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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论体系的阶层化改造

我国犯罪论体系的阶层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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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974265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58
  • 出版时间:2020-10-01
  • 条形码:9787519742652 ; 978-7-5197-4265-2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价值变革论的立场,在本体变革论基础之上提出对我国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主张在入罪与出罪上我国刑法的“犯罪概念”与四要件犯罪构成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内在矛盾,这使得在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下定罪标准一元化不可得,而定罪标准二元化不可取,在本体上这会成为推动我国犯罪论体系向阶层化方向发展的重要动力。为此,从犯罪论体系工具属性的角度看,犯罪论体系的变动以有效应对犯罪为目标,且较之价值属性而言它的变动似乎更加容易实现。但是,单纯犯罪论体系本体上的优劣,鲜有成为推动其实质变动的根本动力,它充其量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对犯罪论体系进行自我优化的动力,价值属性才是既有的犯罪论体系在不断变动中得以发展的关键。随着人权理念的发展和我国法治事业的持续深入,我国犯罪论体系必将因承载价值的拓展而获得一次深度的自我完善,价值承载的拓展会构成我国犯罪论体系变动的根本动力。从而,在犯罪论体系的发展路径上,这种改造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条渐变的本土化之路,也是一条实质上倾向于移植论而形式上倾向于维持论和改良论之路。此外,本书还系统地提出了认识错误、因果关系、出罪事由、期待可能性等在检验犯罪论体系优劣上的地位和作用。

目录

目  录Contents
序:山川之气谓之云 学术之珍谓之宝1
自 序1
**编 价值论
**章 犯罪论体系之价值承载
 **节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政策性根基
  一、四要件犯罪论体系所承载的秩序价值
  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仍要对秩序价值进行承载
 第二节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罪刑法定原则根基
  一、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对人权价值的展开
  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人权价值根基仍须巩固
第二章 走向法治国之犯罪构成的价值基底
 **节 阶层化犯罪论体系对人权根基之探求
  一、犯罪论体系之秩序价值根基
  二、犯罪论体系之人权价值根基
 第二节 域外平面化犯罪论体系对人权根基之探求
  一、欧陆平面化犯罪论体系根基之转型
  二、英美犯罪论体系根基之转型
第三章 犯罪论体系在价值承载上之比较及矫正
 **节 犯罪论体系在价值承载上之比较
  一、对人权价值的承载相对滞后
  二、对人权价值承载方式和力度相对劣势
 第二节 犯罪论体系在价值承载上的适度矫正
  一、刑事政策对刑法过度干预的适度矫正
  二、罪刑法定原则积极侧面的适度矫正
  三、彰显人权价值的适度矫正
第二编 本体论
第四章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批判
 **节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哲学基础批判
  一、主客观相统一理论
  二、“整体与部分”理论
 第二节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入出罪理论批判
  一、混合的犯罪概念批判
  二、排除犯罪事由批判
 第三节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之犯罪客体要件批判
  一、犯罪客体之实质
  二、“法益”在刑法体系建构上之地位难以替代
  三、“犯罪客体要件不要说”之补遗
 第四节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其他诸要件批判
  一、行为层次之含混
  二、犯罪主体要件之悖谬
  三、期待可能性理论之晦暗
第五章 阶层化犯罪论体系之轮廓
 **节 近现代刑法对犯罪论体系之设定
  一、刑法走向科学化之三大支柱
  二、犯罪论体系之结构“原型”及形态
 第二节 犯罪论体系阶层化之实质
  一、不法与有责区分之实质
  二、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性分合之要义
第六章 我国犯罪论体系改造方案之审视
 **节 犯罪论体系平面化改造之批判
  一、固守论、改良论及其分歧
  二、固守论与改良论之批判
 第二节 伪阶层化犯罪论体系改造之批判
  一、要件增删型伪阶层批判
  二、顺序调整型伪阶层批判
  三、名称置换型伪阶层批判
 第三节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改造之提倡
  一、阶层化并非灵丹妙药
  二、阶层化也非饮鸩止渴
  三、三阶层之轮廓及根由
第七章 阶层化改造视域下基本理论之检验
 **节 因果关系理论之检验
  一、我国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缺陷
  二、我国因果关系理论应在结果归属层面进行改进
 第二节 构成事实错误理论之检验
  一、构成事实错误在犯罪论体系中之地位
  二、客体错误、因果历程错误与打击错误之审查顺序
 第三节 共犯理论之检验
  一、共犯之成立基础
  二、共犯之处罚基础
 第四节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之检验
  一、“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
  二、废止“原因自由行为”理论
  三、废止后对“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理
第三编 实践论
第八章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之践行路径
 **节 “供体”包含的缺陷对改造的实质影响
  一、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在归责层面并不完美
  二、反面的构成事实错误理论之辨伪
  三、共谋共同正犯理论之否定
 第二节 “受体”的客观情势对改造的实质影响
  一、刑法文化因素之节制
  二、理论素材之累积及实务化之博弈
 第三节 向阶层化转型之权宜之计
  一、犯罪概念之入出罪功能转换
  二、定罪中作必要逻辑顺序之坚守
结 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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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梁云宝,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江苏省教育厅“青蓝工程”刑法团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研究基地(CTTI来源智库)执行主任。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其他级别课题10余项。在《中国法学》等法学类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参编(著)著作3部。曾获江苏省政府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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