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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土建类工程教育丛书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王俊安

“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土建类工程教育丛书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王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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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1161432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98
  • 出版时间:2018-12-01
  • 条形码:9787111614326 ; 978-7-111-61432-6

本书特色

依据行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招标文件(包括IPF借款人采购规则)内容清晰 层次分明;工程管理核心课

内容简介

本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应支持业主“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以诚信为本实现物有所值” 这一目标,积极贯彻“物有所值、经济、诚信、适合用途、效率、透明和公平” 这些核心采购原则,系统介绍了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的靠前惯例以及我国的良好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国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领域*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招标文件(合同示范文本)、管理规范等内容,以及《世界银行投资项目贷款(IPF) 借款人采购规则: 投资项目贷款采购货物、工程、非咨询服务和咨询服务》(2017 年修订版) 的相关内容。本书共分9 章,主要内容包括: 绪论、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条件与规则、投标业务与方法、招标投标监督、合同的商签与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违约与合同争议的处理。 本书作为高校学生学习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入门教材,以项目业主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需要为主线,适当照顾工程建设领域其他众多主体的不同需求,重新构建了知识体系和编写体例,注重基本术语和核心内容的凝练,以及本课程知识与相关课程的衔接,以期既体现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工作实际,又满足高校教学的实际需要。本书主要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土木类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类建筑学专业,工商管理类物业管理专业等“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课程的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供各类从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学习参考。

目录

目录
前 言
第1 章 绪论 / 1
1.1 建设工程的采购 / 1
1.2 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规范 / 7
1.3 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地位 / 13
第2 章 招标投标制度 / 22
2.1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 22
2.2 招标投标制度设计 / 31
2.3 招标投标制度的特征 / 45
2.4 强制招标制度 / 50
第3 章 招标条件与规则 / 55
3.1 招标的基本内容 / 55
3.2 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的条件 / 62
3.3 招标准备与实施 / 64
3.4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 78
3.5 开标?评标和定标 / 89
3.6 无效招标?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 / 106
3.7 项目法人及代建单位招标 / 109
3.8 电子招标 / 118
3.9 政府采购中的招标投标 / 125
第4 章 投标业务与方法 / 131
4.1 投标人的类型与条件 / 131
4.2 投标准备与资格预审申请 / 133
4.3 投标决策 / 138
4.4 投标与中标 / 144
4.5 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 / 155
第5 章 招标投标监督 / 158
5.1 招标投标监督体系 / 158
5.2 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 / 160
5.3 招标投标的投诉与处理 / 163
5.4 招标投标的法律责任 / 167
第6 章 合同的商签与履行 / 177
6.1 合同的订立 / 177
6.2 合同理论与激励机制设计 / 181
6.3 项目合同的类型 / 185
6.4 合同编制的基本原理 / 189
6.5 合同的效力 / 195
6.6 常见合同的主要内容 / 200
6.7 合同的履行 / 210
6.8 标准施工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 / 213
第7 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225
7.1 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 225
7.2 合同总体策划 / 227
7.3 合同评审 / 232
7.4 合同实施计划与控制 / 234
7.5 合同索赔管理 / 239
7.6 合同终止和合同总结 / 249
第8 章 工程担保与保险 / 252
8.1 工程担保 / 252
8.2 工程保险 / 259
第9 章 违约与合同争议的处理 / 274
9.1 合同违约责任 / 274
9.2 合同争议的成因及防范 / 278
9.3 合同争议的解决 / 280
附录 / 292
附录A 现行有效的招标投标部门规章及部分规范性文件名录 / 292
附录B 《标准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名录 / 293
参考文献 / 296
展开全部

节选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招标方式下的采购,尤其是有专职招标代理机构介入的情况下,竞争相对要更加完全,就有可能营造出充分竞争的氛围。在这种竞争态势之下,作为竞争结果的价格,就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供求状况;它对社会资源流动提供的是正常的导向信息。  招标投标交易方式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创造近乎完全竞争的方法,因此,运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的采购,不仅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同时还促进了竞争,规范了交易双方的行为,*终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2.1.4 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  招标投标具有十分广泛的社会适用性。一些学者经过研究认为:凡有竞争的存在,就有招标投标介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时,招标投标作为一种交易方式也并非万能,也有其自身的局限。  1.招标投标适用范围的含义  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主体对哪些标的进行交易*适合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一般而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招标的主体是谁;二是招标的标的是什么;三是实行招标投标的标的数量或价值必须达到多少(即招标限额)才适用。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构成一个整体,缺一不可,舍其一不足以说明招标适用范围的全部含义。  招标投标的特点决定了招标采购方式所需准备的文件很多,从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入做出反应、评标到*后授予合同,一般都要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所以,招标投标方式一般适用于那些采购数额较大、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并对其技术性能和质量有客观衡量标准的采购项目。此外,招标投标虽然比较规范并有一定的约束,但毕竟有些规范还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难免产生那些其他交易方式也可能产生的问题。同时,法律层面上确定招标的适用范围,由于涉及有关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管理和监督职权,不是任意设定的;在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方面,还涉及参加国的承诺和保留以及国内法与它的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2.招标的主体范围  目前,世界各国由于具体国情不同,法律在确定招标主体的范围时不完全一致。  在我国,《政府采购法》把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纳入招标采购的主体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招标的主体范围之内。《招标投标法》把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单位列入招标的主体范围之内。这实际上明确了国有企事业或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企事业的工程建设应纳入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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