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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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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253693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69
  • 出版时间:2020-01-01
  • 条形码:9787302536932 ; 978-7-302-53693-2

本书特色

《国际贸易实务(第5版)》具有较强系统性与逻辑性,内容追求新颖性和前瞻性,语言简明通俗,内容深度适当,举例生动,实务操作性较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生“应用”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本书是经典教材改版,配套齐全,方便教学。

内容简介

  《国际贸易实务(第5版)/普通高校“十三五”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列》系统、全面地介绍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知识。  《国际贸易实务(第5版)/普通高校“十三五”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列》框架结构划分较细,脉络清晰,重点突出,理论贯通实务;在分析角度、引用资料、内容安排上都比较新颖,尽显经济全球化的新成果;语言简明通俗,内容深度适当,举例生动,力求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务操作性较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各知识点具有较强连贯性,让学生从总体上把握进、出口业务的全盘过程,熟悉业务操作的细节,以突出“应用”和“动手”能力,让读者有效掌握国际贸易实务业务的知识和技能。  《国际贸易实务(第5版)/普通高校“十三五”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列》既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相关课程教材,也可作为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自学教材。

目录

**章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节 国际贸易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贸易理论
第三节 国际贸易政策
第四节 国际贸易措施
第五节 国际贸易的协调
本章小结与关键术语
思考题

第二章 国际货物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节 国际货物的品名
第二节 国际货物的品质
第三节 国际货物的数量
第四节 国际货物的包装
本章小结与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节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三节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四节 国际贸易术语的运用
附录
本章小结与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四章 国际货物的价格
**节 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与作价方法
第二节 成本核算
第三节 佣金与折扣
第四节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本章小结与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节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装运条款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附录海运提单
本章小结与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
第三节 海运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节 其他运输方式的货运保险
第五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附录保险单
本章小结与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

第七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
第八章 国际货物贸易的检验与检疫
第九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
第十章 争议的预防与解决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签订
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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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学习目标 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的类型和业务范围。  了解国际货物贸易的运输方式和特点,掌握海洋运输中班轮运输的特点、运费的计收标准、滞期费和速遣费的含义。  了解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等的做法。  理解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的主要内容。  了解国际货物贸易中涉及的各种运输单据。 **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4/5〗 一、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 forwarding”。“货运代理人”英文为“freight forwarder”或“forwarding agent”,由于*初是由“forwarding agent”翻译而来,因此选择使用“代理人”一词。“国际货运代理”或“国际货运代理人”则只要加上国际“international”即可;“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或“international forwarding agent”就是“国际货运代理人”。 在我国,由于普遍被接受的是“货运代理人”这一专用词汇,因此本书也沿用“货运代理人”一词。但是,“货运代理人”实际上并不仅仅从事代理业务,因此也就不仅仅是代理人的身份。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是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一) 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 按法律特征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居间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即作为中间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向委托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进行订约的介绍活动,在成功地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后,有权收取相应的佣金。这种类型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业务品种单一。 2. 代理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根据代理开展业务活动中是否披露委托人的身份,又可细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即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传统意义的代理人即属于此种类型,在英美法系国家,这类代理通常称为直接代理、显名代理。 (2) 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在英美法系国家,这类代理通常称为间接代理、隐名代理;在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这类代理通常被称为经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委托合同”一章,吸收了英美法系这类代理的相关规定。 3. 当事人型 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纪人型和独立经营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的来源为运费或仓储费差价,即已突破传统代理人的界限,成为独立经营人,具有了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的功能。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既有仅局限于某一种运输方式领域,如海运中的无船承运人,也有从事多式运输方式运输组织的多式联运经营人,以及提供包括货物的运输、保管、装卸、包装、流通所需要的加工、分拨、配送、包装物和废品回收等,以及与之相关的信息服务的物流经营人。 国际贸易实务(第5版)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二) 代理人的选择和使用 1. 政治背景和合作态度 代理的政治背景和合作态度是建立与保持代理关系的基础。因此,要遵照国家外交外贸方针政策,选择政治可靠,对委托人友好并能合作共事的代理,才能处处为委托人着想,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2. 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能否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代理业务,取决于代理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因为,仅有良好合作态度而缺乏业务能力的代理是无法担负委托任务的。 3. 资信和经营作风 各个国家有各种各样的代理人,其中不乏商业道德败坏、经营作风恶劣、像皮包商之类的代理人。故代理人的资信和经营作风是衡量选择代理人是否忠实可靠的重要因素。 我国在使用代理上,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来处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在业务上,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双方是友好合作关系。 在代理的使用上,保持代理关系的相对稳定,能够调动代理人的积极性,对工作有利,但对个别不符合要求、不称职的或作风不够正派的代理人,绝不能将就,应更换的必须坚决更换。 二、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责任 (一)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责任定义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责任是指当国际货物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作为代理人负责代发货人或货主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并代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和海关税等,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是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而雇用的承运人为货运代理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 (二)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传统业务的责任分类 1.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只对其本身(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过失及其雇员的过失负责,一般对运输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为、疏忽不负责任,除非对第三人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2.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对海关的责任 有报关权的国际货运代理在替客户报关时应遵守海关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当局及时、正确、如实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和性质,以免政府遭受税收损失。同时,如报关有误,国际货运代理将会受到罚款,并难以从客户那里得到此项罚款的补偿。 3.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 该责任多指对装卸公司、港口当局等参与货物运输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赔承担的责任。这类索赔可分为两大类: 第三人财产的遗失或损坏,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作为当事人不仅对其本身和雇员的过失负责,而且对履行过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过失也应负责。 (三)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又称免责,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国际公约和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予承担责任的事由。国际货运代理与承运人一样享有除外责任,对于承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了12项免责事由,《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了17项免责事由。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除外责任可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 客户的疏忽或过失所致。 (2) 客户或其代理人在搬运、装卸、仓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 (3) 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所致。例如,破损、泄漏、自燃、腐烂、生锈、发酵、蒸发,或对冷、热、潮湿的特别敏感性。 (4) 货物的包装不牢固、缺乏或不当包装所致。 (5) 货物的标志或地址的错误或不清楚不完整所致。 (6) 货物的内容申报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 (7) 不可抗力所致。 另外,一旦当局下达关于某种货物(危险品)的唛头、包装和申报等的特别指示,客户有义务履行其在各方面应尽的职责。 客户不得让其国际货运代理对由于下列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 有关货物的不正确、不清楚或不全面;货物包装、刷唛和申报不当等;货物在卡车、车厢、平板车或集装箱的装载不当;国际货运代理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物内在的危险。 三、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业务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从理论上说,包括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的一切运输方式和业务环节。例如,与货物本身相关的加工、包装、分拨、配送、存储、保管、保险等业务;与运输相关的货物国际运输、内陆运输、装卸等业务;与政府法令相关的进出口报关、报检等代理业务。 在我国,政府通过制定规则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进行管理。根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 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 报送、报检、报验、保险。 (4) 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 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 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速(不含私人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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