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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专题讲座·讲义版.2 民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专题讲座·讲义版.2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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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1606577
  • 装帧:70g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552
  • 出版时间:2019-11-01
  • 条形码:9787521606577 ; 978-7-5216-0657-7

本书特色

推陈出新——万国二十余年培训经验结合全新大数据科技,带给考生全新备考体验   名师指导——法考名师温云云全新编写,中国法制出版社、北京万国学校联合推荐   智能学习——智能扫码随时视频学习, “深蓝法考APP”大数据收集分析学习数据   命题点拨——紧扣考试大纲及命题立场,精准剖析命题规律,完整反映命题趋势   专题讲解——专题框架建立学科思维,准确锁定必考重点难点

内容简介

  新版万国学校专题讲座·讲义版丛书,适应法考改革的趋势,为满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需求,结合全新大数据科技及二十余年丰富教学经验,对专题讲座·讲义版丛书进行了全新设计和改版。   全书在专题、节或重要的考点上,放置了“微课(二维码)”,方便考生通过手机扫码进入“深蓝法考”平台学习。同时,全书在正文之前设置了两个旨在从不同角度进行提示的导读,即“知识体系图”“命题点拨”,分别以思维导图和文字指引的形式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另外,正文通过设置“知识点及实例”“经典考题”模块,帮助考生熟练掌握重点难点。*后,在“必考小结”“温故知新”模块,对各专题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升华,使考生能够学以致用。

目录

微课索引 / 1

专题一 刑法论 / 3

一、刑法概述 / 3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 5

三、刑法解释 / 8

四、刑法的效力 / 14

专题二 犯罪构成 / 20

一、犯罪的基本问题 / 20

二、定罪标准:两阶层犯罪构成体系 / 21

三、定罪方法:事实符合规范 / 26

专题三 行为主体 / 32

一、自然人犯罪 / 32

二、单位犯罪 / 34

专题四 危害行为 / 38

一、危害行为 / 38

二、不作为犯的类型 / 40

三、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 42

专题五 行为对象与结果 / 49

一、行为对象 / 49

二、危害结果 / 50

专题六 因果关系与结果归属 / 54

一、逻辑前提 / 54

二、认定规则 / 56

三、两种类型 / 56

四、疑难问题 / 60

专题七 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 62

一、正当防卫 / 62

二、紧急避险 / 70

三、被害人承诺 / 74

四、危险接受 / 77

五、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 78

专题八 主观(责任)要件 / 80

一、犯罪故意 / 80

二、事实认识错误 / 86

三、犯罪过失 / 99

四、无罪过事件 / 102

五、罪过形式的区分 / 103

专题九 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 106

一、刑事责任年龄 / 106

二、刑事责任能力 / 108

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 113

四、期待可能性 / 115

专题十 犯罪形态 / 117

一、犯罪预备 / 118

二、犯罪未遂 / 119

三、犯罪中止 / 123

四、犯罪既遂 / 127

五、犯罪形态的关系 / 128

专题十一 共同犯罪 / 132

一、前提知识 / 132

二、间接正犯 / 140

三、共同正犯 / 143

四、教唆犯 / 145

五、帮助犯 / 151

六、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 159

七、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 164

八、共同犯罪的处罚 / 171

专题十二 罪数 / 174

一、实质的一罪 / 174

二、法定的一罪 / 180

三、科刑的一罪 / 181

四、并罚的数罪 / 185

五、常考的罪数问题 / 186

专题十三 刑罚的体系 / 190

一、主刑 / 190

二、附加刑 / 196

三、非刑罚法律后果 / 200

专题十四 刑罚的裁量 / 204

一、量刑情节 / 204

二、累犯 / 208

三、自首 / 211

四、坦白 / 217

五、立功 / 218

六、数罪并罚 / 224

七、缓刑 / 230

专题十五 刑罚的执行与消灭 / 237

一、减刑 / 237

二、假释 / 241

三、刑罚的消灭 / 246

专题十六 分论概说 / 252

一、罪状 / 252

二、罪名 / 253

三、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 254

四、分则知识体系图 / 259

专题十七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260

一、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 260

二、侵犯性自主权的犯罪 / 268

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 275

四、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 / 294

五、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 / 298

六、普通罪名 / 301

专题十八 侵犯财产罪 / 305

一、财产犯罪的成立条件 / 305

二、盗窃罪 / 314

三、侵占罪 / 324

四、抢劫罪 / 328

五、抢夺罪 / 342

六、诈骗罪 / 343

七、敲诈勒索罪 / 359

八、职务侵占罪 / 363

九、故意毁坏财物罪 / 365

十、普通罪名 / 365

专题十九 危害公共安全罪 / 367

一、危险方法型犯罪 / 367

二、交通工具设施型犯罪 / 372

三、恐怖活动型犯罪 / 385

四、枪支弹药型犯罪 / 387

五、重大事故型犯罪 / 389

六、普通罪名 / 390

专题二十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392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392

二、走私罪 / 396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401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406

五、金融诈骗罪 / 416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 428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 432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 435

专题二十一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441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 441

二、妨害司法罪 / 458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471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 473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 / 475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476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479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487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491

专题二十二 贪污贿赂罪 / 494

一、贪污罪 / 494

二、挪用公款罪 / 500

三、受贿罪 / 506

四、行贿罪 / 521

五、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 523

六、普通罪名 / 524

专题二十三 渎职罪 / 527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 527

二、徇私枉法罪 / 528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 529

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 530

五、普通罪名 / 530

专题二十四 危害国家安全罪 / 533

一、间谍罪 / 533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533

三、普通罪名 / 534

专题二十五 军事犯罪 / 536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 / 536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 / 537

