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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精讲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攻略

2020-精讲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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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06294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24
  • 出版时间:2019-11-01
  • 条形码:9787521606294 ; 978-7-5216-0629-4

本书特色

  岳业鹏老师经典民法讲义,主客观一体,案例化讲解,体系清晰,通俗易懂,高效实用。本书结合《民法典草案》编写修订,吸收了相关内容,并通过【民法典修订提示】版块提示修改内容,突出新旧法变化,帮助考生在《民法典》出台后实现知识无缝对接,平稳顺利过渡。《民法典》通过后,本书将及时修订更新,电子增补。本书配有岳业鹏老师精讲课件,并附有章节配套真金题,扫码即看即练。● 配套课件,名师精讲● 配套真题,扫码即练● 民法典修订,知识对接● 电子更新,及时增补

内容简介

  权威民法理论,紧扣命题立场清晰学科体系,领悟脉络精髓详尽案例分析,建立民法思维把控出题思路,直击命题重点

目录

【绪 论】 一、民法的含义 二、民法的理论体系图:一个中心,六个基本点 三、民法的规范体系:法考大纲必读法规 【**编 民法总则】 **讲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法的渊源(★) 三、民法的解释 第二讲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二、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情形:情谊行为(★★)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的类型(★★★) 第三讲 人格权 一、具体人格权(★★★) 二、一般人格权(★) 第四讲 权利主体: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 二、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三、监护(★★★)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讲 权利主体: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一、法人的分类(★★) 二、法人的民事责任(★★★) 三、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四、非营利法人(★★) 五、非法人组织(★) 第六讲 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三、意思表示的基础理论(★★) 四、意思表示的瑕疵:意思与表示故意不一致(★★) 五、意思表示的瑕疵:意思与表示偶然不一致(重大误解)(★★★) 六、意思表示的瑕疵:意思表示不自由(★★★) 七、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七讲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不发生效力时的法律后果(★) 第八讲 代 理 一、代理概述(★★) 二、代理的类型(★★) 三、代理权及其行使(★★) 四、无权代理(★★★) 第九讲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概述(★)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二编 物权法】 **讲 物权法概述 一、民法上的“物”(★)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三、物权的保护(★★★) 第二讲 物权变动 一、物权变动概述(★) 二、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动产(★★★) 三、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动产(★★★) 四、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五、不动产登记(★★) 第三讲 所有权的取得 一、拾得遗失物(★★) 二、善意取得(★★★) 三、先占(★) 四、添附(★) 第四讲 共 有 一、共有的类型: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二、共有物的管理与处分(★★★) 三、共有物的分割 第五讲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意义 二、专有权与专有部分(★) 三、共有权与共有部分(★) 四、共同管理权(★) 五、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讲 用益物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地役权(★★★)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 四、关于居住权的争议 第七讲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特征(★★★) 二、共同担保(★★★) 三、流押(流质)契约的禁止 第八讲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意义 二、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 物权公示(★★★)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特殊抵押权(★★) 第九讲 质权与留置权 一、质权的含义: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四、留置权(★★★) 五、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的适用规则(★★★) 第十讲 占 有 一、占有的类型(★★) 二、无权占有恢复中的权利义务(★★) 三、占有的保护:占有返还请求权(★★★) 【第三编 债与合同法总论】 **讲 债与合同概述 一、债的类型(★★) 二、债(合同)的相对性(★★★) 三、合同法的具体适用 第二讲 债的发生: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 二、适法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阻却管理行为不法性 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第三讲 债的发生: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类型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四、排除不当得利的特别情形(★★) 第四讲 债的发生: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 二、合同成立的判断(★★) 三、合同形式瑕疵及其补正(★★★) 四、格式条款(★★) 五、缔约过失责任(★★★) 六、悬赏广告(★) 第五讲 债的履行: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第六讲 债的保全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七讲 债的担保:保证与定金 一、关于担保的一般问题 二、保证的成立(★★) 三、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五、保证的效力(★★★) 六、*高额保证(★) 七、定金(★) 第八讲 债的移转 一、债权让与(★★★) 二、债务承担(★★★)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第九讲 债的消灭 一、清偿(★★★) 二、抵销(★) 三、提存(★) 四、免除与混同(★) 第十讲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类型:合意解除与解除权解除 二、法定解除权(★★★) 三、解除权的行使(★)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十一讲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以严格责任为原则(★) 二、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以不可抗力为主(★)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四编 合同法分则:有名合同】 **讲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意义 二、买卖合同的预约(★★) 三、标的物的检验(★) 四、多重买卖(★★★) 五、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六、特殊买卖形式(★★★)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讲 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概述(★★) 二、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转租(★★★) 四、租赁物的改良(★) 五、租赁合同的特殊效力(★★★) 第三讲 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类型(★) 二、金融机构贷款合同(★)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四、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订借贷合同的责任(★) 六、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 第四讲 技术合同 一、技术合同的无效(★★★) 二、技术开发合同(★★★) 三、技术转让合同(★★) 四、后续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第五讲 其他有名合同 一、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二、赠与合同(★★★) 三、承揽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五、运输合同(★) 六、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七、融资租赁合同(★) 八、委托合同(★) 九、行纪合同(★★) 十、居间合同(★) 【第五编 婚姻家庭法】 **讲 婚姻关系 一、婚姻的成立(★)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四、夫妻财产约定(★★) 五、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六、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七、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 八、离婚的法律效力:人身关系(★) 九、离婚的法律效力:财产关系(★★★) 第二讲 家庭关系 一、父母子女关系(★) 二、收养(★) 【第六编 继承法】 **讲 法定继承 一、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顺序与继承人范围(★★★)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第二讲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嘱(★★★) 二、遗嘱继承与遗赠(★★) 三、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讲 遗产的处理 一、遗产的范围(★) 二、遗产的确定:先析产、后继承(★★) 三、遗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四、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七编 侵权责任法】 **讲 侵权责任的构成与抗辩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数人侵权与责任分担(★★★) 四、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二讲 侵权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讲 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者侵权责任(★★★)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四、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 五、教育机构侵权责任(★★) 第四讲 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类型 一、产品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 四、环境污染责任(★★) 五、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六、高度危险责任(★) 七、物件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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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岳业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讲课及解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知识体系完善,表达知识精确,语言平实简练,逻辑性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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