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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全流程实务操作指引

破产全流程实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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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09707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520
  • 出版时间:2020-05-01
  • 条形码:9787521609707 ; 978-7-5216-0970-7

本书特色

本书定位的主要受众群体主要为从事破产法律实务的法官、律师、审计评估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破产法及相关政策或对此感兴趣的学者、高校学生、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本书既可作为操作指引,也可作为研究、学习资料。 目前全国律师人数已达46万,法官及其他审判人员30余万人,法科学生、学者近40万人,逾百万人的法律实务及学生、学者中已经有相当比例的人员在从事破产或与破产有关的事务,本书目标定位既有实务人员也有学者、学生,市场前景良好。 目前市场上有关破产法律实务的书籍或者为操作指引,或者偏重理论综述,或者是单纯的案例分析,本书将立法理论、前沿政策、司法新规与法律实务相结合,法律实务更注重和突出司法案例、操作方式、应对方法、流程设计等,与市场同类的破产法律理论书籍、破产法律实务书籍相比,本书体例新颖、实用,便于读者接受和阅读,方便检索,涤除了理论的枯燥、实务的繁琐和法条的单调,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与同类书相比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内容简介

本书从破产管理人的视角,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编列顺序,结合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理论争议,对破产法律实务中的一般操作、实践做法做了详细阐述,还就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个人破产等前沿问题做了部分研究,介绍了法律实务中的认识和尝试,很后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联系,阐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背景及要义,新旧动能转换、“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的结合。本书总体结构参照了《企业破产法》的体例顺序,采用章、节、目的编排结构,便于读者查阅和检索。具体每目通过理论背景、法律实务、相关依据三部分进行解析概要,有立法背景的论述,也有实务操作的介绍,还有法律、政策、案例依据的链接,可以实现实用、提升、解惑的多重效果。

