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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与案例分析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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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228832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11
  • 出版时间:2020-11-01
  • 条形码:9787302288329 ; 978-7-302-28832-9

本书特色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与案例分析》特色:  是国内计算机犯罪侦查专业系列教材。  教学内容新颖,系统性强。  突出专业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适用于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侦查学等相关专业。

内容简介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与案例分析》介绍信息安全的概念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成、我国法律制度的构成和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过程,汇编了信息安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信息安全相关行政法规、信息安全相关部门规范、信息安全相关问题司法解释以及典型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的相关案例,并针对案例简要分析了法律法规的应用。该书比较全面地汇编了信息安全涉及的各方面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内容详实,涵盖面广。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与案例分析》既可以作为公安体改生(网络安全与计算机犯罪侦查专业)本科学生、信息安全专业本科学生教材,也可作为普通高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计算机专业本科与专科学生的教材,以及公安干警初任警培训、公安一线干警普及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与了解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案例的参考书。

目录

第1章 信息安全概述
1.1 信息安全基础
1.1.1 信息
1.1.2 信息安全
1.1.3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三大要素
1.2 信息安全事件
1.2.1 基本术语
1.2.2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
1.3 信息安全法律规范
1.3.1 信息安全法律规范概述
1.3.2 我国信息安全法律规范
1.4 信息安全法律关系
1.4.1 刑事法律关系
1.4.2 行政法律关系
1.4.3 民事法律关系

第2章 立法、司法和执法
2.1 立法
2.1.1 立法的概念
2.1.2 立法制度与立法体制
2.1.3 立法权限与立法组织
2.1.4 立法程序
2.2 司法
2.2.1 司法的概念
2.2.2 司法制度
2.2.3 司法机关与职责
2.3 执法
2.3.1 执法的概念
2.3.2 执法的特点
2.3.3 执法的原则
2.3.4 执法规范化

第3章 信息安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3.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3.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摘录)
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摘录)
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摘录)
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摘录)
3.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摘录)
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摘录)
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摘录)
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摘录)
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摘录)
3.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摘录)
3.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摘录)
3.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摘录)
3.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摘录)

第4章 信息安全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范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4.1.3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4.1.5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1.6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4.1.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第5章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关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第6章 典型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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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与案例分析》: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款的规定处罚。  **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款的规定处罚。  **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款的规定处罚。  **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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