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的认同研究

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的认同研究

1星价 ¥34.1 (7.1折)
2星价¥34.1 定价¥48.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01022583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51
  • 出版时间:2021-05-01
  • 条形码:9787010225838 ; 978-7-01-022583-8

本书特色

本书研究陕甘宁边区的司法传统,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思想理论体系及法律文化发展脉络,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伟大历史经验,旨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化的高度自觉和高度自信,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政治认同、社会认同和制度认同。本书以实践理性为研究对象有助于提高边区司法传统的现代认同度。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司法与政治、司法与社会、司法与法律的关系”的核心问题,以政治化、治理化与正规化为逻辑次序,研究目标聚焦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的政治认同、社会认同与制度认同。边区司法传统中的“坚持党的领导、从实际出发、群众路线、依法审判、保障人权”的核心精神,已经为当代中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文化所继承和延续。边区司法传统的认同是对边区司法的历史合理性的承认、认可或者共识。本书以实践理性为研究进路,从边区司法体制、功能和规范展开研究,对边区司法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以及法律属性的承认、认可或者共识。本书有力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来源于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司法的丰富理论和实践,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其深厚的革命传统渊源,体现了党的特色司法制度体系的传承和发展。

目录

**章 绪论 **节 研究背景与价值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价值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动态分析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动态分析 第三节 研究内容、具体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主线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思路 三、研究方法 第四节 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一、研究难点 二、创新之处 第二章 司法传统的基本维度及其认同机理 **节 司法传统的基本维度 一、理性的维度 二、经验的维度 第二节 司法的实践理性与经验的关系 一、经验源自实践认知 二、实践理性高于经验 三、实践理性与经验的统一 第三节 司法传统的认同机理 一、实践理性与经验的历史转换 二、实践理性与经验造就传统 三、实践理性与经验的现代认同 第三章 边区司法传统认同的实践理性进路 **节 边区司法的实践理性的框架性分析 一、政治理性与司法的政治化 二、社会理性与司法的治理化 三、规范理性与司法的正规化 四、政治理性、社会理性与规范理性的关系 第二节 边区司法的实践理性进路的价值取向 一、警惕司法的“历史虚无主义”的危害 二、防止司法的“法律虚无主义”的倾向 三、协调司法的立场、原则和方法之间的关系 四、破解边区司法传统的“认同危机”问题 第四章 边区司法的政治化的实践理性认同 **节 边区司法的政治化的话语内涵 一、司法的初始政治化 二、司法的运行政治化 第二节 边区统一战线政策指导下的司法体制实践 一、共产党领导司法机关的历史使然与政治要求 二、共产党型司法与国民党司法党化的合理界分 三、司法系统的形式统一与“六法全书”的适用 第三节 边区民主集中制政权原则的司法体制实践 一、民意机关选举法院院长和监督法院 二、政府领导下的审判独立体制的优化 第四节 边区司法与政治的实践关系的认同 一、司法的意识形态认同 二、司法的政权属性认同 三、政党领导司法的认同 四、政治改善司法的认同 第五章 边区司法的治理化的实践理性认同 **节 边区司法对社会问题的“治理” 一、封建迷信的治理 二、婚姻习俗的治理 三、烟毒祸患的治理 四、“二流子”的治理 第二节 边区的调解型司法的治理机制 一、多元规范的协调共治 二、多元主体的互动合作 第三节 边区治理化司法的实践场域 一、从战场到法场 二、从法庭到家庭 三、从监狱到社会 第四节 边区司法与社会的实践关系的认同 一、司法改造社会心理的认同 二、司法塑造法治社会的认同 三、司法与社会互动的认同 第六章 边区司法的正规化的实践理性认同 **节 边区司法的“正规化”:对旧正规化的扬弃 一、旧正规化的接受 二、旧正规化的批判 第二节 边区司法正规化发展的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法律自主性原则 三、从实际出发原则 第三节 边区司法正规化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调解 二、司法业务独立 三、人权保障 第四节 边区司法与规范的实践关系的认同 一、独立化司法的认同 二、专业化司法的认同 三、城乡结合司法的认同 四、规范化司法的认同 第七章 边区司法传统认同的方法论意蕴 **节 政治认同 一、聚焦司法的政治属性认同 二、促进司法与政治协调发展 第二节 社会认同 一、聚焦司法的社会属性认同 二、优化司法的社会治理功能 第三节 制度认同 一、聚焦司法的法律属性认同 二、理性推进司法正规化发展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潘怀平,男,生于1975年,陕西洛南人,法学博士,现为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具有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经历,曾任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2004年被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调研宣传先进工作者”。2018年入选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第九批“六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别)。主要从事法理学、司法制度、中国革命法制史、党内法规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获省部级奖8项。曾在《求是》《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50多篇,《红旗文摘》全文转载2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全文转载2篇。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