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4916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A5
  • 页数:593
  • 出版时间:2020-09-01
  • 条形码:9787519749163 ; 978-7-5197-4916-3

本书特色

本书特点: ◎内容实用:围绕《民法典》施行后的热点领域和生活工作场景提炼1200个问题,涵盖居住权、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等全部热点内容,为读者处理法律事务、解决法律问题提供直接、准确实用的解答。 ◎解答通俗:结合《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的具体规定,用通俗的语言进行问题解答,将法律条文的规范化表达融进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境中,让非专业法律读者也能轻松、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和适用。 ◎配套丰富:随书附赠《民法典》的配套法律规定,包含民法典与婚姻法、合同法等的条文对照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并不断更新。同时,配套线上法律文书(合同)范本,部分可免费下载使用。

内容简介

本书联系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物权合同、婚姻家庭、收养继承、购物消费、常见侵权等实际需求,提炼常见法律问题,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解答,为读者处理法律事务、解决法律问题提供直接、准确实用的解答,同时附赠线上的民法典全文、与相关法律条文对照、配套法律法规,实现便捷查询和使用。

目录

目录
**编总则
**章基本规定
1.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
2.什么是公序良俗?
3.法律没有规定的应该依据什么处理纠纷?
第二章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
5.死亡证明通常由哪些组织出具?
6.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7.所有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吗?
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哪些行为有效?
9.精神病人从事的行为都无效吗?
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如何离婚?
11.认定或者恢复某种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相关法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2.如何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二、监护
13.谁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4.谁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15.对协议确定监护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6.父母都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吗?
17.当事人各方争当或者相互推托监护人的,应如何处理?
18.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
19.哪些单位和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0.法定扶养义务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义务?
21.监护人有哪些职责和权利?
2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23.如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认定与恢复?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4.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25.宣告失踪有什么法律后果?
26.如何确定被宣告失踪人的代管人?
27.财产代管人有哪些职责?
28.财产代管人不能妥善管理财产怎么办?
29.如何撤销宣告失踪?
30.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31.公民被宣告死亡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32.被宣告死亡人还存活,其所为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33.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有何法律效力?
四、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4.个体工商户应如何承担责任?
35.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名称吗?
36.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法人
一、一般规定
37.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38.法人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39.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是何种关系?
40.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41.法人的住所在哪里?
42.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43.法人的分支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吗?
44.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45.法人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46.法人清算时还可以进行经营活动吗?
47.法人清算组织有哪些职权?
48.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有哪些?
49.法人清算后如何处置剩余财产?
二、营利法人
50.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有什么区别?
51.设立营利法人是否可以不制定法人章程?
52.营利法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53.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出资人权利的是否应承担责任?
54.什么情形下可以撤销营利法人权利机构、执行机构的决议?
三、非营利法人
55.非营利法人有什么特点?包含哪些类型?
56.非营利法人如何取得法人资格?
57.捐助法人的捐助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监督捐助法人?
58.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如何处置剩余财产?
四、特别法人
59.特别法人有哪些类型?
60.机关法人具有什么特点?
61.机关法人终止由谁承担其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62.非法人组织的类型有哪些?
63.非法人组织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民事权利
64.自然人享有哪些人格权?
65.健康权与身体权有何区别?
66.婚姻自主权包括哪些内容?
67.什么是物权?
68.什么是征收、征用?
69.什么是债?
70.什么是按份之债?
71.在按份之债中,多数当事人之间如何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72.什么是连带之债?
73.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74.不当得利通常发生在哪些情形下?
75.善意受益人应返还的不当利益如何确定?
76.恶意受益人应返还的不当利益如何确定?
77.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哪些条件?
78.青年志愿者为孤老院打扫卫生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79.无因管理人应尽哪些义务?
80.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构成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本人支付哪些费用?
81.什么是知识产权?
82.民事权利的行使有限制吗?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8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应具备什么条件?
8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85.意思表示何时生效?
86.沉默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87.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88.哪些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89.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90.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是否导致其他部分无效?
9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无效吗?
9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有何法律后果?
93.如何理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第七章代理
94.委托代理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95.采取书面形式的委托代理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96.什么是无权代理?
97.无权代理的行为都无效吗?
98.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99.什么是共同代理?
100.代理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的如何承担责任?
101.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应如何承担责任?
102.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谁承担责任?
103.代理人可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于他人吗?
104.什么情形下委托代理终止?
105.什么情形下法定代理终止?
第八章民事责任
106.什么是按份责任?
107.什么是连带责任?
