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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法学文库

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法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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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197809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27
  • 出版时间:2021-06-01
  • 条形码:9787100197809 ; 978-7-100-19780-9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法学(外法史、宗教法本书从法文化传承的视角研究社会救济的宗教法起源,选取中世纪一统天下的教会法,从《教会法大全》入手,兼顾中世纪教会法学家的著述,集中梳理教会法中有关济贫的规范,进行细致研究。在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与扶贫一直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教会法中“贫穷不是罪恶”的观点让贫困去污名化,教会法中所针对的贫民起诉权、受教育权的保护、对贫民的司法救助等问题的规定,在强调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的今天,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当下的社会保障立法也具有启示。

内容简介

在欧洲中世纪历目前,以天主教会为的济贫活动盛极一时。在成熟形态的国家成型之前,教会作为超国家组织,进行了广泛的扶贫济困活动。为了确保慈善事业的有效开展,教会创制、颁布法律,指导、规范济贫实践。中世纪的教会法学家们也热衷于探讨贫穷与贫民的问题。他们对法律文本进行评注,阐述自己的法学思想,极大丰富了教会济贫法的内涵。《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一书即以中古教会法律文献、法学家评注等为基础材料,探讨教会济贫法的原理、制度与实践。

目录

缩略语表
导言

**章 教会法上的贫穷
一、罗马法语境下的贫穷
二、教会法上贫穷观的形成
三、教会法对贫民的保护
四、教会法对贫民受教育权的保护
五、小结

第二章 教会法上贫民的财产权利
一、中世纪的贫民及其财产
二、教会法学家论财产权
三、财产权与济贫的嫁接
四、教会法上财产权的意义

第三章 教会法上的慈善
一、慈善的动机——实践慈善的理由
二、慈善中的施予者
三、慈善中的受施者
四、教会法上慈善的意义

第四章 教会法上的济贫机构
一、堂区
二、修道院
三、善堂
四、小结

第五章 教会济贫法在中世纪后期的式微与回响
一、中世纪教会济贫法式微的原因
二、中世纪教会济贫法与国家济贫法
三、中世纪济贫法与两部《天主教法典》

结论

附录一 教会法的发展历史
附录二 《时常发生这种情况》1317年维埃纳会议第7条决议
附录三 《尼古拉四世税收评估》(1291年)中奇切斯特教区堂区司铎与代牧薪俸记录
附录四 英格兰16世纪前各类善堂数量的变化

参考文献
译名对照表
索引

展开全部

节选

  《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法学文库》:  虽然威克里夫和胡斯所发起的运动*终都遭到了教会的镇压,但他们质疑教会权威、要求国家监管教会的主张所激起的热议和支持,无疑给予了当时在与国家斗争中遭遇下风的教会又一重击。而在他们之后的一个多世纪,又爆发以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为代表的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得以与旧教分庭抗礼的新教。宗教改革运动也在济贫方面带来了新的思潮。要求由世俗政府制定系统的法律规范济贫活动;不再是出于实践天主教仁爱思想的悲悯之情,而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不得不为的民政手段。这些思想都和中世纪传统的教会济贫法思想截然不同。  马丁·路德本人便多次呼吁对济贫进行改革,他对贫穷有一些近乎激进的认识,集中体现在1523年莱斯尼希(Leisnig)的济贫法令中。路德不但为它作序,而且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该法令成为其他城市济贫改革的范本。路德不视“自愿贫穷”为一种美德,物质层面上的贫穷与精神层面上的贫穷没有关系,前者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存在,甚至是一种不幸,是天主惩罚人类的手段。他认为托钵修会和那些夸耀外在贫穷的人是魔鬼的追随者和奴仆,贫穷不值得选择和宣扬。在路德看来,乞讨应该被严加禁止,凡是壮年都应劳作,乞丐也必须在所属堂区范围内行乞,不得离开。路德的这些想法不仅很快在新教势力范围内的城市中得到响应,即使是在天主教会中亦产生了影响。天主教人文主义者如伊拉斯谟(Erasmus)便十分关注济贫这一问题,他认为乞讨是反社会的,可鄙且会危及公共秩序,因此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对其加以控制。但更为著名的是西班牙人文主义者胡安·路易斯·比维斯。他于1526年发表了《论贫民的支持》一书中,为布鲁日(Bruges)的济贫改革提出了详细的规划,包括禁止乞讨、强制性的劳动、建立集中管理的救济金、为贫民子女开设学校,等等。比维斯质疑有什么比穷人声称他们将为富人打开天国大门更为傲慢的。贫民是那些处境悲惨而又可鄙的人,不受人尊重,甚至是社会不稳定的象征。城市中的贫民窟不仅是各种传染疾病的聚集之处,还是道德败坏的源头。极度的贫困可能会引发暴乱。比维斯还着重强调济贫活动的强制性色彩,以及世俗政府在其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他认为,基于公共福祉的缘故,世俗政府有责任确保贫民得到救济。他坚持官吏应该对贫困的情况进行准确的统计,巡视一切慈善机构,检查财务状况、受救济者的名单以及接受救济的事由,等等。  显然,与教会法学家相比,这些宗教改革者或是人文主义者济贫思想的相异之处在若干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但他们对贫穷迥异的认识——在后两者的眼里,贫穷是一种受到否定的可耻、可鄙的邪恶状态——却显得尤其针锋相对。并且,他们的思想在西欧的诸多城市中颇有市场。比维斯鼓吹的政策虽然未受到布鲁日当局的采纳,却在邻近的伊普雷(Ypres)生根开花。比起布鲁日,伊普雷的贫困情况更为糟糕,在短短的一百年里,人口从10000人左右降低到6000人左右,原先引以为傲的织布业也受到重创,工厂从数百家减少到几十家。  ……

作者简介

  赵博阳,1987年生,上海人。法学博士,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学术兴趣为西欧中世纪法律史、教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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