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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现代化:大国之路

财税现代化:大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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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4322947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288页
  • 出版时间:2018-12-01
  • 条形码:9787543229471 ; 978-7-5432-2947-1

内容简介

本书书回顾1978年以来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三个阶段, 从放权让利式的财税改革, 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到2013年之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在此基础之上总结中国财政制度改革过程中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收入分配的改进以及现代宏观财政调控机制的形成等成就。同时作者指出了中国财税现代化过程中还面临不同道路选择和指标判断、人工智能带来的冲击、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地方债管理等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作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目录

财税现代化:大国之路 1
1.导言 2
1.1 1978-2018年中国财政的变化:数据事实 3
1.2 1978-2018年中国财政的变化:制度事实 9
1.2.1 1978-1993年:放权让利式的财税改革 9
1.2.2 1994-2013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10
1.2.3 2013年至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1
1.3 理解中国财税改革与本书的任务 12
1.3.1理解中国财税改革 12
1.3.3 本书任务 14
2传统财政制度的形成 18
2.1 逻辑起点:财政制度的目标 18
2.1.1 建国初期财政的目标 18
2.1.2 “一五”时期的财政目标 20
2.1.3 1958-1965年财政的目标 21
2.1.4 文革中财政的目标 23
2.2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国际比较 24
2.2.1 作为一种财政制度的传统财政制度 25
2.2.2 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计划型财政 25
2.2.3 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二:公有制财政 26
2.2.4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三:对价格的全面干预 27
2.2.5 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之四:对初次分配产生广泛直接的影响 28
2.2.6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五:基本上与收入再分配无关 28
2.2.7传统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之六:直接调控宏观经济 30
2.3传统财政制度与中国经济现实 31
2.3.1 传统财政制度与国有经济的一致性 31
2.3.2 传统财政制度与农村的发展 35
2.3.3 传统财政制度与经济结构 38
2.3.4 传统财政制度下的激励、信息问题 39
3 财税改革的逻辑 42
3.1三次财力困境与财税改革 42
3.1.1**次财力困境与财税改革 42
3.1.2第二次财力困境与财税改革 44
3.1.3第三次财力困境与财税改革 47
3.2中国经济改革与财税制度改革 49
3.2.1 中国经济改革起步阶段的财税制度改革 49
3.2.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框架内的财税改革 53
3.2.3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税制度改革 60
3.3 国家治理与财税改革 63
3.3.1国家治理与现代财政制度 63
3.3.2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原则 64
(3)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4
(4)有利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65
(5)有利于宏观经济稳定 66
3.3.3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特征 67
3.4 财税理论与财税改革 72
3.4.1 理论与改革 72
3.4.2 财税理论与财税改革 73
3.5财税改革的动力机制 75
3.5.1财税制度需求的变化 75
3.5.2财税制度改革:需求者与供给者的互动 78
3.5.3政府转型:财税改革的持续动力 80
4财税现代化历程 82
4.1 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财政调整 82
4.2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财税改革 84
4.2.1财政体制改革 84
4.2.2税制改革 92
4.2.3财政与国有经济改革 97
4.2.4政府预算改革 102
4.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税改革 105
4.3.1财政体制改革 105
4.3.2税制改革 110
4.3.3财政与国有经济改革 119
4.3.4 政府预算改革 121
4.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27
4.4.1财政体制改革 127
4.4.2 税制改革 130
4.4.3 政府预算改革 131
4.4.4 财政与国有经济改革 132
4.5财税改革蓝图 133
4.5.1 财政体制改革 133
4.5.2 税制改革 133
4.5.3 政府预算改革 134
4.5.4 财政与国有经济关系的调整 134
5.财税现代化的成就 135
