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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司法审查研究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司法审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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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093619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184
  • 出版时间:2020-04-01
  • 条形码:9787562093619 ; 978-7-5620-9361-9

本书特色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为预防或减轻人类在各种开发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保护生态平衡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从而由法律明确规定,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人类的开发行为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的一项法律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对环境行政权进行有效的规制,必须把司法审查机制引入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来,从而在客观上大大拓展了公众的参与权。为把司法审查机制引入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本书分两大部分进行了论述。*部分,扩大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为其制度准备,需要建立和完善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违宪审查制度;第二部分,把项目环评案件纳入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内容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为预防或减轻人类在各种开发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保护生态平衡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从而由法律明确规定,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人类的开发行为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的一项法律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对环境行政权进行有效的规制,必须把司法审查机制引入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来,从而在客观上大大拓展了公众的参与权。为把司法审查机制引入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本书分两大部分进行了论述。部分,扩大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为其制度准备,需要建立和完善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违宪审查制度;第二部分,把项目环评案件纳入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目录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评述 三、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章 作为司法审查对象的环评审批 **节 环评审批的法律界定 一、环评的对象 二、环评审批的内涵 第二节 我国环评审批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审查 三、审批决定的作出 第三节 环评审批的效力 一、纯程序效力 二、否决权效力 第四节 环评审批问题呈现与原因剖析 一、问题呈现:审批权异化 二、审批权异化的原因剖析 第五节 小结 第二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现状考察 **节 环评审批的可诉性探讨 一、环评审批与开发许可的关系 二、我国环评审批是行政行为 第二节 环评审批案件类型与原告资格分析 一、行政相对人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二、利害关系人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第三节 环评审批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分析 一、裁判结果分析:原告屡屡败诉 二、法院裁判原告败诉的理由归纳:审查标准不当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理论变迁 **节 依法行政理论下的环评审批司法审查 一、英美法系的越权原则理论 二、大陆法系的依法行政理论 三、依法行政理论下环评审批司法审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节 专家理论下的环评审批司法审查 一、专家理论下的司法审查 二、专家理论面临的危机 第三节 参与理论下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建构 一、参与理论的基本理念 二、参与理论下环评审批的功能 三、我国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重构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 **节 环境法中的原告资格 一、原告资格的目的及理念 二、原告资格在环境法领域的发展 第二节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原告资格的比较法考察 一、美国环评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 二、德国环评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 第三节 我国环评私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完善 一、“法律上利害关系”解释的完善 二、“当地居民”范围确定标准的完善 第四节 我国环评公益诉讼的确立及原告资格的设置 一、环评公益诉讼的确立 二、环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设置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标准审视 **节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标准的比较法考察 一、美国环评司法审查的标准 二、德国环评司法审查的标准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我国法院对环评审批实体审查的完善 一、符合实体法的标准 二、可为科学同行接受的标准 第三节 我国法院对环评审批程序审查的完善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及其缺陷 二、程序正当性的审查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环评审批司法审查的法律后果 **节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一、英美国家行政程序违法的后果 二、德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三、我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程序违法致环评审批被判决撤销 一、环评审批决定被撤销的法定因素 二、环评审批被撤销的后果 第三节 程序违法致环评审批被判决确认违法 一、程序违法严重但关涉公共利益 二、程序轻微违法 第四节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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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阮丽娟,湖南隆回人,法学博士,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与地厅级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级、部省级课题多项。在《政治与法律》《江西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北方法学》等核心(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个人著作1部,主编、参编教材3部。当前主要从事环境法、民法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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