参考文献 / 538

展开全部

节选

专题一 刑法论 小提醒   刑法是人造法,而非自然法。人造法都有特定的目的,刑法亦是如此。定罪与量刑是刑法的两大活动,都以刑法的目的为指导。   1.刑法总则有三部分:刑法论、犯罪论、刑罚论。刑法论讲述定罪量刑的指导理念,犯罪论分析定罪的标准,刑罚论解决量刑的规则。刑法总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在基本理念的指导下,进行定罪与量刑两大活动。   2.保障人权是刑法*核心的理念,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灵魂。   3.本专题重点:人权保障与法益保护机能的关系、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解释。   一、刑法概述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刑法的任务是定罪与量刑。简单地讲,刑法=犯罪+刑罚。   (一)刑法的渊源   刑法的渊源是指刑法的存在形式,即刑法通过什么方式展示给人们。在我国,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刑法典与单行刑法。   1.刑法典。现行刑法典是1997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提示】《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对刑法典的修改,是刑法典的内容。至今我国共有10个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十)》自2017年11月4起生效。   2.单行刑法。这是指国家在刑法典之外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刑法规范。我国仅有一部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附属刑法。这是指附带规定在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在我国,除了上述单行刑法外,所有的犯罪与刑罚均规定在刑法典中。因此我国没有真正的附属刑法。   【提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的渊源。   (二)刑法的特征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刑法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其他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法益是指刑法保护的合法利益,刑法既保护个人法益,也保护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这使得刑法的保护范围明显大于其他部门法。   3.其他法律的保障性。当其他部门法不能保护某种法益时,才能使用制裁手段*为严厉的刑法,因此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   【提示】刑法与民法(行政法以及经济法)等部门法的关系。   两者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位阶关系。比如刑法是网眼较大、较为坚硬的渔网,其他部门法是网眼较小、材质一般的渔网。违法案件是小鱼,犯罪是大鱼。应当用小网眼的渔网捕捞小鱼,当大鱼冲破小网眼的渔网时,才需要使用大网眼的渔网。例如,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酒驾违反了行政法但不构成犯罪,醉驾不仅违反行政法而且构成犯罪。不能因为对醉驾要行政处罚就认为醉驾不构成犯罪,因为醉驾会冲破行政处罚的力度而继续高频率发生,行政法已无更好的救济手段,必须启动刑法。   (三)刑法的目的   第1条[1]?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1.整体目的。这是指保护个人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的整体。   2.章节目的。刑法分则共有10章,每一章都有独特的目的。例如,刑法分则第四章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章的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   3.条文目的。这是指刑法分则具体条文的目的。例如,故意杀人罪的条文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   【提示】在定罪时要考虑条文目的以及条文所在的章节位置。例如,盗伐林木罪的条文目的是保护国家的森林或者成片的林木资源。因此盗伐他人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没有侵犯盗伐林木罪的条文目的,不构成盗伐林木罪。   (四)刑法的任务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犯罪行为侵犯了法益,这就决定了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只有完成刑法的任务,才能实现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2.刑法惩罚犯罪的手段是刑罚,即用刑罚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因为刑罚具备预防犯罪的功能,包括一般预防(让没有犯罪的人不敢犯罪)与特殊预防(让已经犯罪的人不敢再次犯罪)。   (五)刑法的机能   这是指刑法可能发挥的作用。刑法发挥作用才能完成刑法的任务、实现保护法益的目的。   1.行为规制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惩罚犯罪来规制人们的行为,同时法官也要根据刑法规范来定罪量刑。因此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2.法益保护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惩罚犯罪来保护法益。刑法分则每一章都有需要保护的同类法益,每一个具体罪名也有需要保护的直接法益。例如,侵犯财产罪保护的同类法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强奸罪保护的直接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   3.人权保障机能。刑法的任务不仅在于打击犯罪,更应当保障人权。对于犯罪的人只能依照刑法规定的罪与刑处罚,对于没犯罪的人不能处罚。因此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保障人权是刑法的核心精神,在定罪时,应当坚持“宁可错放一千,不可冤枉一个”。   【注意1】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存在一定的对立关系。保护法益要求积极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则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例如,甲殴打乙后逃走,乙追赶甲时摔倒,经鉴定乙属于轻伤,但无法查明轻伤的原因。如果法益保护优先,则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能会冤枉甲;如果人权保障优先,则甲无罪。   【注意2】当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冲突时,人权保障优先。当事实、证据存疑时,应当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也即,疑罪从无、疑罪从轻。例如,甲、乙打猎时,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个弹孔,但无法区分到底是谁打中。如果将两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则会冤枉其中一人,故甲、乙不构成犯罪,按照民事侵权处理。(宁可错放一千,不可冤枉一个) [1] 如无特殊说明,本书引用的“第几条”均指刑法条文,司法解释条文本书会特别注明。

作者简介

  北京万国学校,中国法律界的黄埔军校,是目前中国著名的法律教育培训基地之一。专注于法考(司考)培训二十余年,培训辐射全国。万国追求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不断创造着行业的标准。万国的系列课程、师资与图书已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作为社会办学的*名品牌,万国在国内高端法律培训市场迅速崛起,成为法考培训领域的卓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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