5.1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135
5.1.1 财政改革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企业角度的分析 135
5.1.2 财政改革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地方政府角度的分析 138
5.2收入分配的改进 139
5.2.1 1978-2017年的收入分配 139
5.2.2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收入分配的改进 141
5.2.3 促进公平的税收制度 143
5.3现代宏观财政调控机制的形成 144
5.3.1现代宏观财政政策的运作 144
5.3.2 计划经济下经济稳定目标的实现 145
5.3.3促进宏观经济稳定的财政政策机制的形成 146
5.3.4 与计划相结合的促进经济稳定的财政政策 150
5.3.5中国财政政策的成就 153
6财税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与难点 156
6.1预算现代化 156
6.1.1财政透明度 156
6.1.2 政府预算体系的衔接 162
6.1.3 预算绩效管理 167
6.2中国税收现代化之路的选择 170
6.2.1 税收现代化的不同道路 170
6.2.2税收现代化的评判指标选择 171
6.2.3中国的税收现代化之路 174
6.3人工智能与税收现代化 180
6.3.1人工智能对税收现代化的要求 180
6.3.2人工智能发展的方向与需要的条件 180
6.3.3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及税收政策的定位 182
6.3.4人工智能发展与税收政策 184
6.3.5人工智能发展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187
6.4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划分 189
6.4.1事权划分问题的意义 189
6.4.2事权划分思路的转变:历史视角 190
6.4.3事权划分思路的转变:比较视角 192
6.4.4残缺的分税制:中国现实的概述 194
6.4.5事权划分思路的选择 195
6.5 地方债管理 198
6.5.1认识地方债的不同风险 198
6.5.2地方债务统计困难影响决策 200
6.5.3地方债规范发展的对策思路 201
7财税现代化与内外部环境 204
7.1 财税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配套性 204
7.1.1 财税改革与农村改革 204
7.1.2财税改革与价格改革 211
7.1.3财税改革与金融改革 214
7.1.4财税改革对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 216
7.2财税改革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 217
7.2.1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17
7.2.2工业化道路的选择与财税改革 218
7.2.3财税对资源能源价格改革的支持 219
7.2.4财税改革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220
7.2.5 财税现代化与环境保护 221
7.3 财税现代化与国家的法治化、民主化进程 221
7.3.1 财税改革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 222
7.3.2财税改革与国家的民主化进程 228
8 财税现代化之路:大国经验 234
8.1 财税现代化在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34
8.1.1财政放权让利改革,促进市场竞争主体的形成 234
8.1.2 财政对价格改革和市场体系形成的支持作用 235
8.1.3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 236
8.2 财税现代化实现之路的的选择 238
8.2.1 激进改革与渐进改革 238
8.2.2 制度变迁的强制性与诱致性 239
8.2.3 财税现代化次序的选择 240
8.3 财税现代化之路的普遍意义 241
8.3.1财税现代化中注意自主创新 241
8.3.2 财税现代化进程中注意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 242
8.3.3财税现代化与经济改革、稳定和发展的配套协调 243
8.3.4充足的政府收入对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44
8.3.5 渐进式财税改革容易得到改革所需的知识 244
8.3.6给各种经济主体以恰当的激励是财税现代化之路成功进行的主要原因 245
8.3.7财政管理体系的变化有利于财税现代化之路的顺利进行 246
8.3.8财税现代化必须有全球视野 246
9 结束语 248
参考文献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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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财政收入结构和税制结构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初,企业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一直等到1983年和1984年两步“利改税”之后,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绝对优势地位才得以形成。增值税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引进试点,1984年增值税得到较大规模的推广,1994年之后,增值税更是成为提供税收收入*多的税种。   改革开放40年来,税制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间接税和直接税双主体税制结构只是停留在一些研究者的目标方案之中。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看到了直接税收入与现代税收制度的相关性,但税制结构的转变不会一蹴而就。“逐步提高”的提法是务实的。2017年,直接税收入占税收收入之比已经超过30%,但其中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收入。中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之比约为20%,而美国一般不超过10%。