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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融资微观法律问题研究

股权众筹融资微观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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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037162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99
  • 出版时间:2020-10-01
  • 条形码:9787520371629 ; 978-7-5203-7162-9

本书特色

《股权众筹融资微观法律问题研究》是作者博士学位论文成果。以美国和意大利的股权众筹监管规则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试图从法律建构的视角进行国际比较,以期图解外国法律建构中的思考方式、价值选择、规则设计和优劣得失,希冀有助于我国股权众筹立法实践,并助益于我国金融治理规则的设计。《股权众筹融资微观法律问题研究》认为股权众筹监管趋于本土化,但股权众筹法律逐渐国际化。美国和意大利两国的监管规则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地域性,不仅是对各自国情的应对性和规划性安排,还体现了“占领”新市场“游戏规则”制高点的潜在蕴意,着眼于规则的国际竞争。而对于我国而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逐渐融合,未来我们可用的制度借鉴空间已日趋狭小,如果没有原创性规则设计和智力贡献,将会被新的国际产业分工及其规则再次裹挟进西方国家的治理体系中。

内容简介

股权众筹融资是指创新型初创企业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公开发行证券,从大量的个人或组织处募集资金来满足项目、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的活动。该融资模式利用大众智慧选择发行产品,借助于互联网的便捷、快速和高效,重塑交易结构、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已对传统金融发展模式带来实质性影响,但因其运行机制还不成熟,缺乏有效监管,存在较高风险。本书以美国和意大利的股权众筹监管规则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试图从法律建构的视角进行微观比较,以期厘清外国法律建构中的思考方式、价值选择、规则设计和优劣得失,希冀有助于我国网络金融立法实践,并助益于我国金融治理规则的设计。

目录

导言
一 本书选题的来源及背景
二 本书选题的研究现状
三 本书的研究方法
四 本书的逻辑与结构安排

**章 金融秩序的变动与股权众筹融资市场的形成
**节 金融秩序的变动与众筹融资的产生
一 金融秩序的变动与互联网技术的兴起
二 互联网技术下的众筹融资市场
第二节 股权众筹与股权众筹市场
一 股权众筹融资
二 股权众筹市场的形成

第二章 股权众筹融资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节 股权众筹公开发行的前置性条件
一 股权众筹金融工具的性质问题
二 股权众筹证券的公开发行问题
三 股权众筹的豁免问题
四 小结
第二节 股权众筹发行人准人法律问题研究
一 股权众筹发行人的内涵
二 股权众筹发行人的注册地和发行限额要求
三 股权众筹发行人的特定条件要求
四 小结
第三节 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一 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准入门槛问题
二 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的投资限额规则
三 股权众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四 小结
第四节 股权众筹在线平台准人问题
一 股权众筹在线平台的内涵
二 股权众筹在线平台的准入要求

第三章 股权众筹融资参与人行为规则法律问题研究
**节 股权众筹发行人行为规则
一 发行人发行行为及其问题
二 发行人广告行为及其问题
三 发行人其他行为及其问题
四 发行人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置
第二节 股权众筹投资者行为规则
一 注册与申报问题
二 申购与交易问题
第三节 股权众筹在线平台行为规则
一 在线平台的积极行为及其规制
二 在线平台的禁止性行为及其规制
三 在线平台安全港规则及其争议

第四章 股权众筹融资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研究
**节 股权众筹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
一 股权众筹发行人一般信息披露
二 股权众筹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
三 股权众筹发行人信息披露形式问题
第二节 股权众筹在线平台信息披露问题
一 在线平台对自身信息的披露
二 在线平台对发行人信息的披露
三 在线平台对投资者教育信息的披露

第五章 股权众筹融资责任承担与救济法律问题研究
**节 股权众筹融资责任承担机制法律问题
一 股权众筹融资中的责任承担与金融消费者保护
二 股权众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责任的监管理论问题
三 股权众筹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处罚的理论问题
第二节 股权众筹融资责任承担与救济机制的设计
一 股权众筹融资的刑事责任与救济问题
二 股权众筹融资的行政责任与救济问题
三 股权众筹融资的民事责任与救济问题
第三节 股权众筹责任承担与救济机制中的撤销豁免注册资格问题
一 《JOBS法案》对撤销豁免注册处罚的原则性规定
二 《众筹规则建议稿》对撤销注册处罚的规定
三 《众筹规则建议稿》撤销注册处罚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 对境外股权众筹监管规则的分析与评价
**节 境外股权众筹监管规则立法技术分析
一 美国股权众筹监管规则立法理念分析
二 美国股权众筹监管规则立法技术分析
第二节 对境外股权众筹监管规则的整体评价
一 境外股权众筹监管规则宏观方面的特征
二 境外股权众筹监管规则微观方面的特征
三 境外股权众筹监管规则其他亟须讨论的问题
结束语
参考文献
缩略语表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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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股权众筹融资微观法律问题研究》:  一 注册与申报问题  关于股权众筹投资者的注册,各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同国家的不同平台会有不同的要求。但对于股权众筹发行而言,注册是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的基础条件,也是一个前置性合同。投资者选择在一家在线平台上注册,该行为暗含两层含义,一是表明其有意愿准备参与股权众筹证券的发行;二是表明其愿意与该在线平台签订一份有关遵守平台规则的合同。  (一)保证和承诺  在线平台在注册规则的设计中,也暗含了一个保证条款,即当投资者同意注册时,就必须对注册内容承担保证责任。这种保证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者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保证自觉遵守中介机构规定的管理办法;投资者不得进行存储、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信息。  2.投资者承诺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  3.承诺注册时提交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承诺当信息发生变化时,会及时更新信息;承诺以提交的信息作为履行合同的关键要素。  (二)申报行为  投资者应该按照在线平台的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者的个人信息。个人投资者包括注册用户名、姓名、邮箱、密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及其复印件、社会保障号码;机构投资者包括注册用户名、名称、邮箱、密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执照或许可证号等。  2.投资者对提供资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投资者本人承担;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资者对经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承担完全责任;投资者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强化密保措施,并及时通知中介机构和相关行为方;投资者对以其用户名、邮箱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禁止或限制行为  1.禁止投资者利用特定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或扰乱正常的投融资活动。  2.未经中介机构同意,投资者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  3.禁止投资者为了获取在线平台上的信息资源而开户注册。  ……

作者简介

  王建雄,男,汉族,1981年10月生,甘肃榆中人。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湖南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师,中级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曾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学察学院工作。曾在《国际经济法学刊》《江汉论坛》等专业期刊发表《美国众筹融资法律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等论文近20篇。作为主要研究者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主持省级社科基金项目1项,指导省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教育厅项日和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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