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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妇联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

基层妇联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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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439128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116
  • 出版时间:2021-04-01
  • 条形码:9787514391282 ; 978-7-5143-9128-2

内容简介

  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全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妇联、浙江省妇联改革要求,纵深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全面提升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台州市妇女联合会、台州市路桥区妇女联合会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与广大妇女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率先引入标准化理念,积极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特色化提升。新时代为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营造了新环境,激发了新活力,也为妇女工作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台州市妇女联合会、台州市路桥区妇女联合会始终秉持“务实、探索”的创新精神,在党建的代领下紧跟新时代发展的步伐,努力探求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标准化新路径,打造妇联改革新样板。妇联工作者通过认真研读妇女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国妇联及浙江省妇联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妇联工作的实践,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归纳、因地制宜、推陈出新,2017年编制了****群团系统的**份地方标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规范第1部分:村(社区)妇联》并于次年在全市推广实施;2019年推出了一整套《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路桥区率先推广。该规范成为全国一个用“白纸黑字”形式指导基层妇建的工作规范。

目录

**章 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规范
**节 组织建设
第二节 制度建设
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四节 阵地建设
第五节 工作任务
第六节 特色创建

第二章 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规范
**节 区妇女联合会换届工作规范
第二节 镇(街道)妇女联合会换届工作规范
第三节 村(社区)妇女联合会换届工作规范
第四节 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换届工作规范
第五节 两新组织妇女组织换届工作规范

第三章 基层妇联组织运转工作规范
**节 妇联工作公开
第二节 妇联执委议事
第三节 妇联组织星级评定

第四章 基层妇联组织队伍岗位规范
**节 妇联主席
第二节 妇联副主席
第三节 妇联执委

第五章 基层妇联组织队伍管理规范
**节 妇联主席轮值
第二节 村(社区)妇联主席PK赛
第三节 兼职副主席项目化管理
第四节 村(社区)妇联执委积分管理
第五节 各级妇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工作
第六节 各级妇联执委项目清单

第六章 基层妇联组织阵地建设规范
**节 妇女之家
第二节 网上阵地

第七章 基层妇联组织信息平台管理规范
**节 微信
第二节 网站

第八章 基层妇联组织维权服务规范
**节 法治宣传
第二节 政策法规(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
第三节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第四节 家庭暴力案件处理
第五节 信访接待
第六节 妇女维权重难点问题

第九章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
**节 术语和定义
第二节 组织管理
第三节 服务阵地
第四节 队伍建设
第五节 公共服务供给

第十章 家庭建设规范
**节 “*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
第二节 “美丽庭院”评选

第十一章 “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规范
**节 基本条件
第二节 创建程序
第三节 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 服务项目运行管理与评价规范
**节 服务项目运行管理规范
第二节 服务项目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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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组织设置  1.单独创建:镇(街道)应建立妇女联合会,已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女性固定人数30人以上的,建立妇女组织。  2.区域联建:可在相对集中、相对集聚的几个区域,多家联合建立妇女组织。  3.行业统建: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团体,组建妇女组织。  4.依托合建:依托市场管理主体或加工贸易园区组建妇女组织。组织换届  台州市路桥区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与镇(街道)党组织换届同步进行,由镇(街道)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工作任务  听取和审议镇(街道)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确立今后一个时期镇(街道)妇女儿童工作的目标任务;选举产生镇(街道)新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小组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组织组、后勤组;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做好本镇(街道)妇女代表推荐选举、代表资格审核、会议工作报告起草、会议选举办法制定以及其他筹备工作。代表推荐  (一)正式代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中国公民权利的女性;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投身路桥经济与社会建设,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业绩突出;热爱、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积极反映妇女群众意愿,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和代表性,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二)正式代表构成  代表人数应考虑村(社区)的规模和各两新组织妇女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引入优秀外来妇女加入,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代表构成应考虑各条战线,充分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专职妇女干部代表应控制在代表总数的40%以内;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以上;45周岁以下的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具体分配方案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三)正式代表产生办法  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研究协商,民主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其中:村(社区)通过召开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根据要求,可通过研究协商的方式确定代表人选。  (四)特邀代表  未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全国、省、市、区优秀妇女干部、女劳动模范等;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建区以来历届镇(街道)妇女联合会主席;其他宜邀请对象。  (五)列席代表  未列为执行委员会候选人的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他宜列席对象。  (六)执行委员会的产生  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是正式代表;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在本地区、本行业妇女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热心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新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人数、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应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提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定批准后,按照程序提交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街道)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职数一般情况下应是单数,宜为15~25人,*多不应超过29人。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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