发达国家*重要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占比不到10%。这说明中国的直接税收入结构与发达国家也有不小的差异。直接税比重如何“逐步提高”,无非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进一步降低间接税比重;二是提高直接税比重。就前者而言,增值税税率的进一步简并和税率的下降,都有助于达到目标;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缩小和税率的下降,也有助于降低间接税比重。就后者而言,改革开放40年的经济快速增长,让个人所得税收入确实有不小的增长空间,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之后,专项扣除可能会让个税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不少人因此将目光转向房地产税。但是,房地产税是否会提供较多税收收入,一直存在争议。总之,中国税收的现代化不太可能建立在形成以直接税收入为主的税制结构的基础之上。事实上,这也不是税收现代化的衡量指标。务实的税制结构选择,更重要的是这是否有助于国家的现代化。只要有利于国家现代化的税制结构,都是值得肯定的。   (3)宏观税负   每个人喜欢政府多支出,特别是增加对自己有利的支出,但又天然地排斥多纳税。这样,宏观税负水平的提高得到强有力的约束。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实中的税收就是为满足公共支出而存在的。税收的财政原则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宏观税负的轻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自身的需要。公共支出用于人民身上,税收收入来自人民。中国的宏观税负与西方国家可能有一较大差异,那就是盈利性国有经济的存在,决定了国有资本可以为公共支出提供一部分资金。国有资本提供的资金越多,公共支出需要借助于税收收入部分就可以减少,这是宏观税负可能减轻的一个特殊因素。中国未富先老,与一般国家富了变老有很大的不同,发展中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可能需要更多财政资金支持,这是宏观税负可能加重的特殊因素。   宏观税负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国家层面上。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与税收收入水平也应该大致对应。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各地的税收收入不足支出的缺口,需要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予以弥补。十九大报告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健全地方税体系结合起来,这提出了一个如何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难题。地方税需要重新认识。不能将只提供地方税收入的税种当做地方税。只要为地方提供税收收入的税种都是地方税,包括共享税。从短期来看,要为地方“制造出”能够提供充分收入的只归属于地方的税种几无可能,包括个人住房房地产税。务实的选择,可以让地方不必在独立的地方税收入上兜圈,而有助于形成更加规范的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关系。   (4)税收法治化   中国税收法治化的现状不太令人满意,这不仅表现在超过一半的税收征收依据不是“法”,而是“条例”和“暂行条例”。严重依赖行政法规征税有历史的因素,改革所带来的具体制度频繁变化,导致税收的人大授权立法。这在改革初期有其合理性,适应了现实灵活多变的需要。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税制的稳定性需求超过了灵活性,税收法治化就成为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这首先表现在税法的制定上。目前,除作为税收程序法的税收征管法外,税收实体法只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现行18个税种中的多数的征管不是根据“法”。税收立法任务仍然非常繁重。税收立法不是简单地将“条例”和“暂行条例”改为“法”,而是在对行政法规作必要的充分修改之后,才能加以立法。这不容易做到。就以增值税为例做简单说明。增值税立法需要建立在增值税制度稳定的基础之上,目前的三档税率决定了增值税立法条件的不够成熟。增值税实际征管中3%、5%和1.5%三种征收率同样增加了增值税制度完善的难度。   税收立法如何体现法治精神也是中国税收法治化之路的难点。税收专业知识的普及比任何时候都要重要。一般人根据自身有限的生活体验,很容易忽视对税收专业人士来说已经是常识的知识,从而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在税收立法中,这样的观点可能会形成舆情而对现实的税收立法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会让某些税收立法违背税收的逻辑。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建立市场经济,客观上,市场经济的实质不太容易为公众所理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落实中,经常遇到各种挑战。税收扭曲市场很容易做到,因此经常被当做限制市场作用的工具,这样税收法治化的落实就会特别困难。市场经济理念的普及,税收作用范围及效果常识的普及,都非常重要。物权法已经生效,但物权法和税收立法之间的关系,还有深入理解,才能让物权得到真正的尊重,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有更加坚实的基础。   ……

作者简介

杨志勇,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06年至今),财经战略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财政研究室主任,《财经智库》编辑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公共经济学理论体系创新研究”主持人,中央马克思主义工程教材《公共财政概论》首席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比较税制、中国经济改革等。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财政学会、教育部等多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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