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一本通(物权编)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一本通(物权编)

1星价 ¥33.3 (4.9折)
2星价¥33.3 定价¥68.0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0928611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578
  • 出版时间:2020-05-01
  • 条形码:9787510928611 ; 978-7-5109-2861-1

本书特色

丛书采用“以法析法”“以案释法”方式将民法典条文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权威案例系统、全面、生动的呈现。为法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及法律教学、社会普法等大众读者提供全面、丰富、实用的法律实践指引和学习参考指引。

内容简介

1.“以法析法”,全面丰富 以民法典条文为主线,全面收录与每个条文密切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各类文件。 2.“以案释法”,紧扣实务 精心选取近300个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案例等权威案例插入到具体法条之下。 3.精心设计,方便实用 对民法典所有条文提炼了条文要旨;主目录之外,单独制作案例索引目录,将案例按照内容主题分类列明,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4.传统纸媒与数字内容结合 扩充容量,融合出版,扫描案例名称下方二维码,可读取案例原文。

目录

**分编 通则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调整范围】 第二百零六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第二百零七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条【申请登记应提供的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百一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从事的行为】 第二百一十四条【登记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和物权登记效力的区分】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效力及其管理机构】一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关系】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第二百一十九条【利害关系人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条【不动产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 第二百二十二条【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生效时间】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等物权登记】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受让人先行占有】 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指示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占有改定】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基于法律文书和征收决定的物权变动】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而取得物权】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事实行为而设立或者消灭物权】 第二百三十二条【非依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保护途径】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五分编 占有
展开全部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