108.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后,是否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09.什么是不可抗力?
110.因正当防卫致人损害,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111.因紧急避险致人损害,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112.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113.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114.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应该如何适用?
115.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第九章诉讼时效
11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有多长?
117.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118.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一方自愿履行后要求返还,法律是否支持?
119.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起算?
120.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
121.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122.诉讼时效中止,有何法律后果?
123.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124.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125.诉讼时效中断,有何法律后果?
126.哪些民事权利的保护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
127.法官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128.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12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第二编物权
**章通则一般规定
130.物权编调整哪些民事关系?有什么重要作用?
131.什么是动产?什么是不动产?
132.在我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有什么不同吗?
133.在我国,私人的物权和国家的、集体的物权是平等保护吗?
134.什么是孳息?生活中常见的孳息有哪些?
135.物的孳息应归谁所有?
136.未经公示,物权能否转移给他人?
137.不动产为什么要依法登记?
138.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为什么需要交付?
139.涉外物权纠纷应该如何适用法律?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登记
140.不动产一定要登记吗?不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141.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
142.不动产登记应当向什么机构提出?
143.不动产登记可以单独申请吗?哪些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44.房屋交易未经登记,所有权是否转移?
145.不动产登记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146.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发现有误可以撤回吗?
147.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吗?
148.不动产物权登记什么时候生效?
149.未办理房产等不动产物权登记,是否会导致房产等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
150.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
151.不动产登记资料是向全社会公开的吗?
152.哪些人可以查询、复制房产等不动产登记资料?
153.公民是否可以自由查询、复制他人的房产资料?
154.不动产登记簿登记错误,该怎么办?
155.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错误记载事项的,该怎么办?
156.什么是不动产的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
157.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区别?
158.开发商“一房二卖”,购房者该怎么维权?
159.购房人如何防范“一房二卖”?
160.购买期房并预告登记后,开发商擅自将该期房卖给他人,该如何实现权利救济?
161.卖房者不愿意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预告登记吗?
162.因登记错误,房产登记在别人名下造成损失怎么办?
163.不动产登记需要收费吗?若收费,是否按照不动产的面积进行收费?
164.几个人按份共有的房产,怎么申请不动产登记?
165.未成年人能申请不动产登记吗?
166.不动产登记一定要本人申请吗?能否委托他人申请登记?
167.什么是异议登记?不动产异议登记有什么作用?
168.因继承、接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该怎么申请登记?
169.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170.农村房屋是否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
二、动产交付
171.什么是动产交付?动产交付有哪些方式?
172.动产交易需要登记吗?登记的话有什么效力?
173.生活日用品等动产交易,是不是签订合同后买方就取得所有权了?
174.二手车未办理过户登记,又被车主卖给了不知情的别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可以要求车主交车吗?
175.占有动产后才签订转让合同,所有权何时转移?
176.第三人占有转让的动产,出让人怎样交付?
177.买卖动产后,买受人又将该动产租赁给出卖方,所有权何时转移给买方?
三、其他规定
178.因法院生效裁判导致房屋产权转移的,何时生效?
179.取得继承房屋的所有权需要变更登记吗?
180.自己建造一幢房屋,是不是要进行登记才能取得其所有权?
第三章物权的保护
181.物权受到侵害时,有哪些解决途径?
182.物权受到侵害时,法律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83.对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利害关系人该怎么办?
184.手机被小偷卖给他人,可以要求买主归还吗?
185.自己的车被别人停放的车挡住了影响通行,该怎么办?
186.邻居家墙面即将倒塌可能压坏自家花园,该怎么办?
187.房屋被人毁损,房主该怎么办?
188.自己的电动车被别人撞坏了,是否可以既要求当事人赔偿又要求其道歉呢?
189.车借给别人被人盗窃,该向谁要求赔偿?
第四章所有权一般规定
190.什么是所有权?
191.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所有之物行使哪些权利?
192.个人可以取得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吗?
193.农民可以取得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吗?
194.什么是征收?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征收个人的不动产?
195.以开发商品房为由,可以征收农民土地吗?
196.什么是公共利益?哪些情形属于公共利益?
197.征地补偿费具体包括哪些?
198.房屋征收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199.什么是征用?什么情形下国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200.国家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造成损毁的,怎么办?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201.什么是国家所有权?谁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
202.我国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203.村民委员会与企业主签订的矿藏买卖协议有效吗?
204.农民建房时从地下挖出来的古董文物归谁所有?
205.我国哪些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哪些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206.哪些财产属于集体财产?
207.村民委员会擅自将土地发包给本村集体以外的个人,有效吗?
208.农户成员去世,村集体能否收回承包地?
209.村民委员会擅自变卖转让村办企业所有权,有效吗?
210.村集体财产应该公开吗?村民可以查阅吗?
211.村民委员会成员私分集体财产,怎么办?
212.哪些财产归私人所有?《民法典》怎么保护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13.外国人在我国合法取得的财产受《民法典》保护吗?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14.什么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15.小区业主对自己房子的专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
216.业主是否可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17.开发商擅自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场,是否合法?
218.小区业主是否可以将小区车位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外人?
219.小区电梯、楼房外墙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220.小区内的车库、车位归谁所有?应如何使用?
221.个别业主擅自在楼顶建花圃,其他业主如何维权?
222.重建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决定经全体业主半数通过,有效吗?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创建于1954年。60余年来,法律出版社秉持“为人民传播法律”的主旨,以“传播法律信息,推动法制进步,积累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职责,与中国的法制建设同行并进,完整记录了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创建至今总出书品种已逾万种,教育培养了几代法律人才队伍,推动了法学研究和法律思想的普及,为广大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信息、知识与工具资料。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