 291 一、“热点问题”与“前沿问题”:追逐时尚的选题意识 / 292 二、“方法中心”与“问题中心”:两种旨趣的对照 / 297 三、在学术史中写作:期刊导向与个体自律 / 302 第十四章法社会学实证研究的初步反思——以学术规范化与本土化为视角 / 308 一、规范化、本土化和实证化之勾连:法律社会学实证研究的发端 / 311 二、乡土中国:本土化诉求下的研究对象选择 / 318 三、方法还是学科:规范化语境下的法社会学定位 / 322 四、进一步的追问:可能的方向与法学界的使命 / 327 附录 / 337 对刑事诉讼中控方非法行为的过度制裁 / 33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度 / 356 参考文献 / 395 后记 /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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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虎(陈少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多家高校兼职教授。著有《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研究》《不激不随》,主编《刑事辩护的中国问题》,并译有《吉迪恩的号角》《审判故事》等多部作品。 陈少文自述:我不安于一种特定的人生,多年来,是好奇而非能力助推我不断拓展生命的边界。我相信孔老夫子“毋故、毋必、毋我”的忠告。坚信所谓的精彩就是让自己无法归类。对于生活,我的理想是——从容点,不较劲,微笑,忍耐,跟谁都不急,看啥都顺眼,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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