目录

**章破产程序的启动 **节破产原因 一、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 二、破产原因的认定 第二节破产申请 一、申请主体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 三、破产申请的撤回 第三节破产受理 一、立案审查 二、裁定不予受理与驳回申请 第四节执转破 一、执转破的要件 二、执转破的程序 三、优先执转破 第五节破产受理后的工作 一、通知与公告 二、指定管理人 第六节破产受理后的法律效力 一、对债务人的法律效果 二、对债权人的法律效果 三、对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法律效果 四、对其他程序的法律效果 第二章破产参与人 **节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二、管理人的报酬 三、对管理人的监督 第二节债权人 一、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二、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债务人 一、债务人的权利义务 二、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出资人 一、出资人的权利义务 二、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其他参与人 一、审计、评估机构 二、托管方 三、投资人 第三章债务人财产 **节债务人财产范围与保全 一、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二、债务人财产的保全 第二节债务人财产的追收 一、破产前的可撤销行为 二、破产无效行为 三、欠缴出资的追缴 四、非正常收入和财产的追回 五、取回质物、留置物 第三节债务人财产的减少 一、破产取回权 二、破产抵销权 三、别除权 第四章破产债权 **节破产债权的类型 一、优先债权 二、职工债权 三、税款债权 四、普通债权 第二节破产债权的申报 一、申报期限与申报通知 二、债权申报材料的接收与登记造册 第三节破产债权的审查 一、审查原则与审查要点 二、一般债权的审查 三、特殊债权的审查 第四节破产债权的认定 一、债权确认 二、不予确认 三、暂缓确认 第五章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节破产费用 一、破产费用范围 二、破产费用认定 第二节共益债务 一、共益债务范围 二、共益债务认定 三、共益债务融资 第三节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清偿 一、清偿财产范围 二、清偿顺序 第六章债务人的接管与管理 **节债务人的接管 一、接管的原则 二、接管的范围 三、接管的流程 第二节 债务人的管理 一、管理的原则 二、管理的范围及方式 三、管理的模式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 **节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职权 一、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二节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一、现场会议 二、网络会议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与决议的通过 一、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 二、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过 第四节债权人委员会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立及职权 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五节金融债委会 一、金融债委会的运作机制 二、金融债委会的作用 第八章破产衍生诉讼 **节破产衍生诉讼类型 一、按受理前后分类 二、按诉讼主体分类 三、按法律关系分类 第二节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一、诉讼的管辖 二、诉讼主体 三、诉讼时效 四、诉讼请求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管理人、债务人提起的诉讼 一、管理人提起的诉讼 二、债务人提起的诉讼 第九章破产重整 **节预重整和破产重整方式 一、预重整 二、破产重整方式 第二节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 一、直接申请 二、程序转换 第三节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一、招募原则 二、招募方式 三、招募流程 第四节重整期间和重整程序的终止 一、重整期间债务人管理事宜 二、重整期间的权利限制 三、重整程序的终止 第五节重整计划草案的制订与表决 一、重整计划草案的制订主体与内容 二、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与分组表决 三、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 第六节重整计划的批准、执行与监督 一、重整计划的批准 二、重整计划的执行与监督 三、重整计划的变更与终结 第十章破产和解 **节破产和解程序的启动 一、申请主体和时间 二、审查与裁定 第二节和解协议的讨论与表决 一、和解协议的讨论 二、和解协议的表决 第三节和解协议的裁定认可及法律效力 一、和解协议的裁定认可 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四节破产和解的终止与终结 一、破产和解的终止 二、破产和解的终结 第十一章破产清算 **节破产宣告 一、破产宣告程序 二、破产宣告前的破产程序终结 第二节变价与出售 一、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二、出售破产财产 第三节破产分配方案 一、确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三、特殊债权的分配 第四节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一、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法定程序 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终止 第五节管理人的后续事务 一、破产人的注销程序 二、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追加分配 第十二章合并破产 **节合并破产的类型 一、协调审理 二、实质合并 第二节合并破产的程序规则 一、启动方式 二、管辖 三、受理 第三节合并破产的法律效果 一、协调审理的法律效力 二、实质合并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章破产档案管理 **节破产档案管理概述 一、破产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破产档案管理的特点 三、破产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路径 四、破产档案管理的意义 第二节破产档案接收及建档归档 一、破产档案接收 二、破产档案分类 三、档案存储 四、建档归档管理 第三节档案查阅 一、利害关系人查阅 二、管理人查阅 三、司法协助查阅 第四节破产档案移交 一、移交范围 二、接收主体 三、移交方式 第十四章个人破产 **节立法现状 一、个人破产制度概述 二、政策支持 三、立法进程 第二节立法意义 一、普遍意义 二、特殊意义——企业家拯救 第三节司法实践 一、个人债务清理 二、个人债务清理的启动 三、个人债务清理的程序 四、个人破产立法的困境与建议 第十五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破产法 **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义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 二、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的意义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破产制度的结合 第二节新旧动能转换 一、新旧动能转换的含义及政策要点 二、破产保护功能与新旧动能转换 三、企业拯救与破产重整 第三节“僵尸企业”处置 一、“僵尸企业”处置路径 二、破产处置的瓶颈与难点 三、配套机制与破产制度的结合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11年9月9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13年9月5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9年3月27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007年4月12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2007年4月12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4月25日) *高人民法院执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07年5月26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17年1月20日)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018年3月4日)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节录) (2019年11月8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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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金华:黄金华律师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政协法律顾问、省律协常务理事、省律协金融业务委员会主任、第十一届至十三届济南市政协委员、第六届至第七届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济南金融仲裁院副院长,山东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黄金华律师先后出版了《企业签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商事审判疑难问题案例解释》等专著,发表了《论企业对合同签订的审批管理》、《建立破产准备金让企业顺利破产》、《浅谈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等论文。2014年主编了《讲案析理--济南律师代理案件辑录》。先后被评为“济南市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济南市模范遵守执业道德律师”、“济南市先锋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人才”等荣誉称号,2013年荣立“山东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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