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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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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04382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20
  • 出版时间:2018-02-01
  • 条形码:9787521604382 ; 978-7-5216-0438-2

本书特色

  住房权,是指公民平等享有不受驱逐的、价格可承受的、适居的、与周边基础服务设施相融合的住房,能够安全、健康和有尊严地居住和生活的权利。为有效实现住房权,国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义务主要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给付义务三个不同层次。为督促国家更好地履行对住房权的义务,应该重点解决住房权国家义务的可诉性问题,其中住房权的国家尊重义务具有*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具有部分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可诉性须分层对待。在上述分析框架下,通过对境内外有关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状况的比较分析,作者发现当前我国在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并针对这些问题与矛盾提出我国保障住房权国家义务的相应路径。

内容简介

住房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指公民有权平等享有不受驱逐的、适居的、价格可承受的、与周边基础服务设施相融合的,具有安全、健康和有尊严生活的住房权利。为有效实现住房权,国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义务主要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给付义务三个不同层次。为督促国家更好地履行对住房权的义务,重点应该解决住房权国家义务的可诉性问题,其中住房权的国家尊重义务具有保证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具有部分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可诉性须分层对待,公民可依凭不同深度与广度的诉权实现对住房权的救济。正是在上述分析框架下,通过对国外和靠前有关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状况的比较分析,进而发现当前我国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如救济途径不完备,房改政策时有偏离,高位阶法律缺失,住房保障制度存在诸多弊端等。针对这些缺陷,文章很后指出我国要完善住房权国家义务保障路径,就应当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规制国家对住房权尊重义务层次的侵犯;就应当从预防义务层面为住房权铺建政策平台,超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通过行政或民事诉讼路径救济住房权,加强国家对住房权保护义务层次的保障;就应当通过修改宪法使住房权入宪,通过制定《住房保障法》赋予公民“可抗辩住房权”,并确立住房权大力度优惠保障标准等方式,促进国家对住房权给付义务层次的履行。

目录

前言 **章 绪论 第二章 住房权之法理意蕴 **节 作为社会权的住房权之概念厘清 第二节 住房权的内容 第三节 住房权兼具双重属性 第三章 保障住房权的国家义务之体系构成 **节 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理论 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构造 第三节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之内容体系 第四章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之可诉性分析 **节 不同层面国家义务可诉性细化分析 第二节 由“格鲁特布姆案”透视住房权的可诉性 第五章 住房权保障之国家义务可诉性的限度 **节 国际、区际层面救济住房权的潜力和程度:以实例分析 第二节 国家层面住房权救济的法律模式 第六章 保障住房权的裁量基准:国家*低核心义务 **节 国家*低核心义务基本理论 第二节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低核心义务”可诉性之法理阐释 第七章 多层面透视住房权实现之困境与尴尬 **节 国际层面:实现住房权之实体性义务与程序性义务严重失衡 第二节 国家层面:美好理想与无奈现实的博弈 第三节 个人层面:自我保障与政府阻碍的拉锯 第四节 我国保障住房权的现状分析 第八章 在国家义务的语境下认真对待住房权 **节 通过修改宪法保障住房权 第二节 实现住房权之国家义务的规范路径:《住房保障法》 第三节 保障住房权之国家义务的实践路径 参考文献 附录 公民环境权之宪法保障:以国家保护义务为视角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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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韩敬,法学博士后,长沙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先后主持教育部、司法部、湖南省社科基金、河南省社科基金、博士后基金等科研课题10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课题5项。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得各种奖励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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